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60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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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太立的前世今生:2025年三季度营收18.45亿行业排10,净利润2916.06万行业排31
新浪财经· 2025-10-31 00: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15日,于2016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位于浙江省 [1] - 是国内X射线非离子型碘造影剂原料药的重要供应商,具备全产业链优势 [1] - 主营业务为X射线非离子型碘造影剂原料药系列和喹诺酮原料药系列的生产和销售 [1] - 所属申万行业为医药生物 - 化学制药 - 原料药,所属概念板块有原料药、生物医药、小盘核聚变、超导概念、核电 [1] 经营业绩表现 - 2025年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8.45亿元,在行业47家公司中排名第10 [2] - 行业第一名普洛药业营收77.64亿元,第二名能特科技营收71.3亿元 [2] - 行业平均营收为14.66亿元,中位数为6.71亿元 [2] - 主营业务构成中,造影剂系列收入11.14亿元,占比79.73% [2] - 其他(补充)收入1.42亿元,占比10.19%,其他收入8611.54万元,占比6.16% [2] - CMO/CDMO收入3362.68万元,占比2.41%,喹诺酮系列收入2124.97万元,占比1.52% [2] - 当期净利润为2916.06万元,行业排名31/47 [2] - 行业第一名浙江医药净利润8.67亿元,第二名普洛药业净利润7亿元 [2] - 行业平均净利润为1.33亿元,中位数为5578.15万元 [2] 财务指标分析 - 2025年三季度资产负债率为55.44%,高于去年同期的54.51% [3] - 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的27.75% [3] - 当期毛利率为21.83%,较去年同期的21.44%略有上升 [3] - 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的35.38% [3] 管理层与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为胡锦生,实际控制人为胡健、胡锦生 [4] - 董事长胡健,1979年出生,拥有澳门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4] - 胡健2024年薪酬68.36万元,较2023年的68.35万元增加0.01万元 [4] - 总经理沈伟艺,1980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2009年9月加入公司 [4] - 沈伟艺2024年薪酬60.11万元,较2023年的55.6万元增加4.51万元 [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A股股东户数为3.26万,较上期减少2.66% [5] - 户均持有流通A股数量为1.34万股,较上期增加2.73% [5] 机构持股变动 - 兴全商业模式混合(LOF)A(163415)为第四大流通股东,持股1061.58万股,持股数量较上期不变 [5] - 兴全新视野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001511)为第六大流通股东,持股605.21万股,相比上期减少89.39万股 [5] - 鹏华医药科技股票A(001230)为第七大流通股东,持股461.63万股,为新进股东 [5] - 华商品质价值混合A(019189)为第九大流通股东,持股363.27万股,为新进股东 [5] - 银河医药混合A(011335)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5] 券商观点与业务亮点 - 华泰证券维持"增持"评级,认为若碘价下行及技改投入见效,有望推升毛利率 [6] - 造影剂原料药新产能持续投产,预计2025年API发货量有望达2000吨 [6] - 造影剂制剂国内借集采东风快速放量,海外市场注册加速推进 [6] - 华泰证券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为0.75/2.01/3.02亿元,给予2026年31xPE,对应目标价14.23元 [6] - 平安证券维持"推荐"评级,认为公司原料药和制剂新增产能释放,业绩改善确定性较强 [6] - 碘佛醇100ml:35g(I)主流规格获批后,销售规模有望加速放量 [6] - 原料药加制剂一体化优势逐步体现,2024年国内制剂业务和爱尔兰IMAX制剂业务收入均有增长 [6] - 造影剂原料药出口销售快速增长 [6] - 平安证券预计2025-2027年盈利分别为0.86亿、2.37亿、4.13亿元 [6]
司太立:关于以自有资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0-30 21:44
公司增资事件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 [2] - 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6000万元人民币 [2] - 增资后上海司太立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增资目的与战略方向 - 增资旨在提高上海司太立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2] - 增资为促进上海司太立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2] - 增资将推动集团从原料药向制剂拓展的产业转型升级 [2]
司太立(603520.SH):前三季度净利润2882.48万元,同比增长221.14%
格隆汇APP· 2025-10-30 18:45
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45亿元,同比增长2.24%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882.48万元,同比增长221.14%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 [1]
司太立前三季度营收18.45亿元同比增2.24%,归母净利润2882.48万元同比增221.14%,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68%
新浪财经· 2025-10-30 18:20
公司财务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8.45亿元,同比增长2.24%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882.48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21.14% [1] - 2025年前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737.78万元,同比大幅增长531.19% [1]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度毛利率为27.37%,同比上升6.08个百分点,环比上升5.19个百分点 [2] - 2025年前三季度毛利率为21.83%,同比上升0.39个百分点,净利率为1.58%,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 [2] 公司运营效率与成本 - 2025年三季度期间费用为3.3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03.98万元 [2] - 2025年三季度期间费用率为18.06%,较上年同期下降1.74个百分点 [2]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68%,管理费用同比增长0.70%,研发费用同比减少6.73%,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减少36.27% [2] 公司估值与股东情况 - 以10月30日收盘价计算,公司市盈率(TTM)约为-111.29倍,市净率(LF)约为1.82倍,市销率(TTM)约为1.97倍 [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0% [2] -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3.26万户,较上半年末下降1102户,降幅3.27% [2] - 户均持股市值由上半年末的12.74万元增加至14.63万元,增幅为14.88% [2] 公司业务与行业 - 公司主营业务为X射线非离子型碘造影剂原料药系列和喹诺酮原料药系列的生产和销售 [3]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造影剂系列79.73%,其他(补充)10.19%,其他6.16%,CMO/CDMO2.41%,喹诺酮系列1.52% [3]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医药生物-化学制药-原料药,所属概念板块包括原料药、生物医药、小盘、专精特新、基金重仓等 [3]
