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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9月16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29 20:50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1] - 股东大会将同时审议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 - 相关议案包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程序性事项 [1]
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7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 - 取消监事会后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位随之取消 相关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相应废止 [1] - 原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股东大会审议前监事会仍继续履行法定职责 [1] 会议程序与表决结果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3名监事出席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议案获全票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法律依据与披露要求 - 变更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 [1] -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035文件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示 [2]
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7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届次为临时会议 [1][3]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14点30分,地点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公司会议室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全天,其中交易系统平台时段为9:15-9:25及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平台时段为9:15-15:00 [3] 审议事项及投票规则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包括非累积投票议案(如《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如《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8] - 投票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等特殊账户的投票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1][3]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及独立董事选举,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使其投票权,投票票数基于持股数量与应选人数乘积计算 [10][11] 股东参与及登记要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证券代码688560)有权出席及表决 [4][5] - 现场参会需提前预约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7时,可通过邮箱ir@matcrown.com或信函方式提交登记文件,包括股东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 [5][6] - 参会股东须携带原件供查验,未按时完成登记或证件不全者无法参与投票,会议不提供交通食宿安排 [6][7][8] 会议资料及联系方式 - 会议资料将于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供股东查阅 [3][4] - 公司联系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证券办,联系电话0795-3666265,联系人叶勇、邹明斌 [8]
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6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上海晨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1][2][3]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于2024年8月29日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股份 [1][2] - 原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00万股(占总股本1.4903%)且不超过319万股(占总股本1.5847%) [2][5] -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从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31日 后经历调整和延期 [1][2] 增持主体详细信息 -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前持股21,517,700股 [3] - 上海晨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前持股0股 [3] - 增持主体与闫洪嘉、闫勇等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持股74,867,700股(占总股本37.19%) [3][5] 增持实施结果 - 上海晨暨鑫在2025年1月23日至8月27日期间累计增持1,012,700股(占总股本0.5031%) 增持金额13,698,705.27元 [2][5] - 上海博强在2025年5月21日至8月27日期间累计增持1,987,300股 增持金额28,871,043.85元 [2][5] - 两家企业合计增持3,000,000股(达到计划下限1.4903%) 总增持金额42,569,749.12元 [2][5][6] - 增持完成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77,867,700股(占总股本38.6820%) [5][6] 增持计划合规性 - 增持计划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科创板规则 [6] - 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或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 - 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7]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9 20:1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6日14点30分在江西宜春公司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16日,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9:15 - 15:00[3][6] - 审议议案涉及取消监事会等多项内容[6][7] 董事会选举 - 第五届董事会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6][7] 时间安排 - 议案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四大证券报披露[7] - 股权登记日9月9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出席[14] - 拟现场出席需9月12日17时前登记[17] 联系方式 - 会议联系电话0795 - 3666265,邮箱ir@matcrown.com[20] 投票规则 - 股东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投票总数[26] - 示例某投资者不同议案表决权情况[27]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20:12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 1 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成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 ...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
2025-08-29 20:10
增持计划 - 上海晨暨鑫和上海博强拟增持300 - 319万股,占比1.4903% - 1.5847%[2] 增持情况 - 2025年1 - 8月上海晨暨鑫增持101.27万股,金额1369.87万元[4] - 2025年5 - 8月上海博强增持198.73万股,金额2887.1万元[4] - 二者合计增持300万股,金额4256.97万元[4] 持股比例 - 增持前上海博强持股10.69%,上海晨暨鑫持股0%[5][7] - 闫洪嘉等一致行动人原持股37.19%[8] - 增持后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8.6820%[10] 其他 - 实际增持达计划下限,符合规定不触及要约收购[11]
明冠新材(688560)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20:08
公司相关信息 - 上海晨暨鑫注册资本1000万元,上海博强注册资本1000万元[7][8] 增持前股权结构 - 闫洪嘉直接持有公司51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25.34%[12] - 闫勇直接持有公司8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0.41%[12] - 上海晨暨鑫不持有公司股份,上海博强直接持有2151.77万股股份,占10.69%[12] - 上海博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控制152万股股份表决权,占0.76%[12] - 实际控制人与增持人合计控制7486.77万股股份表决权,占37.19%[12] 增持计划 - 增持人计划增持不低于300万股(占1.4903%)且不超过319万股(占1.5847%)[13] 增持实施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7日,增持人累计增持300万股,占1.4903%[14] - 截至2025年8月27日,增持人合计增持金额42569749.12元[14] 增持计划调整 - 2024年8月30日增持主体调整为上海晨暨鑫,实施期限顺延1天[15] - 2025年2月21日增持计划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15] - 2025年4月24日增持主体新增上海博强,其获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16] 增持结果及相关说明 - 增持计划于2025年8月27日实施完毕[16] - 公司实控人及其控制企业拥有权益股份超公司已发行股份30%且超一年[18] - 实控人及其控制企业近12个月内合计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2%[18] - 本次增持属免于发出要约情形[18] - 增持人具备主体资格,增持符合相关规定[19]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9:39
风控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立风控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 工作汇报 - 风控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审计流程 - 审计立项后向被审计对象发通知书(特殊除外)[13] - 被审计对象对结论有异议3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13] 审计职责权限 - 职责涵盖检查内控、审计财务、协助反舞弊等[7] - 权限包括提请开会、调阅资料、调查取证等[9] - 有责令上缴收入、退还所得等处理权[10] 计划编制 - 根据公司年度计划编审计项目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实施[11]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5] 整改反馈 - 被审计对象向风控审计部反馈整改举措等[17] 结果应用 - 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公司内部评价等重要依据[17] 责任追究 - 对违规人员与部门依制度追责,违法犯罪依法追责[21] 激励约束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审计人员工作[21]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23]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3]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19:39
对外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会审批[9] - 对外投资未达所列标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16] 股权交易计算 - 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按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12] - 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或优先认购权致子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以放弃金额与相关财务指标计算[15] 交易报告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股东会审批标准,应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13]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13] 投资相关原则 -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建立健全内控制度[17] 投资跟踪与管理 - 董事会应持续跟踪证券投资进展和风险状况,异常时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信息[17]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了解对外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情况[19]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19] 短期有价证券 - 公司购入短期有价证券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1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转让对外投资,决策权限与实施投资权限相同[19][22]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投资收回、转让的资产评估工作[22] 合作合资公司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0] 投资检查与监督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可对子公司审计[24]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24] 市值定义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