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600261)
搜索文档
关于对薛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5-09 19:11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3458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5209260000 名 称 关于对薛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薛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薛跃: 你作为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你配偶秦亦鸣于2023年5 月29日至2023年9月6日合计买入公司股票27,500股,成交金额100,175元;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10月 17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27,500股,成交金额99,450元。 上述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 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本人及配 偶、父母、子女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请你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 ...
阳光照明(60026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6:17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8.29亿元,同比增长8.73%[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78.77万元,同比下降11.06%[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980.99万元,同比增长201.75%[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2.55万元[4]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8.29亿元,同比增长8.7%[16]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5.38亿元,同比下降9.1%[16]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83亿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77亿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7亿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用为1.25亿元,同比增长8.2%[16] - 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2.16亿元,同比下降14.3%[16]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为1,164.55万元[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的政府补助为313.90万元[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2,568.72万元[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151.33万元[6] - 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处置收益为1.16亿元[16]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2.87亿元[16]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38.17亿元[13]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14.81亿元[13] - 公司负债合计16.61亿元[14]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6.38亿元[15] - 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4,399,500股[10] - 公司第一、第二和第三大股东为一致行动人[9] - 公司第七、第八大股东均为上海宁泉资产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 其他 - 公司持有幻方500指数增强欣享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689.95万元[12] - 公司持有金澹添盈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15.43万元[12] - 公司持有舒塞尔医疗公司股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89.30万元[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收票据增加157.8%,主要系收到更多商业承兑汇票[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其他流动资产增加41.01%,主要系定期存款增加[7]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3.70亿元[19]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2024-04-23 16:35
VANKONBEX 2023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and Environment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 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阳光照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unshine Lighting Electrical Appliance Group Co., Ltd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邮编:312300 董事长寄语 CHAIRMAN'S SPEECH 合 规 管 理 COMPLIANCE MANAGEMENT 关于公司 经 营 目 标 BUSINESS OBJECTIVES 环 境 责 任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 社会责任 SOCIAL RESPONSIBILITY ABOUT THE COMPANY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utting people first, innovating and developing < I/Ankon 明光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2 19:28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0 3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com/color = (http:/ : 浙24GWNR7G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照明公司)2023年12 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阳光 照明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19:2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9]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审计人员任职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2] 审计费用调整 - 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2] - 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和原因[13] 改聘情形及流程 - 改聘情形包括审计项目分包转包等[14]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按规定流程进行[14][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15]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18] 解聘与监督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及时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事务所可陈述意见[19]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17]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处理[18] - 存在特定严重行为,经决议不再选聘[19]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4-22 19:28
股份回购与注册资本变更 - 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完成回购,总计回购股份40,128,600股用于减少注册资本[1] - 本次回购前无限售股份为1,375,181,566股,注销后为1,335,052,966股[2] - 本次回购前股份总数为1,375,181,566股,注销40,128,600股[2] - 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37,518.1566万元,修订后为133,505.2966万元[5] - 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137,518.1566万股,修订后为133,505.2966万股[7]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增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等内容[4] 公司章程修订 - 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收购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修订后增加要约方式[7] - 原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后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原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讨论董监选举事项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修订后明确与公司董监高关系[7] 董事任职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 - 董事辞职特定情形下,辞职报告需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9][10]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10]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有犯罪刑罚、破产清算等相关不良记录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2]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3] - 公司及相关方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1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期不召开,独立董事可不再履行职务[13] - 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相关情况[12]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4]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12] - 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行使该职权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及独立董事本人至少保存5年[1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16]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16] 董事会与公司架构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7]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16]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7]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7] - 公司设副总经理4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7]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19:2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市线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届. 12层。23届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Times Building: No. 3 Xinge Road. Quanjiang New City. N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r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栈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属,23属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LRC Times Building, No. 6 Xinye Road, Qitnjiang New City, Hangghou Tel. 0671-86679999 |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中国有技业许可的c t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 目 录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6 | | 二、财务报表 | 7-18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8 | |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2 19:26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30.75亿元[3] - 2023年净利润2.15亿元[3] - 2023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316.42万元[3] 利润分配 - 拟以13.35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30元[2][3] - 共派发现金红利1.74亿元,占当年净利润80.59%[4] - 2024年4月19日董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7]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2 19:26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 56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2 19:26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电话方式确认。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 568 号公司一楼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花天文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对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 序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