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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蜻蜓(60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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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蜻蜓: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4-15 18:44
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 | | | | | | 202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往来方与上 | 上市公 | 2023 年 | 2023 年 度往来累 | 年度往 | 2023 年 | 2023 年期 | | | | 其他关联 | 资金往来方名 | | 司核算 | | | 来资金 | 度偿还累 | | 往来形 | 往来 | | 资金往来 | 称 | 市公司的关 | 的会计 | 期初往来 | 计发生金 | 的利息 | 计发生金 | 末往来资 | 成原因 | 性质 | | | | 系 | 科目 | 资金余额 | 额(不含 | (如 | 额 | 金余额 | | | | | | | | | 利息) | | | | | | | | | | | | | 有) | | | | | | 控股股 | 浙江慧中教育 | 控股股东、 | 应收账 | | | | | | 销售 | 经 营 | | | 科技集团有限 | 实际控 ...
红蜻蜓: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15 18:44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12]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13] - 董事长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金额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13] - 董事长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金额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不含)的关联交易[13] 关联交易披露 - 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3]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5] - 公司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3]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等文件[26] - 公司应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7] - 公司披露日常关联交易需含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政策等内容[29] - 公司披露资产收购和出售相关重大关联交易需含关联交易方、资产价值等内容[31] - 公司披露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需含共同投资方、被投资企业信息等内容[34]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受赠现金资产等九类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36]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全现金出资并按比例确定股权,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38] 制度相关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2] - 制度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16]
红蜻蜓: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5 18:44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现场会 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公司监事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金波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度 独立 ...
红蜻蜓: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英明)
2024-04-15 18:4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作为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积极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负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及相 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 独立董 | 本年应参加 | 亲自出 | 以通讯方式 | 委托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 议案审议情 | | --- | --- | --- | --- | --- | --- | --- | | 事姓名 | 董事会次数 | 席次数 | 参加次数 | | 亲自参加会议 | 况 | | 赵英明 | 4 | 4 | 3 | 0 | 0 | 经参会董事 | | 全票通过 | | --- | (二)2023 年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 ...
红蜻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5 18:4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 ...
红蜻蜓: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4-15 18:44
资金支取与置换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6]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8]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1]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2]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监督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19]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19]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1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0]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1] 办法生效与修订 -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23]
红蜻蜓: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6: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 (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 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关于本 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及 2024 年 3 月 1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红蜻蜓: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3-06 16: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 (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2 月 22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及 3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7)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08)。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红蜻蜓鞋业 ...
红蜻蜓: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4 16:33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 (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 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关于本 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及 2024 年 3 月 1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
红蜻蜓: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29 16:12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4-009 一、2024 年 2 月 23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23 日)登记在册的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