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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68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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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9:44
2024 年 4 月 24 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通过以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浦晓中先生召集主持,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 ...
隆达股份: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9:4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3 月 日 | 年 | 12 | 19 | | 组织形式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 | | | 8 | 号华联时代大厦 | A | 幢 | 601 | 室 | | 首席合伙人 | 余强 | | | | ...
隆达股份(68823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9:44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207,662,355.60元,同比增长26.91%[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379,296.23元,同比下降41.36%[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350,930.81元,同比下降40.82%[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230,074.11元,同比改善[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80,290,734.50元,同比下降0.72%[17] - 总资产为3,356,058,163.08元,同比增长5.93%[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2元,同比下降51.11%[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同比下降50.00%[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9%,同比下降4.44个百分点[1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01%,同比下降0.40个百分点[18]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7,662,355.60元,同比增长26.91%[23]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379,296.23元,同比下降41.36%[23]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350,930.81元,同比下降40.82%[23] - 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42,482,698.39元、349,323,379.75元、308,680,084.51元和307,176,192.95元[20] - 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5,809,325.59元、31,770,568.87元、22,296,833.16元和-24,497,431.39元[20]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26,028,365.42元,其中政府补助为22,004,960.23元[21]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207,662,355.60元,同比增长26.91%[92] - 2023年公司营业成本为1,022,104,718.1元,同比增长31.47%[92] - 航空航天行业营业收入为296,452,645.2元,同比下降0.13%[93][95] - 燃机行业营业收入为159,496,325.38元,同比增长112.4%[93][95] - 油气化工行业营业收入为83,792,748.56元,同比增长57.68%[93][95] - 高温合金营业收入为723,538,094.09元,同比增长52.64%[94][95] - 镍基耐蚀合金营业收入为84,161,574.70元,同比增长47.03%[94][95] - 境内营业收入为1,008,619,362.03元,同比增长20.26%[94][95] - 境外营业收入为97,814,983.43元,同比增长93.06%[94][95] - 直销营业收入为1,084,063,513.87元,同比增长31.97%[94][95] - 航空航天行业直接材料成本为213,031,815.62元,同比增长11.18%[99] - 油气化工行业直接材料成本为61,930,633.12元,同比增长41.41%[99] - 高温合金产品直接材料成本为530,620,343.10元,同比增长66.33%[100] - 镍基耐蚀合金产品直接材料成本为69,575,524.35元,同比增长72.07%[10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总计28,634.9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3.72%[10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总计59,466.8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3.12%[103] - 销售费用为24,896,586.39元,同比增长47.34%[104] - 管理费用为55,870,723.56元,同比增长66.70%[104] - 研发费用为72,611,738.58元,同比增长19.02%[1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230,074.11元,同比改善[104] - 货币资金减少67.64%至296,568,374.28元,主要系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108] - 应收账款增加22.80%至417,232,301.19元,主要系高温合金销售收入增加所致[108] - 存货增加35.22%至630,476,368.72元,主要系高温合金业务增加,为满足交付适量增加备库所致[108] - 固定资产增加12.59%至544,354,893.01元,主要系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增加所致[109] - 在建工程增加179.92%至335,414,110.58元,主要系募投高温合金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109] - 短期借款增加289.20%至116,881,636.70元,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109] - 应付票据增加85.15%至105,701,887.04元,主要系本期票据结算业务增加所致[109] - 应付账款增加38.12%至115,761,539.41元,主要系本期工程设备及物料采购增加所致[10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至34,022,587.62元,主要系本期就归还银行贷款所致[109] - 其他流动负债减少30.64%至30,941,319.35元,主要系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109] -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379,296.23元[18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0,273,528.62元[183]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152,272.48元(含税)[183] - 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29,152,272.48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2.64%[185]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5,500,000股,占总股本的2.23%,授予价格为25.61元[185]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1,327.26万元[18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457,000股,报告期末市值为75,307,530元[187] 公司治理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3]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5]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8]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8] - 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8] -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不适用[7] - 公司治理架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运作[121] - 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按规定进行了刊登、披露[124] -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等[123]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2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124]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24]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124] - 董事浦益龙报告期内持股数未变,为88,375,869股[127] - 董事浦迅瑜报告期内持股数未变,为6,131,223股[127] - 董事钱建国于2023年11月19日离任[127] - 独立董事干勇于2023年11月19日离任[127] - 公司高管在2023年度内未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数均为0[128][129][130] - 公司高管在2023年度内未从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128][129][130] - 公司高管在2023年度内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961.82万元[131] - 公司高管浦益龙在2023年度内担任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132] - 公司高管浦燕在2023年度内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33] - 公司高管钱建国在2023年度内担任公司合金管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任诚达公司总经理[134] - 公司高管陈建忠、刘林、宫声凯在2023年度内担任独立董事,税前报酬分别为8.17万元[128] - 公司高管浦晓中在2023年度内担任监事会主席,税前报酬为21.07万元[128] - 公司高管孙艳莉在2023年度内担任监事,税前报酬为35.42万元[128] - 公司高管陆琳在2023年度内担任监事,税前报酬为22.69万元[128] - 公司董事陈义自2021年1月起担任航材公司国内业务中心部长[135] - 公司董事浦迅瑜自2022年10月起担任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136] - 公司独立董事干勇曾任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等职[138] - 公司独立董事陈建忠现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39] - 公司独立董事刘林现任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苏州高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140] - 公司独立董事宫声凯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141] - 公司董事张伟民现任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42] - 公司董事王栋现任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143] - 公司监事浦晓中自2023年1月起担任公司基建部副经理[145] - 公司监事孙艳莉自2022年8月起担任公司监事[146] - 公司副总经理王世普自2018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变形超合金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1月任公司总工程师[154] - 公司副总经理顾振自2014年至今历任公司国际贸易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航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55] - 公司副总经理黄伟自2016年12月至今历任铸造超合金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管理中心部长、铸造超合金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156] - 公司副总经理马列东(离任)自2014年至2019年任隆达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至2020年任航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157] - 公司董事会秘书吕斌自2023年8月至今任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58] - 公司副总工程师梁岩自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创新中心(研究院)主任[160] - 公司技术副总经理王博自2018年至今历任航材公司工程师、创新中心(研究院)技术研发部部长,现任航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161] - 公司创新中心(研究院)技术研发部部长李亚峰自2018年至今担历任航材公司项目开发工程师,现任创新中心(研究院)技术研发部部长[162] - 公司副总经理浦益龙在股东单位云上印象、云上初心、云上逐梦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164] - 公司副总经理浦锦瑜在股东单位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16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任职情况详细列出[165][166][167][16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168] - 董事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需回避[16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2023年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811.95万元[173]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2023年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356.68万元[17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17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构成[171] - 公司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董事津贴,其他董事、监事不享有津贴[17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包括选举和离任,变动原因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届满和个人原因离职[173] - 公司2023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包括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制定期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度业绩快报等议案[174] - 公司2023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还包括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议案[
