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68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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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688306)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营业收入情况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10亿元,同比增长11.71%[6]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29%,但单季度亏损[6] - 公司销售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因为海内外管理、技术及商务交流活动活跃[8] 业务调整与优化 - 公司计划对全球业务布局进行优化调整重组,成立新的事业部[7] - 公司新增部门将更紧密整合相关业务协作,提高效率[10] - 公司海外子公司将加速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更高的利润回报[10] 财务状况 - 公司毛利率保持稳定,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0.97%[9] -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比去年同期增加约3.40亿元,项目回款有显著改善[10] -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去年同期增加约3.40亿元,主要是因项目回款有显著改善[14] 资产负债情况 -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在建工程等账目年初至报告期末均有增加,主要是因公司业务规模增大和关键原材料采购增加[15] - 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增加,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和财务费用上升[17] 股东情况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持股情况主要集中在有限合伙企业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8] -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显示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较大[18] 订单情况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15.10亿元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71%[23] - 公司新接订单14.90亿元,在手订单37.38亿,同比增加6.80%[23] - 公司持续获得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医疗器械订单,业务发展态势良好[24] 技术与项目 - 公司在工业领域已实现人工智能个别工业模型训练,攻克了项目技术难点,得到终端客户认可[25] 现金流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总计为206.24亿人民币,现金流出总计为194.11亿人民币,净额为12.13亿人民币[34]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总计为43.32亿人民币,现金流出总计为359.21亿人民币,净额为53.25亿人民币[34]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总计为104.03亿人民币,现金流出总计为101.98亿人民币,净额为20.45亿人民币[35] - 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9.78亿人民币[35]
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2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召开。与会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 必要信息。监事会主席陈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 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88306 2023-05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0-09 16:26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回购基本情况 688306 2023-05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因公司正在办理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相关业务,故截至2023年9 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 ...
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性披露项目中标公告
2023-09-26 21:40
688306 2023-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某全球头部合资车企电驱预装配线项目 2.采购人:北京某全球头部合资车企 3.中标金额:含税约8,000-10,000万元 4.中标单位: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项目:北京某全球头部合资车企电驱预装配线项目 中标金额:含税约8,000-10,000万元(最终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拟签订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 之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项目中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如本 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根据项目终验情况,将会在未来二年对公 司主营业务市场影响力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风险提示:公司已收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因涉及相关手续办理,截至 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采购人就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采购人会同步积极 推动并尽快完成合同签署。本项目所涉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 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和收入确认政策对项目收入进 行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
均普智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09-21 18: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 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 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 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
均普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1 18:10
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需要,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过对被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员符 合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且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 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 能力。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孙培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 ...
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21 18:10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5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4 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09,799,551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09,799,55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 65.9294 | | 比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5.9294 | | (%) | ...
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3-09-21 18:10
688306 2023-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孙培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候选董秘资格备案,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法 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所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 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4-87908676 电子邮箱:ir@piagroup.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会秘书郭婷艳女士辞任董事会秘书的书面报告,郭婷艳女士因工作安排 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郭婷艳女士仍将仍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郭婷艳 ...
均普智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3-09-14 18:5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 1 | | --- | --- | | | 3 | | | 5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中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 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 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 ...
均普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3-09-14 16:4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2023 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1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 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 | | 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 | 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 | | 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 | 议的情况。 | | 于修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 | | 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 | | | 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 | | | 明原因。 | | |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 | |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 | |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 |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 露。 | | |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 | |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