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60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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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2 20:3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终止与处理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两周内签新协议,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公告[7] 项目论证与置换 - 超过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进行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鉴证报告[13] 资金管理与使用 -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4]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4] - 节余低于500万或5%,可免特定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5] - 节余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项目延期与变更 - 募投项目延期,公司需披露原因并履行决策程序[16] - 视为用途变更情形,需董事会审议、报告上交所并履行股东会程序[18] - 变更募投项目需报告上交所并公告,新项目应投主营业务[18][19] 资金监管与报告 - 会计部门设台账,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21]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21]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提交上交所[22]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半年现场调查一次[22]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20:33
董事任期与义务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6] - 董事辞职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1年内有效[11] - 董事任职结束后,商业秘密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竞业禁止义务持续2年[1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13] - 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办理对外投资等交易有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多方面占比及绝对金额要求[16] - 董事会办理对外担保,除《公司章程》规定外需特定比例董事同意[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关联人不同交易金额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7][18]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20]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0]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20]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2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1]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7]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每名董事一票[27]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视为弃权[27] - 独立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等,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7] - 董事回避表决时,特定条件下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有不同要求[28] 其他规定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8]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情况[1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23]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决议,须取得全体成员2/3同意[3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若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致公司损失,同意或弃权董事负连带赔偿责任,明确反对并记载的可免责[32]
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20: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应分别于大会召开20日和15日前发书面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1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5]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会后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规定就任[24] - 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4] 决议相关 -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24]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24] - 会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决议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规则相关 - 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26] - 规则内容与法律法规或章程抵触时,董事会应提修订案,经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26] - 规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26] - 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26]
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2025-09-12 20:33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4] - 公司应减少经营性占用时间,防范非经营性占用[2]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工作第一责任人[5]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将被处分或追责[10] 关联方资金处理 - 上市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3]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以资抵债有规定[7] 董事会与股东会 - 董事会知悉关联方占用资金5个工作日内办股份锁定或冻结手续[6] - 10%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7]
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12 20:3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5][6] - 内部办理有审批流程,处理信息由董秘登记[11] 责任与生效 - 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制度经审议生效[13][15] 知情人义务 - 知情人需知晓制度,保密并备案个人信息[18]
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2025-09-12 20:33
投资决策制度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避免失误、保值增值[2]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决策机构[5] 决策流程与监督 - 战略委员会统筹项目分析,投资部门收集信息提建议[6] - 决策经调研、分析、立项、执行阶段,多部门监督[8] 投资处置与管理 - 可在期满、破产等收回投资,战略调整等转让投资[10][13] - 委派董监高,财务部核算、年末检查审计[12][14]
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2 20:33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公司与子公司担保额之和[2] - 为他人担保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或授权[2] - 可对业务互保或重要业务关系且偿债能力强的单位担保[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须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须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担保申请 - 申请担保需提供企业资料、财务审计报告等[5][6] 担保监督 - 担保项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跟踪监督检查[17] - 检查被担保人资金使用和周转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18]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18] 风险防范 - 关注被担保方多方面变化防范风险[18] - 互保协议对方经营严重亏损等应提议终止协议[18] - 债权转让公司拒绝对增加义务担责[18] 收购审查 - 收购和对外投资审查被收购方对外担保情况[18] 责任承担 - 一般保证人不经董事会决定不先行担责[18] -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分配预先追偿[19] - 按比例担责拒绝承担超出份额责任[19] 责任追究 - 高管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21]
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5-09-12 20:31
人员变动 - 2025年9月12日董事孙闯因工作变动提前离任[2][3][4] - 同日会议提名沈浩杰为董事候选人,待股东会审议[5][6] 候选人信息 - 沈浩杰199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8] - 2017年6月至今任浙江永杰铝业相关职务[8]
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12 20:3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4]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就特定事项提起诉讼[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7]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9] - 董事会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9] - 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通知[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不得低于10%[9]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0]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作报告,董高应回应质询建议[1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2] 股东会表决与选举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12] - 董事候选人名单提案表决,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12] - 特定情形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3] - 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前,董事会应公布相关内容并报送材料[13] - 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议案,候选人应出席并接受质询[13]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有与所选董事总人数相同提名权和投票权[13] - 股东会表决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与[14] - 股东会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并载入会议记录,网络投票股东可查验[14]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决议通过日就任至本届任期届满[14]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违规选举无效[1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董高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15] 董事会构成与会议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需董事会批准[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7] - 临时董事会提前2日书面通知,决议可通讯形式作出[17] 其他规定 - 公司违反规定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并赔偿[18]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分配利润[19] - 公司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拟修订29项、制定2项内部治理制度[22][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23]
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9-12 20:3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9月29日13点在杭州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29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 - 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制度、选举董事等议案[7][8] - 应选董事1人[8] - 议案9月12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8] - 股权登记日为9月23日[14] - 会议登记9月28日9:30 - 11:00、14:00 - 17:00,地点证券投资部[16] 议案情况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10]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2.04、议案3[10] -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和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10] 投票规则 - 某股东100股,应选董事10名,有1000股选举票数[24] - 某投资者100股,应选董事5名,“选举董事议案”有500票表决权[24] - 某投资者100股,应选独立董事2名,“选举独立董事议案”有200票表决权[24] - 投资者可集中或分散投票[25] - 给出三种投票方式示例[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