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研(68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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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中国电研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08-31 17:3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9 月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 | --- | --- | | |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 | 议案一 |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6 | | 议案二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 | | 议案三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7 | | 议案四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4 | | 议案五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6 | | 议案六 |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2 | | 议案七 |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5 | | 议案八 |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中国电研:中国电研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3-08-24 16:58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34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一审涉案金额人民币 69,745,800 元及相应的诉讼费用; 上诉人本次请求撤销一审判决,请求改判金额合计人民币 69,734,600 元及相应 的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上诉案件尚未立案,暂时无 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2023 年 8 月 24 日,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案原告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民初 1311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将本案发回重审。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2023)内 29 民终 13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 ...
中国电研(688128)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2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名称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中国电研[18]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包括1996年至2019年多次变更,目前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19] - 公司办公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邮政编码为510399[20] - 公司股票简称为中国电研,股票代码为688128[21] 财务表现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8.44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1.94%[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0.94%[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8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134.36%[22] - 公司总资产为66.92亿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7.10%[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6元,同比增长12.20%[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70%,较上年同期增加0.04个百分点[21] 技术实力及市场地位 - 公司主要业务为质量技术服务,属于质检技术服务行业,市场规模巨大且具潜力[25] - 公司技术方面取得多项质量评价技术领先地位[26] - 公司在国内拥有119个席位,承担多个国家级标委会/分标委的秘书处工作[26] - 公司在国际相关政府部门及国家认可机构认可层面获得全球100多个权威机构认可[27] - 公司形成了全产业链服务,提供全检测类型服务,构建NQI完整解决方案[27] - 公司在锂电池行业取得显著增长,全行业营收达到6000亿元[27] - 公司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稳定发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3.22亿千瓦[28] -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励磁装备专业制造商之一,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29] -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家电智能工厂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家电产业链闭环服务能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29] - 公司是国内最早研制成功环保粉末涂料的单位之一,具有较大的行业影响力[30] 研发创新 - 公司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实现了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将传统环境适应性技术研究模式同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紧密结合[32] - 公司自主研发的大型同步电机智能励磁技术应用于励磁装备,提升充放电效率超过20个百分点,降低生产能耗[35] - 公司作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家电制造领域核心技术方面取得重大装备和科技成果[36] - 公司专注质量提升,研制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环保涂料和树脂材料,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37] - 公司在报告期内申请各类知识产权42件,新增各类知识产权64件,拥有各类知识产权1206件[40] - 公司研发投入合计147,792,882.25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8.01%,较上年增加17.14%[41] 环保责任 - 公司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为522万元,遵守国家环保政策,环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126] - 公司通过废气收集系统、RTO蓄热燃烧处理系统等措施进行污染物处理[127] - 公司每月定期对废气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数据填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128] - 公司建立了节约能源和生态环保制度保障体系,成立了能源节约和生态环保工作领导小组[129] - 公司采取减碳措施,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121吨,推动绿色、清洁生产[130] - 公司制定了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低碳环保理念贯彻[131]
中国电研:中国电研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08-21 19:28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电器 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3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
中国电研: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邓柏涛)
2023-08-21 19:28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提名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邓柏涛 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 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 ...
中国电研:中国电研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08-21 19:28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30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 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秦汉军先生、陈立新先生、朱 峰先生、李良寿先生、徐志武先生、汪冰先生 6 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
中国电研:中国电研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1 19:28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以现场、 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芳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 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3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 ...
中国电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邓柏涛)
2023-08-21 19:28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本人邓柏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
中国电研:中国电研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08-21 19:28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 董事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8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中国电研:中国电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2023-08-21 19:28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 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