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6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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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9:31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修订) | | | | 第一章 | 总 | 则……………………………………………………………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2 | | 第三章 | 股 | 份……………………………………………………………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第一节 | 股 | 东………………………………………………………5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8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第五节 | |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
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9:31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南宁百货大楼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 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 1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 ...
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9:31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南宁百货大楼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可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 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 定期会议 1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 在上下两个 ...
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9:31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标准 Q/NB DS003-1-202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1. 目的 为规范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 定义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4. 独立性要求 4.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4.2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4.3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 ...
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9:31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修订) | | | | 第一章 | 总 | 则……………………………………………………………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2 | | 第三章 | 股 | 份……………………………………………………………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第一节 | 股 | 东………………………………………………………5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8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第五节 | |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
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9:31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南宁百货大楼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 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 1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 ...
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9:31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南宁百货大楼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 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可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 ...
南宁百货(600712) - 2025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5-07-14 19:2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5年半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00万元左右,去年同期为241.88万元[5][9] - 2025年半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990万元左右,去年同期为 -308.67万元[6][9] -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为0.0044元[9] - 本期非经营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690万元[1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文化宫店承租方违约致营业收入减少、运营成本增加,自有门店租赁商户提前解约致租金收入减少[10] - 公司经营承压,营业收入下滑,固定运营成本刚性强、营业支出高,利润空间收窄[10]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4] - 本期业绩预告所涉及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8] - 本次业绩预告是初步核算,具体准确数据以《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14] - 公司不存在影响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12]
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5-07-11 17:30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证券代码:600712 编号:临 2025-029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收到钦州市 钦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钦南区法院")送达的(2025)桂 0702 民初 3732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钦南区法院已受理我公司与广西金鸿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物业")等三名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 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诉讼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广西金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钦州市永福西大街 24 号 法定代表人:甘润汉 被告二:甘润汉 1 / 3 (2)判令被告一金鸿物业向原告支付租金、场地占用费合计 3,520,000 元(计算标准:按照每季度 220,000 元计算,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计至被 告实际腾退场地、钢结构房屋及临时建筑之日止,现暂计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 3,520 ...
南宁百货: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6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原告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广西南宁嘉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案件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1] - 诉讼标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192,208.88元 [1] - 案件处于一审阶段,上市公司作为原告 [1] 判决结果 - 法院判决被告需支付相关款项,并自2024年10月30日起按4.03%/年计付利息 [2] -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需履行完毕,申请执行期限为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 [2] - 案件受理费62,477元,原告负担13,836元,被告负担48,641元 [2] 对公司财务影响 - 公司已于2024年末就该事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将依据判决执行情况转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2] - 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