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60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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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600475)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20:24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91.13亿元,利润总额11.09亿元,归母净利润7.04亿元[4] - 2025年公司预计营业收入105亿元,利润总额11.5亿元[5] 未来展望 - 2025年拟用闲置资金买不超5000万短期理财,单笔期限不超12个月[18]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存款不超10亿,授信不超40亿,有效期3年[13]
华光环能(600475)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20:23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13亿元,利润总额11.09亿元,归母净利润7.04亿元[14] - 2025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05亿元,利润总额11.5亿元[17] 分红与股本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亿元[20] -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955,965,729股[20] 人员薪酬 - 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为1123.72万元[34] 会议与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4][6][10][13][15][18][22][25][28][31][33][39]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36]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7][11][16][19][23][26] - 董事蒋志坚、缪强、毛军华在《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中回避[35]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尚需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3][44] - 2025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5.5亿元,有效期1年,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5][46][47] - 2025年以不超过8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48][49] - 为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限额2000万元,保险费预计不超过15万元,期限1年,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0][51][52] - 与国联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成员企业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亿元,有效期3年,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尚需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3][56][57] - 国联财务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显示未发现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58][60] -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61][62] - 《关于2025年向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67] - 《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68] -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7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86] -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89] 资金运用 - 2025年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国联民生证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5000万元,单笔期限不超12个月,金额可循环使用[63] 担保与捐赠 - 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总额预计不超16.8亿元的担保额度[68] - 公司参加新光融享社区基金募捐活动,募捐金额3万元[75] 融资与股东大会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85] - 提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5日[88]
华光环能(600475)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公告
2025-04-28 20:23
业绩总结 - 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22.42亿元[3] - 2024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3.5元(含税)[3] -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4.30亿元,占净利润61.08%[4] 分红计划 - 截至2025年4月28日,拟派发现金红利3.35亿元(含税)[4] - 2024年前三季度已派现0.96亿元[4] - 上年度和上上年度现金分红均为3.30亿元[6] -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10.91亿元[6] - 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7.25亿元[6] - 2025年中期分红不超当期净利润30%[9] 审议情况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待股东大会审议[6,10,13]
华光环能(600475)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4年度)
2025-04-28 20:16
存款情况 - 存放于国联财务存款年初64,082,308.32元,期末45,752,135.9元,利息9,583,978.14元[8] - 银行活期存款年初52,957,578.32元,期末517,952,135.9元,利息2,966,121.99元[8] - 通知存款年初2,000,000元,期末222,000,000元,利息6,089,316.27元[8] - 保证金年初4,124,730元,期末300,000元,利息3,384.2元[8] - 定期存款年初5,000,000元,期末5,000,000元,利息525,155.67元[8] 借款情况 - 向国联财务借款年初96,980,000元,期末310,155,857.4元,利息支出30,530,049.5元[8] - 短期借款年初52,000,000元,期末90,000,000元,利息支出5,320,757.26元[8] - 长期借款年初44,980,000元,期末32,528,782.4元,利息支出60,732.47元[8] 承兑情况 - 委托国联财务在银行开具承兑年初3,339,472.6元,期末39,697,514.5元,利息支出32,181.77元[8] 审计报告 - 2025年4月27日出具苏公W[2025]A66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华光环能(600475) - 国联财务2024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28 20:16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风险评估 专项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 目 专项审核报告 2024 年度风险评估说明 1-2 1-8 l 1.1757 1 [hornton 49 | 日 专项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320C000465 号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财务)管 理当局编制的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风险控制体系的风险评 估说明。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并保持其有效性,风险管理政策与程 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国联财务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国联财务 与财务报表有关的风险评估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一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 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关于风险管理的评价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国联财务与财 务报 ...
华光环能(600475)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20:16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911,332.42万元[6] - 2024年末资产总计263.39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0.74%[16] - 2024年末负债合计155.11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2.35%[21]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08.29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5.56%[21] - 2024年度净利润9.27亿元,2023年度为9.37亿元[27] 业务收入占比 - 2024年按时点确认收入的地方热电运营服务收入为469,861.23万元,占营业收入51.56%[6] - 2024年按时点确认收入的节能高效发电及环保设备制造销售收入为176,168.16万元,占营业收入19.33%[6] 现金流情况 -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8亿元,2023年度为3.94亿元[32] - 2024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43亿元,2023年度为 -14.24亿元[32] - 2024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57亿元,2023年度为10.07亿元[32] 股本变动 - 2024年8月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777,389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本总额为942,885,729股[49] - 2024年9月公司定向发行13,080,000股A股普通股,定向发行后股本总额为955,965,729股[50] 资产项目变动 - 2024年末货币资金为25.11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9.90%[16] - 2024年末应收账款为24.18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4.92%[16]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57.05亿元,期初余额53.77亿元[176]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816,452,290.98元,期初余额为670,790,857.10元[181] 负债项目变动 - 2024年末短期借款为14.74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99%[21] - 2024年末应付账款为38.85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7.52%[21] 税收优惠 - 子公司国联环科及其子公司自2015年7月1日起享受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143] - 公司、华光工锅等报告期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144] - 华光设计院2024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144] 坏账准备 - 装备制造及工程建造类业务客户组合1年以内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1至2年为10%等[89] - 供热供电类业务客户组合1年以内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1至2年为50%等[89] - 环保运营类业务客户组合1年以内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1至2年为10%等[89] 其他 - 审计认为公司2024年财报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等[3] - 公司财务报告于2025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后报出[51]
华光环能(6004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0:1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 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董事会决定下设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均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之 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 ...
华光环能(6004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0:13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 百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
华光环能(60047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0:1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的成员,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 务,审慎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
华光环能(6004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0:1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审查公司内 控制度,负责内外部沟通等,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审计工作小组,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工作小组主要负责部 门,公司战略资产部、财务部为小组成员,配合审计部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审计 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准备相关材料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