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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60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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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2024-10-24 19:11
股票代码:600475 股票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4-075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6 月 9 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再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 期融资券。2023 年 11 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23】MTN1215 号、中市协注【2023】MTN1216 号、中市协注【2023】SCP456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人民币 4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 起 2 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 ...
华光环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紫金保险)
2024-09-13 16:38
公司信息 - 上市公司为华光环能,代码600475[39]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紫金保险,注册地在南京[39] 股权变动 - 紫金保险持股47,194,705股,比例由5.01%稀释至4.94%[8][21][41] - 华光环能总股本由942,885,729股变为955,965,729股[22] - 权益变动因华光环能激励计划,为被动稀释[41] 股东结构 - 紫金保险注册资本6亿万元[11] - 主要股东中江苏国信和云南合和占比21.5%[11] 未来展望 - 紫金保险未来12个月无增持或减持意愿[18][42] 其他 - 此前6个月未买卖华光环能股票[26][42] -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批准[24][44]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2024-09-13 16:38
股票代码:600475 股票简称:华光环能 编号:临 2024-073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光环能")已于近日 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授予情况 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授予数量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授予数量不存在差异。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2 ...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13 16:38
股份变动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1308万股[2] - 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942,885,729股变为955,965,729股[2] 股东权益 - 紫金保险原持股47,194,705股,占比5.01%,现被动稀释至4.94%[2] - 本次权益变动因激励计划发行股份,不影响控股权[3]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09-12 15:42
业务成果 - 2024年上半年签订上海联风2×100Nm³/h订单[3] - 2024年6月中标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部分制氢设备及系统[3] - 2024年6月控股电厂锅炉余热利用与提效试验项目完成预验收[5] 公司规模 - 目前装机量达1.3GW,供汽量在A股上市公司排名第2[6] 合作发展 - 与中能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3] - 与中科院合作的燃煤锅炉技术试验并推广[6] - 华光碳中和公司牵头的CCUS项目中试完成并推广[6] 其他事项 - 2024年9月12日召开半年度业绩说明会[1] - 董事长等出席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互动[2] - 多种方式做好股东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8]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5 17: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 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 的议案》 鉴于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经调整后,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1 人调整为 150 人。上述 1 名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给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权益总量 1308 万股不变。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 ...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9-05 17:45
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2] - 授予150名激励对象1308万股限制性股票[3] - 授予价格为7.55元/股[3] - 授予日为2024年9月5日[3]
华光环能: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以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09-05 17:45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以及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以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事项(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以 下简称"本次调整")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所涉及的 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 ...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4-09-05 17:45
激励计划调整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由151人调为150人[2][3][8] - 授予价格由7.90元/股调为7.55元/股[2][3][9][12] 时间节点 - 2024年4月30日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 - 2024年5月6 - 15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4] - 2024年6月20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4][8] - 2024年8月9日收到国资委批复[5] - 2024年9月2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6] - 2024年9月5日审议调整激励对象和价格议案[2][6] 其他 - 本次授予权益总量1308万股不变[8] - 相关方认为调整合法合规并同意[12][13][14] - 召开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6] - 律所出具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法律意见[16]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9-05 17:45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4月3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 - 2024年5月6 - 1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4] - 2024年6月20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35元(含税)[4] - 2024年8月9日,公司收到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激励计划的批复[5] - 2024年9月2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授予日为2024年9月5日[2][3][6][7][9][10] 激励计划内容 - 授予激励对象150人,授予数量13080000股[2][9][10] - 授予价格为7.55元/股[2][9][1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0] - 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匀速解除限售,每期可解锁数量占比均为1/3[10][11] 激励对象分配 - 蒋志坚等7位高管各获授20万股,占授予总数1.53%,占总股本0.02%;舒婷婷获授10万股,占授予总数0.76%,占总股本0.01%[12] - 其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142人获授1158万股,占授予总数88.53%,占总股本1.23%[12] 解锁条件 - 2025 - 2027年各解锁期,较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12][13] - 各解锁期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的30%,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90%[12][13] 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4个等级,优秀、良好标准系数为1.0,合格为0.7,不合格为0[14] 激励成本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1308万元,2024 - 2028年分别摊销157.44万元、472.33万元、399.67万元、205.89万元、72.67万元[19][20] 合规情况 - 监事会认为150名激励对象符合激励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7] - 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18]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合法有效[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