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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卓航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7-19 16:37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北超 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方法(试行)》等 有关规定,对超卓航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核发《关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0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 量为 2,240.082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1.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448.22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1,590.6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857.5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超卓航科:天职国际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2024-06-28 19:07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 天职业字[2024]43623 号 《 | 口 | | 了下取国际 bakertilly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4]4362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贵所于2024年6月7日向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 科"、"公司")下发的《关于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 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168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已收悉。 按照贵所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 们"或"年审会计师")接受超卓航科的委托,作为超卓航科2023年年报的审计 师,现对《问询函》中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回复如下; 本间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释义如下: | 缩写 | 具体含义 | | --- | --- | | 超卓航科、公司 |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上海超卓 | 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襄阳嘉德 | 襄阳嘉德机械有限公司 | | 成都鹏华 | 成都鹏华 ...
超卓航科:超卓航科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4-06-28 19:02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46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于 2024年6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168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 《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 缩写 | 具体含义 | | --- | --- | | 超卓航科、公司 |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上海超卓 | 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襄阳嘉德 | 襄阳嘉德机械有限公司 | | 成都鹏华 | 成都鹏华科技有限公司 | | 奈文摩尔 | 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 | | 道然新能源 | 道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张家港)有限公司 | | 上 ...
超卓航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2024-06-28 19:0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4年6月7日向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 科"、"公司")下发的《关于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 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168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已收悉。 按照贵所的要求,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持续督导 机构")作为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对《问询函》中 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并进行了逐一回复。 | 缩写 | 具体含义 | | --- | --- | | 超卓航科、公司 |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上海超卓 | 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襄阳嘉德 | 襄阳嘉德机械有限公司 | | 成都鹏华 | 成都鹏华科技有限公司 | | 奈文摩尔 | 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 | | 道然新能源 | 道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张家港)有限公司 | | 上海超卓广州分公司 | 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上海齐翼 | 上海超卓齐翼材料科技有限 ...
超卓航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2024-06-28 19:02
按照贵所的要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持续 督导机构")作为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对《问询函》 中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并进行了逐一回复。 | 缩写 | 具体含义 | | --- | --- | | 超卓航科、公司 |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上海超卓 | 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襄阳嘉德 | 襄阳嘉德机械有限公司 | | 成都鹏华 | 成都鹏华科技有限公司 | | 奈文摩尔 | 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 | | 道然新能源 | 道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张家港)有限公司 | | 上海超卓广州分公司 | 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上海齐翼 | 上海超卓齐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超卓 1 号 | 中航启航超卓 1 号单一资管计划 | 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释义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4年6月7日向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 科"、"公司")下发的《关于对湖北超卓航 ...
超卓航科:超卓航科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06-21 17:55
限售股信息 - 本次上市流通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股数1,938,454股[2] - 上市日期为2024年7月1日[2] -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16%[3] 股东信息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969,227股,占比1.08%全流通[10] - 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持969,227股,占比1.08%全流通[10] 其他 - 公司2022年7月1日上市,发行后总股本89,603,310股[3] - 限售期24个月,股东严格履行承诺[6][10] - 保荐机构对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7]
超卓航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6-21 17:55
上市信息 - 公司2022年7月1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22400828股,发行后总股本89603310股[1] 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1938454股,占股本总数2.16%,2024年7月1日起流通[2][6][7] - 海通创新和航证科创各持969227股,占比1.08%,本次全部流通[7] 合规情况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法规,信息披露无异议[8][9]
超卓航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6-21 17:55
上市情况 - 公司2022年7月1日科创板上市,发行A股22,400,828股,发行后总股本89,603,310股[1] 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1,938,454股,占比2.16%,24个月限售期,2024年7月1日流通[2][6][7] - 海通创新和航证科创各持969,227股,占比1.08%,本次全部流通[7] - 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承诺限售24个月,无其他特别承诺[5] 其他情况 - 上市流通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因利润分配等导致股本变化[3] -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9]
超卓航科:超卓航科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2 19:08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5月29日股东大会通过[5] - 每股现金红利0.34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30,034,793.52元(含税)[6][8]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6/18,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6/19[4] 税收政策 - 不同股东持股情况对应不同纳税政策[12][13][14][15]
超卓航科: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2 19:0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01G20221268 致: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 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