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谊众(68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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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的公告
2023-10-30 17:48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70 关于上述新增生产线建设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年产 500 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 束及配套设施建设>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不同实施主体间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 风险提示 公司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与《药品生产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后,上述 新增设的生产线已可正式投入使用,将有效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紫杉醇胶束的生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获得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 20160188) 及《药品生产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检查结果如下: 检查内容: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 79 号:冻干粉针剂(抗肿瘤药)(注射用紫 杉醇聚合物胶束冻干粉针二车间、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冻干粉 针生产线)。 结 论 ...
上海谊众(68809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00:00
财务表现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9,201,375.63元,同比增长67.8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623,890.97元,同比增长25.4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2,586,412.39元,同比增长37.35%[5] - 研发投入合计为7,722,173.03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了9.80个百分点[5] - 总资产为1,516,346,470.1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726,942.8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75%[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54%[5] - 稀释每股收益为0.1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54%[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了1.55个百分点,为1.88%[5]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213,474.76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为704,785.54元[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79,201,375.63元,同比增长68.1%[24]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30,623,890.97元,同比增长25.4%[26]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175,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周劲松持股数量为30866968股,占比19.50%[18]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前十名股东之一,持股数量为19002728股,占比12.01%[18] - 上海杉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前十名股东之一,持股数量为7480000股,占比4.73%[18] - 上海贤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前十名股东之一,持股数量为5343800股,占比3.38%[19] - 李循为前十名股东之一,持股数量为5214671股,占比3.29%[19] - 股东章瑗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927707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799063股[20]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流动资产合计为1356112474.21元,其中货币资金为809628933.72元,应收账款为133633027.71元[21]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60233995.90元,其中固定资产为117837835.18元,无形资产为8632302.29元[22]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流动负债合计为84187120.93元,其中应付账款为26620656.86元,应付职工薪酬为15459122.30元[23]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427298910.82元,其中实收资本为158276800.00元,资本公积为1065270789.62元[23]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9 15:36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68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劲松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9 15:36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69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若鋆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0-29 15:34
董事会会议 - 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1] 人员调整 - 董事孙菁因任职不符要求不再担任审计委员[1] - 选举独立董事胡改蓉担任审计委员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1] 人员构成 - 调整前审计委员为熊焰韧、孙春萌、孙菁[1] - 调整后为熊焰韧、孙春萌、胡改蓉[1]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建产线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许可事项并通过药品生产质量规范(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
2023-10-26 17:48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新增设紫杉醇胶束生产线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许可并通过GMP检查[3] - 新增产线将提升核心产品紫杉醇胶束生产能力[4] 其他信息 - 新增生产线建设情况参阅2022年2月9日公告(编号:2022 - 002)[3] - 产品销售受市场等因素影响有不确定性[4] - 公告发布于2023年10月27日[6]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3-10-19 18:55
减持前持股情况 - 李峰持股5385600股,占总股本3.40%;李循持股5236000股,占3.31%;许越香持股1299290股,占0.82%[3] 股本变动 - 2023年4月19 - 20日,总股本由143888000股变为158276800股[3] 减持计划 - 2023年3月29日,拟减持不超4747790股,不超总股本3%[4] 减持情况 - 截至2023年10月17日,李循减持50626股,许越香减持111340股,李峰未减持[6] - 减持期间李循减持金额3380797.78元,许越香减持金额8573995.85元[9] 减持后持股情况 - 减持后,李峰持股占3.40%;李循持股占3.28%;许越香持股占0.75%[9]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3-10-17 16:16
股份情况 - 股东蒋永梅1,047,200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13日解除冻结[2][4][5] - 蒋永梅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2][3][5]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占其持股的100%[2][5] 冻结原因及影响 - 股份于2020年9月18日因民事诉讼被冻结[2][3] - 本次解除冻结对公司控制权和经营无影响[2][7][8]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3-10-13 19:26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20 日实施并完成 2022 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1 股,公司总股本由 143,888,000 股变更为 158,276,800 股,股东持股数量已按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孙菁女士实 际减持计划的实施晚于本次转增股本方案的完成,本公告所涉及的股份数均为转 增方案实施后的股份数,减持价格区间为转增方案实施后的股价区间。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6)。孙菁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355,3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245%。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63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 ...
上海谊众:律师意见
2023-09-08 18:4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