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60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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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2024-05-30 16:47
其他新策略 - 公司调整投资者联系方式[1] - 电话号码变更为0580 - 2820008[1] - 电子邮箱更新为lmim@zhejiangliming.com[1] - 变更自2024年5月31日公告发布日起启用[1][2]
浙江黎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7 18:47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7日在浙江舟山召开[3]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0人,持股109,170,700股,占比74.3265%[3] - 公告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12] 议案表决 - 10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同意票数109,166,200股,占比99.9959%[6][7][8] - 反对票数4,500股,占比0.0041%,弃权票数为0[6][7][8] - 5%以下股东部分议案同意票数6,200股,占比57.9439%[9]
浙江黎明: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7 18:44
会议安排 -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7] - 2024年4月27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8] - 2024年5月27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9] 参会情况 - 现场4名股东及代理人,代表109,160,100股,占比74.3192%[12] - 网络6名股东,代表10600股,占比0.0072%[12] - 中小投资者7名,代表10,700股,占比0.0073%[12] 议案表决 - 审议10项议案,各议案同意票109,166,200股,占比99.9959%[15][18] - 第5 - 10项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票6,200股,占比57.9439%[22] - 各议案反对票4,500股,占比0.0041%,弃权票0股[18]
浙江黎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5-20 18:07
二 O 二四年五月 |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 | 1 | | --- | --- | --- | --- | --- | |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 | | 3 | | 议案一、关于公司 | | 2023 |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 | 议案二、关于公司 | | 2023 |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 | 议案三、关于公司 | | 2023 |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8 | | 议案四、关于公司 | | 2023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 | 议案五、关于公司 | | 2023 |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0 | |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11 | | 2024 | 议案七、关于 | |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 | | 议案八、关于确认董事、监事 | | | 202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 13 | | 议案九、关于制定董事、监事 | | |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 | | 议案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
浙江黎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5-10 17:3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黎明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8 号)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浙江 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黎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光大证 券负责浙江黎明的持续督导工作。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光大证券根据有关规 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
浙江黎明: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7 16:41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2月6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4日[2] - 预计回购金额1000 - 2000万元[2]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4月30日累计回购57.1万股[2][5] - 占总股本比例0.39%[2][5] - 累计回购金额697.39万元[2][5] - 实际回购价11.57 - 12.75元/股[2][5] - 成交均价12.21元/股[5] 回购限制 - 资金总额1000 - 2000万元,回购价不超20元/股[3]
浙江黎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8 15:55
业绩总结 - 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5家,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2] 人员数据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2] 风险保障 - 上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元[2] 执业情况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从业人员受处罚涉及50人[3] 审计相关 - 项目合伙人等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 - 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按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6]
浙江黎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2024-04-28 15:55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刘文华、吴锋、华林独立性进行评估[1] - 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意见日期 - 董事会出具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意见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2]
浙江黎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8 15:52
业绩总结 - 2023年天健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1] - 2023年天健上市公司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元[1] 决策与沟通 - 2023年公司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为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1][2] - 2023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沟通审计计划并通过年报审计计划议案[3]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听取天健审计概况汇报[4] 评价 -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2023年审计工作合格[5]
浙江黎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8 15:52
审计委员会情况 -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刘文华任主任委员[2]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2] 审计机构相关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续聘天健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3]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2023年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同意续聘[4] 审计工作成果 - 审计委员会审阅内部审计计划和报告,未发现重大问题[5] -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合规,内容真实准确[7] -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运作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8] -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披露合规[9] - 审议关联交易,认为交易遵循原则,决策合规[10] 未来展望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职,维护股东合法利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