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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8 17:42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GLO2023SH(法)字第 0339-3 号 1 所律师依赖永和股份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咨询意见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 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 见。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 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永和股份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 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 关规定予以公告。 致: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永和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北京市 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本所")就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 ...
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12-18 17:42
| 证券代码:605020 |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3 | | --- | --- | | 债券代码:111007 |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联系人:王琳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
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11 16:5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永和股份 股票代码:605020 2023 年 12 月 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目录 |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3 | | --- | --- |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3 | 5 | |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 |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8 | | | 议案三: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0 | | 2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 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 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 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 ...
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04 16:55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对 未来战略发展的考量和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目前已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会昌县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本次变更内容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企业名称 | 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会昌永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证券代码:605020 |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1 | | --- | --- | | 债券代码:111007 |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 二、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会昌永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358401785X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法定代表人:谢东颖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伍佰万元 ...
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2023-11-30 17:20
| 证券代码:605020 |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 公告编号:2023-130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07 |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童建国先生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 12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 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童建 国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388,680 股 ...
永和股份: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30 17:20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或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所、本所律师 | 指 |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及其经办律师 | | --- | --- | --- | | 本法律意见书 | 指 |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永和制冷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 | 本次增持 | 指 2023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童建国先生于 年 月 日起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之事宜 5 4 12 | | 本次增持计划 | 指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 | | | | 开披露的增持计划 | | 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9 19:2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总 |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第一节 | 监事 3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4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8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 ...
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9 19:26
| 证券代码:605020 |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3 | | --- | --- | | 债券代码:111007 |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周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 (二)审议通过《关 ...
永和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9 19:2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材 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就《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304 名激励对象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共计 1,226,009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二)就《关于调 ...
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1-29 19:26
| 证券代码:605020 |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 公告编号:2023-124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07 |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26,009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0.32%;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和股份")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