隆达股份: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9:4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 之 关于 法律意见书 大成 is Dentons' 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中国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9 层/24 层/25 层 (200120) 9th/24th/25th Floor,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Shanghai 200120, P. R. China Tel: +86 21-58785888 Fax: +86 21-58786866 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隆达超合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为 688231)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隆达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9:44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 后方可实施。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分配比例: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江苏隆达超合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
隆达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干勇已离任)
2024-04-25 19:4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干勇) 2023年度,本人作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干勇,男,194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工程院院士, 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国科协常委、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原 钢铁研究总院炼钢研 ...
隆达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林)
2024-04-25 19:4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林) 2023年度,本人作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林,男,1956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3年至1996年担任西北工业大学应用物理系教授、系副主任;1996年至2001年 担任西北工业大学科技处处长、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2002年至今担任西北工业 ...
隆达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宫声凯)
2024-04-25 19:4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宫声凯) 2023年度,本人作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宫声凯,男,195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工程院院士, 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至1990年担任清华大学博士后;1991年至1994年担任日 本(株)诚电社海外事业部副部长; 1994年进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学 ...
隆达股份: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25 19:44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激励计划修订的主要内容 6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9 |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隆达股份、本公司、公司、上市 公司 | 指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 | | | 励计划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 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 | | | | (业务)骨干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 | 授予价格 | ...
隆达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公告
2024-04-25 19:44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5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23%[2][6] - 首次授予480.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95%,占授予权益总额87.31%[2][6] - 预留69.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8%,占授予权益总额12.69%[2][6]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3人,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8.52%[8] - 董事长兼总经理浦益龙获授118.7万股,占授予股票总数21.58%,占公司股本总额0.48%[11]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浦燕获授42.6万股,占授予股票总数7.75%,占公司股本总额0.17%[11] - 董事浦迅瑜获授10.2万股,占授予股票总数1.85%,占公司股本总额0.04%[11] - 董事钱建国获授29.0万股,占授予股票总数5.27%,占公司股本总额0.12%[11] - 副总经理浦锦瑜获授41.2万股,占授予股票总数7.49%,占公司股本总额0.17%[11] -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40人共获授134.5万股,占授予股票总数24.45%,占公司股本总额0.55%[11]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预留部分12个月内明确激励对象[14]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40%、30%、30%[15] -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若在披露后授予,分两个归属期,比例均为50%[16] 授予价格情况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08元/股[19] - 授予价格约占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4.35元的49.61%[19] - 授予价格约占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5.62元的47.15%[19] - 授予价格约占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7.56元的43.83%[19] - 授予价格约占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9.94元的40.35%[20]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部分2023 - 2025年高温合金营业收入触发值增长率分别为40%、80%、120%,目标值增长率分别为50%、100%、150%[25] - 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2024 - 2025年高温合金营业收入触发值增长率分别为80%、120%,目标值增长率分别为100%、150%[26] 归属比例规则 - 业绩完成度A≥Am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1 = 100%;An≤A<Am时,X1 = A/Am;A<An时,X1 = 0%[26] - 激励对象个人考评结果S≥90,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90>S≥80,比例80%;80>S≥70,比例60%;S<70,比例0%[27] 实施条件及流程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34]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34]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34]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需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36]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权益失效[36] 数量及价格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按相应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38] - 增发新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不做调整[39] -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39] 费用摊销情况 - 2023年8月10日对首次授予的480.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预测算,标的股价24.16元/股[4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对应历史波动率为13.1149%、15.1243%、15.0921%,无风险利率为1.50%、2.10%、2.75%,股息率0%[42] - 首次授予480.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6045.72万元,2023 - 2026年分别摊销1295.74万元、3102.25万元、1230.27万元、417.45万元[43] 其他规定 - 公司具有对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未达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取消限制性股票归属[45]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45]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46][47] -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需按规定纳税[47]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决定且有禁止情形[4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49] -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争议,先按计划和协议解决,不明则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47]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5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50] - 公司控制权变更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等2种情形,激励计划不做变更[50] - 公司控制权变更且触发重大资产重组等2种情形,由股东大会决定计划是否变更或调整[50]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6种情形,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54] - 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等原因职务变更或离职,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52]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继续服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归属[52]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归属[53]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53] - 激励对象因工伤身故,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归属[53] - 激励对象非因工伤身故,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