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隆达股份(688231)
icon
搜索文档
隆达股份(6882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5
股份变动公告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4] 违规收益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5]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 离职后6个月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9] 特殊情况规定 - 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遵守相关规定[9] 买卖时间限制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内幕交易管理 - 公司董事、高管应确保相关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违规参照本制度第七条执行[12]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记录并交证券监管机构处理,没收所得收益并视情节处分或处罚[12] 特殊限制情形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处罚或判刑未满6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3] - 董事、高管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董事、高管因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处罚或判刑未满6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3] - 董事、高管因涉证券期货违法被处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股份(特殊情况除外)[13] - 董事、高管因涉公司违法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3]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不得转让股份[1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1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隆达股份(6882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
隆达股份(688231)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隆达超合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等对总经理的要求, 规范总经理工作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强化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和指挥防范经营风险,全面提高公司的领导管理职能 和组织效能,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为《公司章程》的补充性文件。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一名、总工程师一名,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予以聘任或解聘。 非独立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任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 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 ...
隆达股份(68823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28 18:2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 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隆达超合金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 策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 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在监 督检查过程 ...
隆达股份(688231)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8 18:2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促进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 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 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实行的事后监管。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和 ...
隆达股份(6882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 1 页 共 4 页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
隆达股份(68823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及商业汇票、保函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该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公司法》、《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二)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谨慎判断反担 ...
隆达股份(6882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总经理、 财务总监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 设董事长一人,暂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 ...
隆达股份(688231)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8 18: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 简称"《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 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监事会 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 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 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
隆达股份(68823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5
第一章 总则 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 台(以下简称"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各类信息的行为。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 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