司太立(603520) - 司太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5]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9] - 会议通知及审议事项提前三天通知[9] 会议要求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10]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
司太立(603520) - 司太立: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6
内部控制原则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原则[3] 内部控制要素与活动 - 公司内部控制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等[6] -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生产等所有营运环节[7] 公司独立性与管理 - 公司人员、资产应独立,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8] -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8] 关联交易控制 -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4]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4] 对外担保控制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等原则,控制担保风险[19] - “提供担保”交易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1]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规范等原则,专户存储管理[25] 重大投资原则 - 公司重大投资应遵循合法等原则,控制投资风险[28]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公司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31] - 信息未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2] 内控检查与评价 - 公司应对内控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34]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内控有效性[35]
司太立(603520) - 司太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 专户协议与终止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项目论证与变更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0] - 公司决定终止原项目,应尽快选新投资项目[11] 资金置换与存放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置换自筹资金[12]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5] 协议签订与资金用途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人等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8] 资金使用审批 - 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手续,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计划,经多部门审批后付款[9]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11]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可免特定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项目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3]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3] 资金情况调查与检查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23]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4] 鉴证报告聘请 - 经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 闲置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21]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额度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5] 办法相关规定 - 办法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关法律等规定为准[26] - 办法中“以上”等包含本数,“超过”等不包含本数[26]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司太立(603520) - 司太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财务信息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9]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包括评估独立性等[9]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包括指导制度建立等[10]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履职合法合规性[12] 外部审计机构管理 - 聘请或更换须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12] 违规处理 - 发现董高违规,应向董事会通报或向股东会报告[12] 信息披露 - 披露年报时,应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内部审计督导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提议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其职务[22]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司太立(603520) - 司太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6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制定制度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执行负责人[10] 资金占用处理措施 - 关联方侵占资产需制定还款计划[8] - 建立控股股东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11] 违规责任追究 - 协助侵占资产的董事等将被处分[14] - 对造成投资者损失责任人处罚追责[15]
司太立(603520) - 司太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6
会议召开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提前三天发通知并提供资料[2] - 采用快捷方式通知,两天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3] 会议组织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 会议决策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 - 独立聘请中介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6] - 出席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8] 其他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