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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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2024-12-30 18:54
非经常性损益 - 2024年1 - 9月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132,258元,2023年为321元,2021年为64,089元[20] - 2024年1 - 9月非持有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为33,324元,2023年为923,242元,2022年为13,698.63元,2021年为419,178元[20] - 2024年1 - 9月其他营业外收支等为606,478.2元,2023年为53,125,768.25元,2022年为421,734.85元,2021年为12,913,624.584,905元[21] - 2024年1 - 9月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35,784元,2023年为254,287元,2022年为291,827元[21]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9,891.10元,2023年为254,287元,2022年为291,817元,2021年为967,282.7元[21] 政府补助 - 2024年1 - 9月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为3,241,029.14元[23] - 2023年度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为1,984,760.00元[23][24] - 2022年度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为1,549,771.66元[23][24] - 2021年度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为3,595,372.00元[24] - 2024年1 - 9月2022年度生产制造方式绿色化方向示范项目补助为567,166.66元[23] - 2024年1 - 9月2022年度设备投资补助为382,732.50元[23] - 2024年1 - 9月2021年度工业扶持政策设备补助为766,890.00元[23] 其他收入 - 2023年度碳排放权配额销售收入为29,125,768.25元[25] - 2022年度碳排放权配额销售收入为23,584,905.66元[25] 所得税费用 - 2024年1 - 9月所得税费用为73,958元,2023年为68,057,182元[21] 政策执行 - 公司自2023年12月22日起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未影响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26]
新中港: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024-12-30 18:54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78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 投资总额预计约为 6,342.46 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4,348.86 万元。除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 预留尚未支付的工程设备尾款 72.16 万元外,公司拟将原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及 累计产生的利息收益合计 4,348.86 万元(具体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准)全部投入"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 建供热管道项目将依据政府规划及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供热需求有序实施 建设,该项目建设完成 ...
新中港: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30 18:52
公司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605162,简称为新中港,转债代码为111013,简称为新港转债[1] 发行预案 - 公司发布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2] 会议审议 - 2024年12月30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3] 文件披露 -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 发行审核 - 本次发行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4]
新中港:关于召开“新港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24-12-30 18:52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79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新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 号)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3,691,350 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 36,913.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41.75 万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71.75 万元。债券简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 "111013"。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 1717 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
新中港: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4-12-30 18:52
融资议案 - 公司2024年3月25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2] - 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调整该发行议案[2] 预案修订 - 修订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更新发行事项审议情况、项目进展等[2][3] -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概算等[2][3]
新中港: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30 18:52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和公司权益[4]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监测采集[6]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7] - 一般舆情董秘和办公室甄别处置[8] - 重大舆情工作组开会决策控制传播[8][9] 其他规定 - 违反保密义务公司将追责[1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订并实施[14]
新中港: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4-12-30 18:52
业绩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总股本为400506776股[37]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58.78万元,扣非后为8856.79万元[37] - 假设2024年扣非前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945.04万元和11809.06万元[37]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30元/股,扣非后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29元/股[40][41]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11]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15][16]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18] - 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30%[29]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6] - 本次向特定对象上限发行3000.00万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5000.00万元[37] - 本次发行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1]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有关事宜[31] - 2024年12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修订方案等事宜[31] - 发行具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另行审议[32] - 发行需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33]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投向公司相关主营业务[29]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建设100MW/220MWh(交流并网点处)锂电化学储能电站[44] 未来展望 - 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48] - 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其合理、合法使用[49] - 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尽快实现预期收益[50] - 公司已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51] 相关承诺 - 控股股东越盛集团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相关承诺[52] - 实际控制人谢百军、谢迅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相关承诺[53] - 公司承诺不动用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55] - 公司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55] - 公司承诺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55] - 公司承诺按证券监管机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55] - 公司同意若违反承诺接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或管理措施[55]
新中港: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12-25 17:21
融资与发行 -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 - 2024年审议通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2] 保荐与督导 - 平安证券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后续未完成工作由国泰君安承接[2][3] - 国泰君安委派田昕、夏静波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3]
新中港:关于完成碳排放配额结余量交易的公告
2024-12-25 17:21
业绩相关 - 出售17.4933万吨碳排放配额,成交总价1710.84万元(含税)[3] - 预计影响2024年度净利润1206.79万元[4] 资金用途 - 出售所得资金用于主营业务,补充发展资金[4] 交易性质 - 出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 战略方向 - 积极参与碳交易,践行“双碳”战略[4]
新中港(605162)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12月11日)
2024-12-13 17:1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位于浙江省嵊州市,是当地唯一一家公用热电联产企业,总装机容量为99.5MW,主要业务包括热力、电力和压缩空气的生产及销售,下游客户为园区150多家工业企业和国家电网 [3] - 公司正在发展电网侧100MW/220MWh储能项目,旨在实现从传统能源向新能源领域的转型升级 [3] 客户与定价机制 -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国家电网和园区内150多家工业企业,如盛泰集团、昂利康、新光药业等上市公司 [3] - 蒸汽产品价格以月为周期调整,结合煤炭价格和周边热电企业热价确定,定价水平在省内保持中间且明显偏低 [3] - 公司采用“三公开、三降低”定价原则,确保定价过程公开透明,提升客户信任度 [3] - 蒸汽产品根据用户每月用汽量分档计价,中心价为每月用汽量500吨的用户对应价格,并根据用汽量上下浮动形成阶梯价,同时对重要用户提供优惠折扣 [3] 碳排放与固废燃料 - 公司2021年和2022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合计38.24万吨,2023年结余量17.49万吨,预计2024年通过锅炉技术改造,碳排放配额结余比例将大幅提升 [4] - 公司2024年耦合固废燃料比例近2%,计划通过扩大锅炉改造范围和提升子公司RDF燃料棒生产能力,争取几年内达到5%-10%,降低全厂碳排放强度 [4] - 固废燃料采购成本约为煤炭价格的6-7折,提高耦合固废应用比例有助于降低运营成本 [4] 储能项目 - 公司储能项目“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经省能源局规划审批,2024年6月底投入商业运营,运行效果良好,收益情况优于预期 [4] - 储能项目占地面积约37亩,运行指标如充放电量、整站效率、利用小时、设备完好率等均处于较高水平 [5] - 国家电网与公司储能电站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未约定保底数量或金额,项目盈利情况良好 [5] 售电价格 - 公司当前售电价格(含热电联产上网电力、储能电站售电)为政府定价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