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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4 19:0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主体资 ...
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4 19:0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有 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规 ...
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4 19:0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 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 义务和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 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 ...
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9:0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 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可持续发展(ESG)治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会的委员 中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战略与ESG委 ...
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9:0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与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 实施细则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各专门委员 会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 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应 ...
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10-24 19:0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捐赠行为,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 司")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的对外捐赠行为。未经授权,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 对外开展捐赠事宜。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一)公益性捐赠:指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公共安全、体育事 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指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 发事件的捐赠,以及向定点扶贫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个人提供的用 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等方面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指除上述捐赠以外,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 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四条 公 ...
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9:02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 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5-10-24 19:0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 30%, 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 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三)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 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 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 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 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 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 公司减资、 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 令关闭; (十)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 告无效; (十一) 公司涉 ...
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9:02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 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 ...
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9:0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1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江苏硕世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