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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08 20:31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8 20:3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进行编制,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成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辅顺)
2024-04-08 20:3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辅顺) 本人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 其他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彭辅顺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9年7月至今,历任湖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教授;2012年5 月至今,任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08 20:31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9]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重大和重要缺陷[1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2年子公司收购博创宏远管理内控失效,2023年完成出售并整改[17]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加强内控,推进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完善流程[18] - 夯实内控体系,完善信披沟通汇报机制,强化合规意识[19] - 加强内控监督,完善内审职能,完善公章用印审批流程[19] - 妥善处理子公司股权纠纷,降低信披违规影响[19]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08 20:31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836人[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收费6.63亿元[2] - 天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3家[2] 公司会议 - 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3] - 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3] 审计工作 - 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有效性审计[5] - 天健对公司相关业务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5]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核查评价天健,认为其具备审计资质和能力[6] - 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沟通,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6]
明冠新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08 20:3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3.9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54亿元,占比96.99%[6] - 2023年末资产总计34.54亿元,上年年末为37.01亿元,同比下降6.67%[19] - 2023年末负债合计4.62亿元,上年年末为4.94亿元,同比下降6.43%[19]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9.92亿元,上年年末为32.07亿元,同比下降6.69%[19] - 本期净利润为 - 2440.062182万元,上年同期为1.2776373608亿元[21]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3.08亿元,上年年末为3.72亿元,同比下降17.08%[19] - 2023年末存货为1.07亿元,上年年末为1.98亿元,同比下降46.31%[19] - 2023年末固定资产为3.06亿元,上年年末为2.34亿元,同比增长31.26%[19] - 2023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1.55亿元[9]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710436417亿元,上年同期为0.720400656亿元[28]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审计将收入确认、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6][9] 会计政策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145][146] 税收政策 - 本公司和明冠锂膜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享受15%优惠税率[148][149] - 明冠国际公司200万港元(含)以下利润企业所得税按8.25%征税,超过部分按16.5%征税[149] - 越南明冠公司企业所得税本期免税,优惠期结束后适用普通税率为20%[149] 项目进度 -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88.94%,进度88%[174] -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97.92%,进度100%[174] - 年产1亿平方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31.04%,进度31%[174]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108.79%,进度100%[174] 股权相关 - 公司总股本为201,301,918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回购7,737,057股,占比3.84%,支付资金214,122,916.57元[189]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华军)
2024-04-08 20:31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人,占比超三分之一[1] - 2023年召开10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3] - 2023年5月6日审议通过提名张国利为独立董事议案[7] - 2023年5月24日股东大会同意补选张国利为独立董事[7] 人员履职 - 2023年郭华军应参加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2次,均亲自参加[3] - 2023年郭华军参加战略、提名委员会会议各1次[4] - 2023年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12] 财务与交易 - 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2023年7月实施完毕[9] - 2023年4月25日子公司转让博创宏远35%股权,价款4540.338万元[10] - 2023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形[6] - 2023年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6] - 2023年不存在被收购情形[6]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定[9] - 子公司出售股权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0] 制度与披露 - 2023年按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6] - 报告期内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会计政策变更等[8] - 报告期内建立相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框架[11] 激励计划 - 2023年5月6日审议通过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5%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2024-04-01 17:48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不超过 56.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1,272.8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21,4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已完成第一期股份回购。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第一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7,737,0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1,301,918 股的比例为 3.84%,回购的最高价为 34.49 元/股,最低价为 16.75 元/股,回购均价为 27.6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 为 214,097,519.0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3-08 17:17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闫勇先生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先生一致行动人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博强")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闫勇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起 3 个月内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2024 年 1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主体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截至 2024 年 3 月 8 日,闫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2-29 17:31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2月29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2,615,275股,占公司总股本201,301,918股的比例为1.30%,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45元/股,最低价为10.6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30,214,797.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