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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榕泰: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8:11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8620-3879 0290 传真: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2023)0203 号 致: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杨希律师、洪国琼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对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
*ST榕泰: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18:11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2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5,502,44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6.348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微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五 ...
*ST榕泰:关于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3-11-10 16:50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2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价格 于近期波动较大。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 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交易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因 2022 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若 2023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 ...
*ST榕泰: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2023-11-07 17:31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1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一)案件 1-案件 7 进展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下: | 序 | 立案时 |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 | 案由 | 涉案本金 | 裁定/判决/裁决 | 受理法院/仲裁 | 案件进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号 | 间 | | | 人 | | (万元) | 金额(万元) | 委员会 | | | 1 | 2023 7 | 年 | 呼图壁县锐源 | 广东榕泰实业 | 买卖合 ...
*ST榕泰: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2023-11-07 17:31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2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 受理文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因 2022 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若揭阳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023 年 6 月 6 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 "公司")收到债权人溧阳市云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凯化工"或 ...
*ST榕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3-11-01 18:21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10 月 31 日和 11 月 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1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已发生十次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股票价格短期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炒作风险。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大鹏先生处于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羁 押状态,公司暂无法联系其本人。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收到债权人溧阳市云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 或"申请人")的《告知函》,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 整价值为由,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 重整。2023 ...
*ST榕泰(60058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93,544,311.56元[4]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571,108.70元[4]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4,936,240.53元[4]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61元[4,7]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为2.90亿元人民币,非流动资产为6.95亿元人民币,资产总计为9.85亿元人民币[13][14][15]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为14.71亿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为3.06亿元人民币,负债总计为17.77亿元人民币[14][15]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69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91亿元人民币[15] 经营情况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不适用[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58.16%[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53.77%[7]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1.232亿元,同比下降13.65%[18]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215亿元,同比下降17.58%[18] 现金流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501,345.79元[4,8]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9.37%[8]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511亿元,同比下降11.51%[19]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659亿元,同比下降36.41%[19]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50.13万元,同比下降129.32%[19]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8.66万元,同比增加96.29%[20]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00万元,同比增加84.06%[20]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180.33万元,较年初下降65.23%[20] 其他 -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收到债权人申请重整[11] - 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12] - 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78亿元人民币,营业总成本为4.05亿元人民币[17] - 2023年1-9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1.69亿元人民币[17]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3.61万元,同比下降99.89%[19]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02.65万元,同比下降94.63%[19]
*ST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10-27 18:31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16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分别于 2021 年和 2022 年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和第 9.8.1 条第一项、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 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 第三项的情形已消除。目前,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五 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 ...
*ST榕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2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修订 1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该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当 及时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监督职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 ...
*ST榕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2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修订 1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榕泰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