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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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688231) -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10-28 18:48
激励相关 -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1名[2] - 对应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86.0808万股[2]
隆达股份(688231)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28 18:48
权益分派 - 2025年半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7] 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1.72元/股调整为11.54元/股[7]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9.00%[8] - 公司决定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99万股[8] - 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7.6292万股[9] 会议审议 - 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议案[1] - 2023年8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2023年9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 - 2025年6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调整授予价格及首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6] - 2025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调整授予价格及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6] 事项合规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归属及作废失效事项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12] - 授予价格调整、作废失效符合相关规定[13]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13] 后续手续 -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归属登记手续[13]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后续手续[14]
隆达股份(688231)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5-10-28 18:48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550.00万股,占总股本2.23%[3] - 首次授予480.20万股,占总股本1.95%,授予53人[3][4] - 预留69.80万股,占总股本0.28%[3] - 授予价格为11.54元/股(调整后)[3]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占比40%,二、三期各占30%[6] - 预留授予若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归属安排同首次[6] - 之后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占比50%,第二个归属期占比50%[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3 - 2025年首次授予部分高温合金营收有触发值和目标值增长率要求[8][9] - 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2024 - 2025年高温合金营收有触发值和目标值增长率要求[9] 重要时间节点 - 2023年8月1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2023年8月29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6] - 2023年9月11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 - 2025年10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1]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高温合金营业收入89,689.07万元,2022年为47,401.29万元,增长率89.21%[23] - 2024年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9%[23] 归属情况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86.0808万股[24] - 董事等已获授予189.00万股,可归属50.4630万股,占比26.70%[26] - 其他激励对象已获授予133.40万股,可归属35.6178万股,占比26.70%[26]
隆达股份(688231) -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28 18:48
激励计划流程 - 2023年8 - 9月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多次审议通过并公示[13][14][15][16] - 2024 - 2025年激励计划调整议案多次审议通过[7][8][17][18] - 律所多次出具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意见书[7] 权益分派 - 2025年9月30日以241,546,3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8元,派现43,478,342.10元[19] 授予价格调整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1.72元/股调整为11.54元/股[21]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高温合金营收89689.07万元,2022年为47401.29万元,增长率89.21%[24] - 2024年高温合金营收增长率目标值100%,触发值80%[24] 归属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22] - 4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86.0808万股,47.6292万股不归属作废[24][25][26] - 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事项待披露和登记[27][28]
隆达股份(688231)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10-28 18:48
激励计划会议 - 2023年8月10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激励计划议案[12] - 2023年8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激励计划修订稿议案[13] - 2023年8月29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5] - 2023年9月11日召开会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5]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来源[16] - 2025年6月13日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部分归属议案[16] - 2025年10月28日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归属条件议案[18] 激励计划相关数据 - 2025年半年度每10股派现金红利1.8元,授予价调为11.54元/股[19] - 作废未归属限制性股票47.6292万股[22] - 2023年首次授予部分二归属期可归属股票86.0808万股[23] - 2023年首次授予部分二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89%[21][25] - 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41名[23] - 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11日[27] - 董事等已获授189万股,可归属50.463万股,占比26.7%[28] - 其他激励对象已获授133.4万股,可归属35.6178万股,占比26.7%[28] - 41人合计已获授322.4万股,可归属86.0808万股,占比26.7%[28]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高温合金营收89,689.07万元,2022年为47,401.29万元,增长率89.21%[25]
隆达股份(68823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18:3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 末比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480,655,832.55 45.58 1,309,515,755.69 25.14 利润总额 18,765,802.40 25.72 76,245,880.60 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7, ...
隆达股份(68823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供报告并提交股东会[13] - 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按对应规则适用交易标准[14] - 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7] - 对同一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非关联股东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关联交易协议 - 关联交易签书面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重新审批[17]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金额提交审议[21]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超金额重新审议[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金额提交审议披露[23] - 期限超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3]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等,有多种定价方法[18] - 无法按原则方法定价需披露原则方法并说明公允性[19] 关联交易豁免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披露[2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申请豁免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或相关义务[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7]
隆达股份(68823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8:25
信息披露范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3] - 公司应披露所有可能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重大信息[4] - 公司应披露业务、财务等方面信息,揭示风险和投资价值[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14][15]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 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需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预计披露时间[15] - 定期报告未经董事会审议等情况需披露原因、风险和专项说明[15]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 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经审计不得披露年度报告[17] - 公司拟派发股票股利等,所依据的半年度或季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于审计[1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多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19]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期间按规定披露业绩快报[20] - 公司因财务类退市指标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相关财务指标[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2]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2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2]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2] 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由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起草,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董事长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董事会决议后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披露时说明原因[32] 内幕信息与违规处理 - 公司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人范围,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股票等[34]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处分并追究责任人责任[3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38]
隆达股份(6882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主持与征集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4]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6] 方案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 证券交易所有权对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司挂牌交易股票及衍生品种予以停牌[24] -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隆达股份(68823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 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