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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帝股份(60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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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8:4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入档事宜[2] -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等日常工作[3] 信息报送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2][14][16]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应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股票异常波动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备案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19]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17]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应按要求登记[16] - 公司应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18] - 内幕信息披露前,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提供内幕信息[19] - 非公开信息外泄,公司应追究责任、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8:47
投资定义 - 对外投资指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委托理财等[2] - 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3] -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等,衍生品交易指远期等产品或混合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3] 投资原则与审批 - 公司投资应遵循符合法规等五项原则[4] - 董事会审批条件为交易涉及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部分有绝对金额要求[8][9] - 股东会审批条件为交易涉及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部分有绝对金额要求[9] 投资流程 - 对外投资项目决策前需进行可行性研究,重大投资项目需委托专业机构评估[12] - 实施对外投资前需对并购对象等进行审慎性调查,大额投资可委托外部机构执行[13] - 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预算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须经有权机构批准[15] - 已批准项目由有权机构授权单位或部门实施,应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14] 投资管理 - 投资资产可委托专门机构保管或自行保管,自行保管需执行联合控制制度[18]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0]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背离经营方向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1] - 投资转让应按规定办理,批准处置与实施投资程序、权限相同[21] 监督与披露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23] - 审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监督和资产交接监督,投资结束后进行审计[23] - 项目出现新情况,证券事务部向董事长汇报,董事长会同人员分析并报董事会审批[23]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2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
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8: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30个工作日内确定新委员[4]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决策属职责范围的,先研究讨论再提请审议[9] 会议安排 - 主任委员5日内安排召集临时会议,3日前送达通知及资料[13] - 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表决规则 - 普通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1] 生效时间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8:4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4] 战略委员会职权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4] 会议安排 - 主任委员收到提议后5日内安排召集临时会议[10] - 会议召开3日前送达书面通知及会议资料[10] 会议召开条件 - 会议应由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决议通过条件 - 提交董事会普通决议事项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提交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须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委员委托限制 - 每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13] 规则修订与生效 - 规则于2025年9月修订[1]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1]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1]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4]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费用与股东定义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5]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股东[28] 会计专业人士要求 - 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若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29]
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32] - 2015年5月8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8,117,407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58,117,407股,均为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00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13] - 发起人陈振华持股2851.80万股,持股比例47.53%[13] - 发起人陈仰民持股835.20万股,持股比例13.92%[13] - 发起人陈庆华持股835.20万股,持股比例13.92%[13]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未在三十日内执行,股东可起诉[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27] - 审计委员会等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5]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7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的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8种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0]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等6个条件[82] - 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8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0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0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01] - 实施现金分配,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0元[101] -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98]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0] - 解聘或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三十天通知[11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6]
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8:47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终止需两周内重签[6] 资金支取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7] 资金置换时间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到账后6个月内实施[12]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可在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可免审议程序[14]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5]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在净额10%以上,使用需保荐机构、董事会、股东会通过[15] 项目变更流程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0] 资金检查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7]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7] - 公司每半年度接受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现场核查[27] - 保荐机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项目转让置换 - 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重大资产重组除外),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其他要点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制度[30]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中术语含义相同[30] - 需关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31] - 需关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1] - 需给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2] - 制度与国家日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2] - 公司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3] - 时间为2025年9月[33]
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8: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6]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除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包括种类和数量等11项事项逐项表决[18]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20]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2]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上交所可对其挂牌交易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25]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上交所可采取措施[25]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上交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实施市场禁入[25]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27]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7] - 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 - 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和废止需经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7] - 文档涉及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相关内容[28]
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8:4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5] - 制度时间为2025年9月[15] 制度内容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与投资者沟通[2]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信息[6] 沟通方式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说明会等多种[5] - 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畅通[5]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管理职责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0] - 指定证券事务部为专职部门[10]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生效时间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4]
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8:47
委员会成员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委员补充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30个工作日内确定新委员[4] 会议安排 - 主任委员收到提议后5日内安排召集临时会议[11] - 会议召开3日前送达书面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11] 会议举行 - 会议应由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