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60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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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603271) - 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56号
2025-04-23 21:12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新材)管理层编 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永杰新材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二、附件 ……………………………………………………………第 6—10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7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8 页 (四)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第 9-10 页 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56 号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 ...
永杰新材(603271)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1:12
套期保值业务计划 - 2025年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建仓规模不超2万吨、保证金不超5000万元、合约价值不超5亿[2]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期限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6] 审批情况 - 2025年4月23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开展业务议案[11] - 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同意开展业务[11][12][13][14] 风险与措施 - 交易存在价格、资金等风险,公司采取风控措施[7][8] - 按会计准则核算和披露业务[10]
永杰新材(60327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小华)
2025-04-23 21:09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均亲自出席[3] - 2024年在审计委员会应出席5次,均亲自出席[5] 公司决策认可 - 认为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9]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未损中小股东利益[10] - 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事项合规[11] 审计相关 -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聘请天健为2024年审计机构[12]
永杰新材(6032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3 21:09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证券事务 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报备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应当 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当董事会秘 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 ...
永杰新材(603271) - 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4-23 21:09
套期保值业务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操作[2] - 包括对现货库存、购销合同等进行的交易活动[3][4] 交易管理原则 - 以生产经营为基础、控制规模和期限等[5] 决策与审议 - 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编制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可预计未来12个月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 - 满足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股东大会为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长任组长[9] - 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管理等,操作小组负责制订方案等,风险管理员负责审查监督[11] 操作管理 - 实行授权管理,套期管理员需书面授权,风险管理员对开平仓指令人负责[14][15] 会计与披露 -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相关准则执行[18] - 按上交所要求及时披露信息,重大风险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20] 档案管理 -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10年[20] 存在问题 - 具体套期保值方案不符合规定[21] - 套期管理员交易行为不符方案[21] - 期货套期保值头寸风险影响正常过程[21]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修订[2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原制度废止[23]
永杰新材(60327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亮)
2025-04-23 21:09
本人自 2023 年 12 月开始,担任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新材" 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大亮)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张大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浙江大 学管理学院教授。担任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担任浙江众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安丰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等。 任职期内,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
永杰新材(6032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3 21:0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可能或已经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本制度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
永杰新材(60327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3 21:09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终止与处理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两周内签新协议,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并公告[7] 募投项目相关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0]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1] - 募投项目延期需披露原因等并履行决策程序[21]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4种情形视为募资用途变更,需股东大会审议[17]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地点,免股东大会程序[17]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1]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3]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13]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可免程序[14]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或还贷累计金额不超总额30%[20] 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1]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2]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1]
永杰新材(60327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3 21:09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的 舆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应对与处置机制,提升公司舆情风险 防控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证券投资部为公司舆情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舆情管理的负责人为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新闻发言人,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 有关重要信息,以及主持媒体接待相关工作。 第五条 证券投资部在舆情管理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舆情信息日常监测、收集及评估舆情风险等级,核 ...
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3 21:09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二五年四月 | |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有限责任 公司变更而来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东南铝业(中国)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并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330100751732691F。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920 万股,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ong Jie New Materi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