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6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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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8:2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与广西南宁嘉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已被兴宁区法院受理,涉案金额约1719万元,因诉讼结果不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1][3] 诉讼情况 - 原告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广西南宁嘉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 - 被告租赁文化宫店经营场地,租期自2022年8月至2039年4月22日,2023年10月因市场不景气申请缓交部分租金,公司同意缓交并要求此后两年内补足 [2]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因被告未按约交租发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2025年1月3日依法收回租赁房屋 [2] - 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及占用费16780572.70元、迟延履行违约金81636.18元、律师代理费,各项标的暂合计17192208.88元,且由被告负担全部诉讼费用 [1] 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 公司已于2024年末就该事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因诉讼未开庭结果不确定,暂时无法预测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3]
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5-04-03 18:00
诉讼情况 - 公司与南宁嘉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受理未开庭[4] - 公司请求被告支付租金等各项标的暂合计17192208.88元[5] 事件过程 - 2022年6月签合同,2024年10月发解约通知[6] - 2025年1月3日公司收回租赁房屋[7] 财务影响 - 2024年末已会计处理,暂无法预测诉讼对利润影响[8]
南宁百货: 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00:47
文章核心观点 该报告是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展示了 2024 年相关资金占用和往来的具体数据 [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无占用 [1]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无占用 [1]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无占用 [1]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经营性往来 - 南宁学院因销售商品产生应收账款,2024 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1029335.65 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11032144.34 元,年度偿还资金累计发生金额 7804340.68 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4257139.31 元 [1] - 国立房地产因销售商品产生应收账款,2024 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410964.37 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3774276.50 元,利息 225520.00 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3959720.87 元 [2] - 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因租赁保证金产生其他应收款,2024 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330000.00 元,年度偿还资金累计发生金额 330000.00 元 [2] - 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因销售商品产生应收账款,2024 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47441649.14 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6895674.29 元,年度偿还资金累计发生金额 4219069.39 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50118254.04 元 [2] 非经营性往来 - 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广西鑫湖畅达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百色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西新世界商业有限公司、广西南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桂林南百竹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因营运资金产生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各公司在 2024 年期初、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年度偿还资金累计发生金额及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均有相应数据 [2][3] - 所有关联资金往来 2024 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 660605835.89 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143603701.48 元,年度偿还资金累计发生金额 112676936.19 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总计 691532601.18 元 [3]
南宁百货: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魏志华——离任)
证券之星· 2025-03-28 00:36
文章核心观点 独立董事魏志华按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报告2024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认为公司各项决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为公司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1][11] 基本情况 - 魏志华是财务管理专业博士,任厦门大学教授、博导,因任期届满于2024年7月27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 [1] - 魏志华自查具备独立性,履职未受利害关系方影响,保持客观独立判断 [1] 本年度履职概况 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魏志华因工作未出席2024年7月26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任职期内董事会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认为会议和决策合法有效 [2] 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 魏志华担任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委员,组织召开会议审议多项事项,对议案均投赞成票,认为会议和决策合规 [2][3][4] 参加业绩说明会 - 魏志华通过网络文字互动与中小股东沟通 [4]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 魏志华在审计和年报编制中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四川华信密切沟通,就多项审计事项开会并提出策略 [4] 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 魏志华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互动,听取诉求 [4]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 魏志华通过多种形式与公司管理层联系,关注公司运营并提建议,公司配合工作提供支持 [5] 培训和学习情况 - 魏志华参加培训学习,提升决策和履职能力,关注法规和市场趋势,为公司提供更好建议 [5] 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 - 截至2024年7月26日,魏志华审核公司关联交易,认为表决程序合规,交易公平公正,符合股东利益 [6][7][8]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 截至2024年7月26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7月26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 魏志华认为公司补选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程序合规;2023年高管薪酬符合规定 [8]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 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前进行沟通讨论和评估,按时披露并提示风险 [8] 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 魏志华组织审查,认为四川华信符合要求,同意续聘并获通过 [9] 现金分红情况 - 公司2023年度不分红不转增,魏志华组织审议认为预案符合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 [9] 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 截至2024年7月26日,公司披露33份公告,魏志华认为信息披露合规无虚假遗漏 [10]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 魏志华监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涵盖业务各环节 [11] 总体评价和建议 - 魏志华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为完善监督机制和维护股东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11]
南宁百货: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3-28 00:25
文章核心观点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涵盖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 [1][2][3]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召开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七楼会议室 [1] - 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1] - 涉及融资融券等业务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投票按相关规定执行,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2]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召集人为董事会,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14点30分 [1][3]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还将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 - 议案1、3 - 7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 - 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2]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2]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表决权数量为名下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数量总和,通过网络投票可任一账户参加,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股东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4]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也可出席 [4][7] 会议登记方法 -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登记需提供相关文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参会 [5] - 公司建议股东及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30 - 11:00、15:00 - 17:00,登记地点为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5][8] 其他事项 - 会期半天,出席人员费用自理 [8]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人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需在委托书中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未作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6][9]
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3-27 23:3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4月18日14点30分在广西南宁召开[3] - 网络投票2025年4月18日进行,有不同时段要求[6]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7项议案[8]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5日,A股代码600712[15] - 参会股东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有登记地点要求[16] 其他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4、议案6[12] - 会期半天,出席人员费用自理[20]
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7 23:33
业绩相关 - 同意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约4876万元,影响2024年当期损益约 - 4425万元[1] - 2024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报告决议 - 全票通过《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 - 全票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稿)(全文、摘要)[1] - 全票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 - 全票通过《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
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7 23:32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 2025-012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正式会议通知会前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30 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南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7 人;董事张俊玮先生、黎小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 次会议,均委托董事岳成成女士代为表决。董事长覃耀杯先生作为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议案十二,议案十二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覃耀杯 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出席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 ...
南宁百货(60071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5-03-27 23:29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 | --- | | 电话:(028) 85560449 | | (特殊普通合伙) 传真:(028)85560449 | | 邮编: 610041 | |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电邮: schxzhb@2hxcpa.com.cn | 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川华信专(2025)第 0120 号 目录: 1、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于2024年度会 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 ...
南宁百货(60071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7 23:29
内部控制审计 - 四川华信审计南宁百货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3] - 南宁百货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与评价[3] - 事务所认为南宁百货该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内控[3] 审计报告信息 - 南宁百货内控审计报告编号为川华信专(2025)第012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