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60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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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院(60318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2026-04-17 20:3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 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4、公司出现业绩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的情况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平均绩效薪酬需要相应下降,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及公司章 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1、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 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 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结合公司经营业 绩、个人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四条 薪酬结构 1、董事薪酬 ...
建研院(60318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2026-04-17 20:3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 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 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 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 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 ...
建研院(603183)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坚)
2026-04-17 20:39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2 项;4 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22 项,均按时以现场方式出席,出席率均为 100%,讨论内 容涵盖定期报告等多项与公司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相关的议案。本人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坚) 作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 立董事,2025 年度("报告期"),本人韩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 利,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 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 ...
建研院(60318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4月)
2026-04-17 20:3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 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或 质押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 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和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业务、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 式包括: (1) 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 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 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予以实际控制的经营主体。 第 ...
建研院(603183)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6年4月)
2026-04-17 20:3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 研、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或传播的机构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 ...
建研院(60318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4月)
2026-04-17 20:39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包括由本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本 公司或子公司控股(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公司。 控股指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 份比例不足 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按其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或其他投资条件取得、享有和行使对 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和经理层)的选 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公司对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年度经营预算及考 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赋予子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
建研院(60318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4月)
2026-04-17 20:3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 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 1 页 共 6 页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管理活动,形成以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 董事会决议。 第六条 总经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建研院(6031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
2026-04-17 20:3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规章和《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
建研院(6031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4月)
2026-04-17 20:3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董事会 秘书办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ESG 管理等相关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 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 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变动管理等其他相关职责 ...
建研院(60318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4月)
2026-04-17 20:3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 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 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 服务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