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60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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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华通线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2023-09-11 20:22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85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 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2023年第78次审议会议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 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0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上证上审(再 ...
华通线缆(605196)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31 00:00
财务业绩 - 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8.04亿元,同比增长23.9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亿元,同比增长197.3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7亿元,同比增长188.9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8亿元,同比增长9705.9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0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52%[7] - 总资产为62.0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01%[7]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大幅增长[46]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99%,达到28.04亿元[50] - 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9.35%,达到23.37亿元[50] - 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63.87%,达到4.83亿元[50] - 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8.39%,达到1.03亿元[50]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705.95%,达到1.88亿元[50] - 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增加40.48%,达到17.73亿元[51] - 公司境外资产占总资产的23.44%[51] - 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8.04亿元,同比增长24.1%[125] - 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0.78亿元,同比增长195.1%[125] -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82亿元,同比增长197.3%[125] - 2023年上半年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1.47亿元,同比增长102.2%[126] -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22.25亿元,同比增长188.3%[126] - 2023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同比增长192.9%[127] - 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营业收入为19.72亿元,同比下降2.0%[128] - 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0.25亿元,同比增长92.3%[128] - 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0.39亿元,较年初增加11.3%[125] - 2023年6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2.57亿元,较年初增加5.1%[125]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电力电缆和电线线缆产品[8][9][10][11][12][13][14][15] - 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并注重产品销售区域和应用领域的双扩张,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全球产业化布局[27] - 公司的主导产品包括中低压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缆,广泛应用于电力输配、采矿/油/气等行业,成为在多个细分领域具有优势地位的现代化电线电缆制造企业[27] - 公司旗下子公司信达科创和华信石油定位于油服行业,分别以油气钻采专用产品和油田作业设备为各自主导产品[28] - 信达科创获得API-5ST认证的全球仅有的六家连续油管企业之一[28] - 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电力设施器材、机械电气设备等相关产品的制造和销售[146] 生产经营模式 -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经营模式,并就常规产品和原料设置一定的安全库存以保障供销持续性[29] -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根据订单确定采购量,并设置安全库存[30]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并降低库存成本[31][32] - 公司销售模式包括ODM定制、自有品牌直销和自有品牌经销[33][34] 资质与认证 - 公司拥有CNAS认证实验室、UL认证、CE认证、API认证等多项资质[8][9][10][11][12] - 公司在国内外获得多项资质和认证,具有资质与认证优势[38][39][40] - 公司连续六年被评为"中国线缆行业100强企业",参与起草多项国家或行业标准[47] - 公司子公司信达科创是全球仅有获得API-5ST认证的六家连续油管制造企业之一[48] 全球布局 - 公司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地设有子公司和品牌[13][14][15] - 公司在全球布局生产和销售网络,具有产能和销售布局优势[37][38] - 报告期内,公司电线电缆和油服业务在中东、南美等区域不断发展[27] - 公司非洲生产基地已投产,正大力推动西非、东非市场开拓,面临区域内及全球同业企业的竞争[59] - 公司为欧美品牌企业提供ODM定制,参与欧美市场竞争[59] 市场竞争 - 电线电缆行业市场集中度低,企业数量众多,行业竞争较为激烈[58] - 部分中小企业通过偷工减料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58] - 公司产品销售遍布国内外,面临较为严峻的市场竞争,营业规模及经营业绩存在波动风险[59]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公司铜、铝采购成本占比较大,铜铝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营运资金安排,面临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61][62] - 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经营状况、业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62] 环境保护 - 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67] - 公司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67] - 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升级、节水节能等措
华通线缆:华通线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结果的公告
2023-08-24 21:31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结果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 召开 2023 年第 78 次审议会议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 信息披露要求。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77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
华通线缆_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78次审议会议公告
2023-08-18 07:23
二、审议的发行人 一、参会上市委委员 上市审核委员会 许付生 吴洪 郭新成 曹小莉 褚冰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78 次审议会议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 78 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8 月 17 日 ...
华通线缆_律师关于华通线缆可转债上市委意见落实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08-17 18:02
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北京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楼 34 层 邮政编码: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8610)-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 二〇二三年八月 致: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线缆"或"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对发行人已经提供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核查 和验证,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华 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 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 ...
华通线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08-16 17:17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含义相 同。 3-1-1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河北华 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线缆"、"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 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指定王刚、马证洪担 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特做出如下承诺: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 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承诺本发行保荐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华通线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3-08-16 17:1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 落实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152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上市审核委员会 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15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 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或"本 所")就有关要求会计师核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特别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第 1 页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线缆回复贵所问询目的,不构成审计或审阅。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
华通线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2023-08-16 17:17
股票简称:华通线缆 股票代码:60519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ebei Huatong Wires and Cables Group Co., Ltd.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 111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凡欲认购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债券"、"可转债")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 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
华通线缆:河北华通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
2023-08-16 17:1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 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二〇二三年八月 7-4-5-1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 函")已收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作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通 线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立信")、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发行人律师"或"竞天"),就意见落实函所提问题逐项认真核查、落实, 并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改完善。现将意见落实函回复如下,请 予审核。 发行人、保荐机构保证回复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