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誉环保(68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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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誉环保(688309) -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26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10,733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1.073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东与股份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筠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53.52% [17] - 世纪华泰国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63% [17]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1.27% [17]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9.58% [18]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此情况,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职务[102]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7] - 同时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63]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时应经董事会决议[185]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8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的,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94]
恒誉环保(6883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6 19:0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7] - 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8]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确认[9] - 做好档案汇总,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1]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2]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3]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八种情形,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档案应包括姓名、知悉时间等内容[16] 信息控制与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控制知情人员范围[16] - 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核实处理并两日内报送情况[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3]
恒誉环保(6883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9-26 19: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可提议开临时会议[9]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9] 其他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有权撤其职务[11] - 会议记录证券部制作,保管不少于十年[12]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 - 工作规则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4][15]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5]
恒誉环保(6883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6 19:0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加强沟通[2] 工作目的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4][5][6][7] 遵循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9] 沟通内容 - 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1] 工作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设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12] - 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运维,安排现场参观并存档[12][13] 活动记录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后二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6][17] 责任人员 - 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证券部负责信息沟通[20] 主要职责 - 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22]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4] 违规处理 - 违规责任人被处分,造成损失担责[27] 制度相关 - 术语含义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29] - 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9][30] - 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31]
恒誉环保(6883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19:0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至少三名董事组成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为单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职责包括研究战略规划并提建议等[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五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多样,可通讯表决[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2]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16][17]
恒誉环保(6883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6 19:0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5]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特定时点委托公司申报个人身份信息,时间为二个交易日内[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二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1] 交易限制与收益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1]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8]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8] - 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期间公司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8] - 因权益分派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7] 违规处理 - 公司可对违反制度的董事和高管给予警告、降职等处分[21] - 董事或高管及配偶在禁售期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21] - 董事或高管违规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1]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1] - 触犯法律法规,公司可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27]
恒誉环保(6883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6 19:02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8] 人员限制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总经理权限 - 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未达公司相应指标10%的事项(担保除外)[12] - 有权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特定金额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14]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一天通知[23][25] - 会议记录等保管期限为十年[25] 报告与评价 - 总经理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年底提交相关报告[27][28] - 公司特定情形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28]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制定,薪酬与绩效挂钩[30] 责任与细则 - 高级管理人员失职失误,董事会追究责任[30][31]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通过之日实施,与规定不一致以相关规定为准[34]
恒誉环保(68830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26 19:02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4]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 投票权计算 - 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13] - 选举独董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独董人数[13] - 选举非独董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非独董人数[13]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半数[17] - 当选不足应选但达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下次补选[17] - 不足三分之二对未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17]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按得票排序当选[17]
恒誉环保(68830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6 19:02
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6][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13] 关联交易审批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聘证券服务机构出具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免审计或评估[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批[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15] - 未达上述标准由总经理审议决定[15] 其他规定 - 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相应规定[15]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 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应按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7]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 九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7] - 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源致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责[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1]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不足”“超过”不含本数[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3]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恒誉环保(6883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19: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4]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4]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8]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主持[27]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紧急时可口头通知[3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32]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交易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交易未达标准由总经理审议决定,总经理本人或近亲属为关联方时由董事会审议[13]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3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35] 委员会要求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5]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应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25] 董事会秘书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事宜[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由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20]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39] - 除担保事项外,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9]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9][40]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董事、议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42]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2] - 电话等方式会议可口头表决,事后尽快书面签字且须与口头表决一致[42] - 书面传签方式会议,签字同意董事达规定人数,议案成决议[42] 责任与执行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表决异议并记录可免责,委托出席责任不免[43]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5]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