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6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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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华(600243.SH):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
格隆汇APP· 2025-10-17 20:49
权益变动概述 - 朗宁宜和通过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及收购股权等方式,合计获得上市公司16.2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新控股股东 [1]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协议转让43,233,87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85% [1] - 朗宁宜和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85%股份,并通过控制溢峰科技及表决权委托安排控制另外6.36%股份的表决权 [1] 股权转让与表决权安排细节 - 溢峰科技、李松强、王封分别向朗宁宜和转让18,000,000股、21,942,500股、3,291,375股公司股份 [1] - 王封将其持有的9,874,125股上市公司股份(占2.2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朗宁宜和行使 [1] - 朗宁宜和收购宿迁十样锦所持溢峰科技7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青海重机享有的上市公司4.11%股份表决权 [1] - 于世光和王封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1] 控制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变更 - 公司控股股东由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 朗宁宜和的实际控制人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三人通过持有朗宁能源100%股权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朗宁宜和 [2] - 祝镓阳、占舜迪、张栋分别持有朗宁能源40%、30%、30%的股权 [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 [2] 收购资金安排 - 本次收购需支付现金对价34,957.19万元,目前已到账资金30,026万元 [3] - 到账资金中,实际控制人祝镓阳、张栋、占舜迪以自有资金出资24,026万元 [3] - 朗宁宜和合伙人南京恒运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000万元 [3] - 剩余部分由朗宁宜和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3]
*ST海华(600243.SH):股票将于10月20日起复牌

格隆汇APP· 2025-10-17 20:49
格隆汇10月17日丨*ST海华(600243.SH)公布,为了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
*ST海华: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
格隆汇· 2025-10-17 20:40
朗宁能源系朗宁宜和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有朗宁宜和40.00%的出资额,负责朗宁 宜和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外代表朗宁宜和。祝镓阳、占舜迪、张栋分别持有朗宁能源40%、30%、30% 的股权,合计持有朗宁能源100%的股权。2025年10月17日,祝镓阳、占舜迪、张栋签署了《关于青海 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简称"《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上市公司的决 策事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并就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决策事项的涵盖范围、协议有效期以及发生意见 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综上,朗宁宜和的实际控制人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 三人共同控制朗宁宜和。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 格隆汇10月17日丨*ST海华(600243.SH)公布,本次权益变动为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溢 峰科技")、李松强、王封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8,000,000股、21,942,500股、3,291,375股,合计 43,233,875股上市公司股份(占 ...
*ST海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 股票10月20日复牌
证券时报网· 2025-10-17 20:19
公司控制权变更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封筹划股份协议转让事宜 [1] - 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 [1] 股票交易安排 - 公司股票将于10月20日复牌 [1]
*ST海华(600243) - 青海华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25-10-17 20:18
股权变动 - 朗宁宜和受让溢峰科技和王封合计2129.1375万股,占比4.85%[7][17] - 王封将987.4125万股表决权委托给朗宁宜和,占比2.25%[7][17] - 朗宁宜和直接持股9.85%,合计拥有16.21%股份表决权[7][17] - 宿迁十样锦将青海溢峰70%股权转让给朗宁宜和,可支配4.1044%表决权[17] - 于世光与王封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控股股东变更为朗宁宜和[17] 公司信息 - 青海重型机床注册资本20262.35万[8] - 青海溢峰科技注册资本6333.333300万[11] 权益相关 - 青海重型实际支配3601.92万股,占总股本8.2%[16] - 权益变动后青海重型受托1800万股,占总股本4.10%[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支配股份无权利限制[19] - 前6个月无买卖青海华鼎股份情况[20] - 拥有权益股份减少,变动1800万股,占比4.1%[33] - 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间接转让和其他[33]
*ST海华(600243) - 青海华鼎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5-10-17 20:18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 海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45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主要内容 | | 是否发生变更 | | 变更前姓名/名称 | 变更后姓名/名称 | | --- | --- | --- | --- | --- | | 控股股东 | ☑是 | □否 | 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 任公司(下称:"青海 | 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 | | | | | 重机") | 称:"朗宁宜和") | |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王封 | 祝镓阳、张栋、占舜迪 | | 变更方式(可 | ☑协议转让 | | □司法划转/拍卖 □定向增发 | | | | □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 | | ☑表决权委托 | | | 多选) | □行政划转或者变更 | | □一致行动关系内部转让 | | | |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解除/变更 | | □要约收购 ...
