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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世生物(68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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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6 17:21
募集资金协议管理 - 募集资金专户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5]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7] -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履职,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8]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不得超6个月[1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并2个交易内公告[14]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14]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总额30%[14]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12个月[15] - 公司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6]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 公司仅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相关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19] 募集资金监督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5]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实施[30]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7:21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缺陷[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发现0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营收占比均为100%[9] 未来展望 - 下一年结合实际经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19] - 下一年优化管理制度及流程[19] - 下一年提高风险管理水平[19] 其他 - 董事长为王国强,已获董事会授权[20]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6 17:21
担保审批权限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无人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文件[4]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需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0] 关联人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具合理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 担保操作流程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依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签署担保合同,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签订[13] - 公司可与符合条件企业法人签订互保协议,责任人要求对方提供财务资料[13]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相关部门完善法律手续并办理登记[13]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13] 信息披露与部门职责 -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媒体披露信息[13] - 财务部门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工作[13] 异常处理与追偿 - 发现未经审议的异常合同应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14] - 被担保人违约或出现重大事项,经办部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4]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4] 责任处分 - 董事会视情况对有过错的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18]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7:21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杨顺海、高光侠、刘霄仑独立性进行评估[1] - 核查显示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不得任职情形[1] -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6 17:2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4]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公司候选人[11]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独立董事意见与审议 - 重大事项意见含基本情况、依据、合规性等内容[20]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21]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5]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3]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分事项需经审议[25] 独立董事报告与义务 - 发现特定违法违规向董事会报告,未处理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2] - 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7][28] - 提出辞职或任期届满,保密等义务合理期间内不解除[2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相关人员应配合,否则可报告[32] 独立董事津贴与费用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3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6] 其他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6]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37] - “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5]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17:21
董事会换届与会议 - 2023年公司董事会换届,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独董占比2/3[1]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2] 报告审议 - 2023年4-10月审议通过年报、半年报、三季报等议案[3] 审计相关 - 聘请立信为审计机构,委员会监督评估[4] - 指导评价内审无重大问题,审查报告真实准确[6][7] 制度建设 - 2023年推动内控建设,审查符合要求[8] 未来展望 - 2024年审计委员会继续发挥审查、监督作用[10]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26 17: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 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负责(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内 ...
硕世生物(68839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7:21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91,119,399.55元,同比下降3.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67,958.01元,同比增长306.28%[4]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91,119,399.55元,营业总成本为88,153,703.32元[15] - 公司营业利润为40,142,643.98元,净利润为40,067,958.01元[15] - 公司净利润较上期有所增长,表现稳健[15] 资产状况 - 2024年3月31日,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资产总额为2,854,816,048.30元,较上期有所增长[11] - 公司存货金额为104,248,482.78元,其中包括数据资源等[12]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178,434,439.04元,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12]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454,827,682.42元,较上期有所增加[13] - 公司资本公积为806,598,045.45元,未分配利润为2,550,643,817.67元[14] 现金流量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790,211.13元,较去年同期的-226,392,877.94元有显著改善[17]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0,843,883.16元,较去年同期的-209,951,069.10元有明显增长[18]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750,449.83元,较去年同期的188,116,333.97元有所下降[19] 股东情况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熊倩持有的820,000股系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9]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合计为19,762,499.26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减少14.77个百分点至21.69%[5] 股权投资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178,434,439.04元,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12]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7:2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 解释第 17 号》"),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 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杨顺海)
2024-04-26 17:21
公司治理 - 2023年9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杨顺海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1] - 2023年度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召开战略等委员会会议,杨顺海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5] 合规情况 - 2023年度无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12] -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未违法违规[13] - 2023年度未进行并购重组[14] 利润分配 - 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19]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履职,加强沟通学习提建议[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