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6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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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11 22:26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2] - 以当前总股本5,171,179,89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7,117,989元(含税)[2][4] -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约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51,425,031.05元的16.95%[4] 公司近期经营与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51,425,031.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01,873,120.37元[4]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将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29][39][50] - 因取消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曹茂喜辞职,公司董事会人数拟由10人变更为9人,独立董事人数由4人变更为3人[29][48] 股东大会安排与审议事项 -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0] -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10][11] - 会议将审议包括《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修订公司多项治理制度在内的共计26项议案[12][29][31][32][33][34][35][36] 公司治理制度全面修订 -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计划对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制度》、《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在内的24项具体治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31][32][33][34][35][36] - 所有修订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32][33][34][35][36]
物产中大:独立董事曹茂喜因治理结构调整辞职
证券日报网· 2025-12-11 16:44
公司治理变动 - 物产中大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导致独立董事曹茂喜辞职 [1] - 曹茂喜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1]
物产中大: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0 22:15
公司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物产中大发布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2] - 合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517,117,989元(含税)[2] - 本次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后续公告中明确[2]
物产中大: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0 19:46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金属材料占比55.0%,化工占比16.66%,煤炭占比6.92%,整车及后服务占比6.8%,金融占比2.68% [1] - 金属材料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占比超过一半 [1] - 化工业务是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占比超过16% [1] 公司市场表现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43元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281亿元 [1]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ESG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为ESG信息披露义务人[6] ESG报告相关 - 报告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不早于年度报告[9] - 编制依据包括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多项标准[13] ESG工作安排 - 董事会办公室1月启动上一年度ESG编制工作[15] - 编制完成后经审核、审定、审议批准后披露[1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ESG工作[4] - 董事长是ESG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ESG事务,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宜[7] 信息披露网站 - 公司披露信息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9]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出现规定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的应在5日内发通知[6] - 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7] 自行召集条件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延期或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1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的股东会决议[2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7]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回购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7]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内容[20] 会议记录负责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0] 会议中止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中止或无法决议应采取措施并报告[21]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长任召集人[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 - 决策时公司提供资料,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4][5] 提名委员会 - 职责为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任职资格[8]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或以上委员出席,提交董事会议案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审计委员会 - 目的是提升内外部审计、内控和财报质量,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有效监督[14]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1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2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9] 法治建设委员会 - 目的是推进公司法治建设,保障规范运作[31] - 职责包括研究规划、指导监督等[32] - 由三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33][34]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9]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9]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信息披露需经部门核对、合规审查、董事长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6]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参与、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26]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2]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4] 股东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相关信息[15][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需在主要报告人获知应报告信息24小时内报告[2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负有直接责任[20] -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重大信息汇报责任人[2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20] - 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28]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和协调[28]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公司制度 -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制定财务制度,建立内控体系[3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32] 违规处理 - 对违反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人员和部门可给予处分,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34] 关联信息报送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4] 财务报告责任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25]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董事会设秘书,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2][3]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任职与解聘 - 5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秘书[4] - 秘书有8种情形之一,公司1个月内解聘[5] 履职与职责 - 聘请代表协助履职,任职条件参照执行[5]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空缺处理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6]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等负责人各1名[4] - 经理层人员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续聘[4] 任职限制 -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担任经理层[5]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提前2日汇总议题,提前1日发通知[13] - 会议纪要或决议保存10年[14] 报告要求 - 总经理定期、按需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16] - 重大问题事发当日、重大事故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17] 股份与绩效 - 经理层如实申报股份情况[17] - 总经理及高管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标准[18] 薪酬与机制 - 总经理层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18] - 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18] 实施细则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