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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0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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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旭蓝:关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7-27 00:04
股东大会情况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26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9]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80,668,214股,占比39.0530%[11]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517人,代表股份16,075,679股,占比1.0812%[11]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共520人,代表股份596,743,893股,占比40.1341%[12] - 中小股东共519人,代表股份16,323,979股,占比1.0979%[12] 议案表决情况 - 《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同意587,579,893股,占比98.4643%[14] - 《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同意587,572,793股,占比98.4631%[17]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582,085,645股,占比97.5436%,获通过[20][23]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582,099,245股,占比97.5459%,获通过[24][26] -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587,405,693股,占比98.4351%,获通过[27][29] - 《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6,397,279股,占比39.1895%,未通过[29][31]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7,244,679股,占比44.3806%,未通过[32][35]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587,689,293股,占比98.4827%,获通过[36][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中小股东对《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665,731股,占比10.2042%[22] - 中小股东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1,679,331股,占比10.2875%[25] - 中小股东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6,985,779股,占比42.7946%[28] - 中小股东对《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7,269,379股,占比44.5319%[37]
ST旭蓝: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7-21 15: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旭 蓝;证券代码:000040)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2024 年 7 月 18 日、2024 年 7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9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 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4-034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4、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 ...
ST旭蓝: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07-19 21:31
资金占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公告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77.96亿元[5]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旭蓝”[2] - 若未在六个月内清收77.96亿元被占用资金,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2] 监管措施 -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6] - 证监会已对公司立案,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9] 股份情况 - 截止2024年3月30日,东旭集团质押公司股份比例为99.35%[10] - 截止2024年3月30日,东旭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比例为100%[10]
ST旭蓝: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7-16 19:32
股价情况 - 2024年7月12 - 16日公司股票连续三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 13.51%[3] 监管与风险 - 因未披露2023年年报被证监会立案[6] -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7.96亿元[6] - 2024年7月9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6] - 若未清收资金,深交所将依规处理[7] 业绩预告 - 2024半年度业绩预告7月11日披露,无需修正[7]
ST旭蓝: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4-07-12 21:31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旭蓝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合同是EPC总承包工程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 合同履行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合作方建设资金支付不及时、项目推 进不达预期等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及公司收益的确认,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合同情况概述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旭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东旭电力")于近日与长武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长武新能源")签订陕西省长武 15 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 9.6 亿元人民币。该风电项目已经取得陕西省发改委竞争性配置指标、陕西省自 然资源厅土地预审批复、陕西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国网陕西省公司电力接入 系统批复。本项目用地不涉及土地拆迁、基本农田、林地及草地。 二、 合同当事人介绍 | 名称 | 长武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
ST旭蓝: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7-11 20:08
股价与交易 - 2024年7月9 - 11日公司股票连续三日收盘跌幅偏离值累计超12%[3] - 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无买卖股票行为[4] 监管与风险 - 因未披露2023年年报被证监会立案[6] -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7.96亿元,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6] - 深圳证监局7月5日责令公司和东旭集团改正[7] 整改与退市 - 六个月内未清收占用资金将停牌[7] - 停牌后两个月未整改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7] - 再两个月未整改将终止上市交易[7] 业绩预告 - 2024半年度业绩预告7月11日披露,目前无需修正[7] 信息披露 - 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8]
东旭蓝天(000040)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0 23:08
净利润和每股收益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亏损范围为4,750万元至9,500万元[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287.51%至475.0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262.22%至424.45%[5] - 基本每股收益预计亏损0.0319元/股至0.0639元/股[5]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预计为60,000万元至78,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 - 扣除后营业收入预计为55,000万元至72,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
关于对东旭蓝天公司的关注函
2024-07-06 00:04
业绩问题 - 截至2023年年报披露日,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77.96亿元[1] - 占用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2%[1] 监管要求与风险 - 深圳证监局责令公司6个月内收回所有占用资金[1] - 未按时整改,深交所将依次实施停牌、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交易[1]
东旭蓝天: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
2024-07-05 23:52
资金占用 - 截至2023年末,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77.96亿元,占净资产70.23%[3][8] 退市风险 - 未6个月清收资金将停牌,后续未整改将被警示或终止上市[3][8] 特别处理 - 2023年内控审计报告否定,股票2024年7月9日起“其他风险警示”[8] 股份质押 - 控股股东东旭集团质押公司股份超所持80%[9] 立案情况 - 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公司被证监会立案[9]
东旭蓝天: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7-05 23:14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蓝天"或"公司")年审会 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于 2024 年 7 月 4 日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105029 号),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 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105016 号)。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 理(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专 项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 基本情况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东旭蓝天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未有效履行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在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