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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 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以下 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主体 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为。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 开征集股东会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征集: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 的; 1 (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 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青岛城市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以下简称"证券")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 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 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 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审计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构,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3] -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审,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报告[4]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提名,董事会任免[11]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季报、年报内部审计工作[6] - 审计委督导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与大额资金往来[7] - 审计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经审计委审核实施[13] 审计报告流程 - 审计结束沟通后出具报告,异议报公司负责人处理[14] - 报告由审计部负责人上报审定并下达意见[14] 后续处理 - 审计部对执行情况进行后续审计[14] - 公司及所属单位建立审计问题整改机制[16] - 内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考核依据[17] 违规处理 - 重大违纪违法线索依法移送相关部门[17] - 违规单位或人员责令改正或处分[19] - 保护受打击报复的内审人员[20]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 控股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 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系指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子公司"系指公司依法对外投资设立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 持有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百分之五十(含百 分之五十)以下但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对子公司的 组织、资源、资产、投资,以及子公司的运作等进行风险控 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 制度规定,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 工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保密具体工作及登记入档[4]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十年[10][11]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应核实追责并报送情况及结果[8] - 内幕交易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处五十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罚款[17] - 单位内幕交易,对直接负责人员处二十万以上二百万以下罚款[17] 制度相关 - 公司下属各部门比照本制度进行内幕信息管理[1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获取信息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文件[17]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申报个人信息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进行,变动信息2个交易日内申报[5]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或未完成均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5][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8]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0] 转让规则补充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年内增加,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百分之二十五,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0] - 董事和高管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基数[11]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收益归公司所有[12] 检查机制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14]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保障中小股东权益[1] - 出席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2] - 投票权数相关计算及选票有效规则[3] 董事当选规则 - 董事按得票多少确定是否当选,特殊情况需再次选举[3][4] - 再次选举后仍不足规定人数,空缺名额留待以后补足[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1]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强化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 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 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 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审议相关文件须向其 他独立董事提供,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议事权和参与 权。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4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 1 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1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 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 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 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是指公 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超过百分之五 十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持有股权比例百分之五十以下但公司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的范围根据《公司章程》 的释义确定。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 投资决策受本制度规制。 公司购买及出售资产不受本制度约束。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项目需要报 政府部门审批的,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期一年可续聘[2] - 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刑事处罚[5]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方式,结果及时公示[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担任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4] 文件保存与改聘情况 - 文件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4] - 出现8种情况应改聘[16] - 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拟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7] 改聘流程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了解情况并评价[20] - 董事会通过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为前任提供陈述便利[21] - 拟改聘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22]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审计委员会评估和监督法规政策执行等内容[20] - 关注特定情形,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20] - 注册会计师违规通报有关部门处罚[22]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制订、解释,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