*ST海华(600243) - 青海华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松强)
2025-10-17 20:18
股份转让 - 2025年10月17日李松强转让2194.25万股*ST海华股份,占总股本5%[7][26] - 每股转让价5.31元,转让价款总额116514675元[16] 权益变动 - 变动前李松强持股3800万股,比例8.66%;变动后1605.75万股,比例3.66%[14][36] 资金支付 - 受让方5个工作日内付转让款20%即23302935元,60%即69908805元[16][17] 其他情况 - 减持目的是资金需求,未来12个月暂无减持计划[11][12] - 本次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等,无需批准[25][37]
*ST海华(600243) - 青海华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10-17 20:18
公司情况 - 上市公司为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海华,代码600243.SH[1][153]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 - 朗宁宜和成立于2025年7月9日,出资额37,500万元[12] - 朗宁能源是朗宁宜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有40.00%出资额[16] 权益变动 - 溢峰科技、李松强、王封合计转让43,233,875股股份给朗宁宜和,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5%[10][36][40][41] - 王封委托9,874,125股股份表决权给朗宁宜和,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10][36][38][40] - 朗宁宜和通过控制青海溢峰支配上市公司4.11%股份表决权[10][36][40] - 朗宁宜和直接持股9.85%,控制表决权6.36%,合计拥有16.21%表决权[36][40][41] - 朗宁宜和成为控股股东,祝镓阳、占舜迪、张栋成为实控人[36][40][41] 股份转让 - 2025年10月17日,溢峰科技、王封合计转让21291375股(占比4.85%)给朗宁宜和[33] - 2025年10月17日,李松强将21942500股(占比5.00%)转让给朗宁宜和[34] - 标的股份转让款总计1.16514675亿元,每股转让价格为5.31元[61] 业绩与风险 - 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相关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3亿元,2025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39] - 欣世置业将1800万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青海重机,存在表决权比例被动降低风险[138]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内公司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112] - 未来12个月内公司无针对上市公司或子公司资产、业务出售、合并等重组计划[1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拟继续增持[154]
*ST海华(600243) - 青海华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封、于世光)
2025-10-17 20:18
股权变动 - 王封转让3,291,375股和委托9,874,125股(占比2.25%)表决权给朗宁宜和[5] - 溢峰科技和王封合计转让21,291,375股(占4.85%)给朗宁宜和[16] - 宿迁十样锦转让青海溢峰科技70%股份给朗宁宜和,使其享有4.1044%股份表决权[16] 控制权变更 - 朗宁宜和成控股股东,直接持股9.85%,合计拥有16.21%表决权[16] -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封变更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5][11] 王封权益变化 - 变动前王封持股13,165,500股(3.00%),表决权55,028,739股(12.53%)[19] - 变动后王封持股9,874,125股(2.25%),表决权0股(0.00%)[17][19][34] 其他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1] - 未来12个月无减持计划[12] - 变动方式含协议转让、间接转让、表决权委托[34]
*ST海华(600243) -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3)
2025-10-17 20:17
权益变动情况 - 溢峰科技、李松强、王封将合计43,233,875股(占9.85%)股份转让给朗宁宜和[8][36][40] - 王封将9,874,125股(占2.25%)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朗宁宜和行使[8][36][39][40] - 朗宁宜和通过收购溢峰科技控制权控制上市公司4.11%股份表决权[36][40] - 朗宁宜和直接持有9.85%股份,控制6.36%股份表决权,合计拥有16.21%股份表决权[36][40] - 欣世置业将18,000,000股(占4.10%)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青海重机[39][40] - 朗宁宜和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祝镓阳等三人成实际控制人[36][40][41] 财务数据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朗宁宜和出资额为37500万元[21] -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股权协议转让价款总额为34,957.19万元,资金源于自有及自筹[48] 公司相关信息 - 朗宁能源持有朗宁宜和40.00%的出资额,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祝镓阳、占舜迪、张栋分别持有40%、30%、30%的股权[25][27] - 杭州天策启瑞通信技术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为50.6611万元,祝镓阳持股85.20%、张栋持股14.80%[28] - 通济安然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祝镓阳持股51.00%、张栋持股49.00%[28] - 安仕能源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为1246.49万元,祝镓阳持股66.50%、通济安然持股5.00%[28] - 浙理氢能(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464.90万元,安仕通达持股65.80%[28] 风险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需取得上交所合规确认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存在不确定性[15] - 欣世置业委托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已质押给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42] - 上市公司2024年度相关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3亿元,2025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6]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持或处置股份计划,权益变动完成36个月内不转让、质押取得的股份[43] - 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改变主营业务、资产重组等计划[50][5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适时调整董事会和高管,受让方提名董事候选人不低于总数三分之二,可推荐高管人选[5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修改公司章程计划,无调整员工聘用、分红政策及业务组织机构的明确计划[53][56][57][58] 合规情况 - 财务顾问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核查意见获内核机构审查通过,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11][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等最近五年未受相关处罚,不涉重大诉讼仲裁[3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相关方不存在拥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权益股份、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31] - 核查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收购标的设其他权利及在收购价款外作其他补偿安排[70] - 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超3000万元或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值5%的资产交易[72] - 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董监高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无超5万元交易[73] - 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无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74] - 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无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等安排[75]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直系亲属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76][78] - 截至核查意见签署日,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况[79]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独立及经营能力无影响[6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目前无同业竞争情况,并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67][68]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无交易,变动后将减少规范关联交易[6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