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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传媒(6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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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拟聘任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备案并报送材料,无异议可召开董事会聘任[7] 任职限制 - 最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士不得担任[5] - 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5] 解聘规定 - 解聘需充足理由,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9] - 符合细则规定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9] 后续安排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新秘书[9] - 辞职未完成义务仍担责,空缺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10][11] 其他要求 - 证券事务代表应取得资格证书,秘书按要求提交履职报告书[15][16]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1年10月)
2025-10-29 20:01
薪酬制度制订 - 公司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治理机制[2]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6]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有固定津贴[5][9] 薪酬调整与计算 - 薪酬体系随公司发展调整,经审批[12] - 董事、高管离任按任期和绩效算年薪[9]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公司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各1名[4][5]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超半数高管参会方能召开[10] - 经营办公室对不符要求议题2个工作日内反馈修改意见[19] - 会议通知一般提前3个工作日发出[20] - 总经理办公会表决赞成票超应到会高管半数为通过[12]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重大事项报告范围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7]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9] 需关注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9]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和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出现被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1] 报告流程与责任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需报告原因等并此后每隔二十日报告进展[12]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15]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内部重大事项分析判断,将需审议或达披露标准事项向董事长汇报[15] - 报告义务人需收集整理材料、编写提交报告并审核等[16] - 董事会秘书发现重大信息可询问进展,相关人员应及时回答并提供资料[16] - 发生应上报事项未及时上报,公司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18] 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确需披露报董事会秘书确认[18] 制度制订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20]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1 (二)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事项; (四)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和其他文件;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 核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 4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 事会指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提名委员会设置、人员组成 及调整,由主任委员协商有关董事后提出建议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 义根据《公司章程》确定。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 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 年子女;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不得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 1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 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青岛城市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 据证明拟披露的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关联交易应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披露规范[2] - 董事等相关人员需及时告知关联关系[4] - 审计委员会确认并修订关联人名单[4] 决策与审核 - 关联交易按章程等履行程序,重大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7] - 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可聘独立财务顾问[7]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9] - 财务管理部负责关联交易档案管理[11] 监督与方案制定 - 审计委员会等监督关联交易,违规提纠正意见[11] - 关联交易部门方案应减少交易、公允定价,购资产定补偿方案[1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由董事会解释[13][14]
城市传媒(6002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董事离职 - 辞任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3] - 任期届满未连任或决议解任自动离职[4][5]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3工作日内完成移交并签确认书[7] 义务与限制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二年内有效[8] - 任职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 追责机制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1]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1]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制订通过生效及修订[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 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现内部控 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 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 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 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各部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各种业 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