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60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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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07-17 22:0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2日14点30分召开[4] - 现场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4][5]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 [5]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5] 其他信息 - 审议议案《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7月17日披露[7]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30日[16]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30 - 11:30、13:30 - 16:30 [17] - 登记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证券部[17] - 联系电话为020 - 31601550,传真为020 - 31606641,邮箱为stssec@126.com [17]
超讯通信: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7 22:01
会议安排 - 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7月17日发出[2] - 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现场召开[2] 会议情况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学维主持[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超讯通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意见
2024-07-17 22:0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意见 XYZH/2024GZAA1F0802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根据贵部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上证公函【2024】0843 号《关于超讯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作为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通信")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或"我所")根据监管工作函 的相关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如下: 1、年报披露,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 7.27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39.25%, 报告期无关联方采购。但根据公司前期信息披露,公司多名员工曾为公司通信技术服务 业务供应商的股东或员工,涉及供应商共 10 家,其中江苏盈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盈讯)等 5 家公司均曾名列公司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此外,相关供应商注 册资本普遍较低,与公司交易规模不匹配。如,公司 2021 年至 20 ...
超讯通信: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4-07-16 17:38
人事变动 - 2024年7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王清涛辞职报告[2] - 王清涛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2] -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未持股无未履行承诺[2]
超讯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
2024-07-12 22:58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超讯通信 股票代码:603322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建华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楼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楼 一致行动人一:梁刚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号 一致行动人二:梁益钧 住所:四川省崇州市****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崇州市****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第一节 | 释义 4 | | --- | --- | | 第二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 | 第三节 | 权益变动目的 6 | | 第四节 | 权益变动方式 7 | | 第五节 |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 | 第六节 | 其他重大事项 11 | | 第七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 | 第八节 | 备查文件 13 | | 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 ...
超讯通信: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12 22:58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6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6.83%减少至 20.48%。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收到控 股股东梁建华先生的通知,梁建华先生与岳颋先生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梁建华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35%)以每股 25.84 元的价格转让给岳颋 先生,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258,400,000.00 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梁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285,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6.83%,岳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梁建华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32,285,000 ...
超讯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
2024-07-12 22:58
股份转让 - 岳颋协议受让梁建华1000万股超讯通信股份,占总股本6.35%[8,15,16] - 转让价格每股25.84元,价款合计2.584亿元[15,18] 权益变动 - 变动前岳颋持股0,变动后1000万股,比例6.35%[15] - 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42] 付款安排 - 定金100万元,公告后1日付7900万元,过户后2日付1亿元,剩余7840万元360日付清[20] 未来展望 - 岳颋未来12个月内不拟继续增持[42]
超讯通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公告
2024-07-11 19:19
减持情况 - 减持前广州诚信持股640,953股,占总股本0.41%[2][3] - 拟减持不超640,953股,占总股本0.41%[2] - 2024年5月14日至7月11日减持640,953股,占总股本0.41%[4] - 减持价格28.65 - 29.42元/股,总金额1,847.57万元[4] - 减持后持股为0股,比例0.00%[4] 减持结果 - 实际减持与计划一致,达最低数量[4] - 减持时间届满实施,未提前终止[4]
超讯通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0 17:54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4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卢沛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3,529,89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7.618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 ...
超讯通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7-10 17:52
!"#$%&'()* 18 +,-'(./ 19 0 1230755-23993388 4530755-86186205 673518048 !"#$%&'()*+,- ./0123456789 2024 :;<=>?4@ABC D)EFG 国枫律股字[2024]C0091 号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 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 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和 1 互联网投票平台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