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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洪发)
2024-04-11 19:5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张洪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苏州锴威 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
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1 19:52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 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 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3 人。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 当确保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监事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 具备有效履职能力。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以下人员: (一)股东代表; (二)不少于监事会成员总数 1/3 的职工代表。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
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1 19:52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
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11 19:52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五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 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 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 ...
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1 19:52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 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包括: 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 及尚未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 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 异。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 ...
锴威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11 19:52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锴威特"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锴威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锴威特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
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1 19:52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4-005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及 部分制度的修订、制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有关法 ...
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4-04-11 19:52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锴威特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信息披露暂缓、 ...
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1 19:52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
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04-11 19:52
苏 州 锴 威 特 半导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名委员会 1、 经 审 阅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张 洪 发 先 生 的 履 历 等 有 关 资 料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不 存 在《 公 司 法 》《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办 法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科 创 板 上 市 公 司 自 律 监 管 指 引 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确 定 为 市 场 禁 入 者 且 禁 入 尚 未 解 除 的 情 况 ,亦 不 存 在 受 到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任 何 处 罚 和 惩 戒 的 情 形 ;上 述 候 选 人 具 备 履 行 独 立 董 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 性 文 件 及 《 公 司 章 程 》 中 规 定 的 相 关 任 职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等 要 求 。 2、上 述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