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000040)
搜索文档
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被重罚
证券时报· 2026-04-10 17:23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河北证监局对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相关审计业务未勤勉尽责案作出行政处罚 [1] - 处罚内容包括没收全部案涉业务收入3,258.49万元,并处以罚款21,018.74万元,合计罚没金额达24,277.23万元 [2] - 对6名责任人员处以10万元至43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对其中2名责任人员分别采取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被审计公司违法行为 - 东旭集团、东旭光电及东旭蓝天存在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资金占用等违法行为,已于2025年6月受到河北、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 [2] - 中兴财光华连续多年为上述三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河北证监局牵头对其在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调查 [2] 审计机构具体失职行为 - 中兴财光华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风险评估程序流于形式 [2] - 在货币资金、销售和收款循环、采购和付款循环等多个关键审计程序中存在重大缺陷 [2] - 对异常大额预付款、向供应商付款使用内部审批单等多项重大异常线索未保持职业怀疑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2] 失职审计报告与文件 - 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2015年至2018年年报及东旭蓝天2018年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 - 为东旭集团2019年年报、东旭光电2019年至2020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为东旭蓝天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分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及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 - 为东旭集团债券发行及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了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但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3] 监管协作与处罚考量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加强沟通协作,共享信息以强化合力 [4] - 在处罚裁量上,鉴于财政部已对中兴财光华作出暂停经营业务(涵盖证券领域)的行政处罚,河北证监局未另行作出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处罚 [4] 监管未来动向 - 监管机构将继续落实“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突出严监严管 [4] - 将持续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及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
东旭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被罚没超2.4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4-10 16:27
监管处罚与审计失职 - 河北证监局对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作出行政处罚 没收其案涉期间全部业务收入3,258.49万元 并处以罚款21,018.74万元 合计罚没24,277.23万元 [1] - 对6名责任人员处以10万元至4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并对其中2名责任人员分别采取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中兴财光华的违法行为被认定为“未勤勉尽责 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其审计业务收入3,258.49万元被认定为违法业务收入并被全部没收 [2] 审计服务对象与具体问题 - 中兴财光华连续多年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提供审计服务 [1] - 调查发现中兴财光华在审计过程中风险评估程序流于形式 在货币资金、销售和收款循环、采购和付款循环等多个关键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1] - 审计机构对异常大额预付款、向供应商付款使用内部审批单等多项重大异常线索未保持职业怀疑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1] 涉及的报告与文件 - 中兴财光华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2015年至2018年年报、东旭蓝天2018年年报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 - 为东旭集团2019年年报、东旭光电2019年至2020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为东旭集团“18东旭01”“18东旭02”债券发行、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 这些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2] 监管协作与未来方向 -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加强沟通协作 共享信息强化合力 [3] - 鉴于财政部已对中兴财光华作出暂停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 且暂停范围涵盖证券领域 河北证监局未另行作出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处罚 [3] - 监管机构表示将持续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以及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
中国证监会依法处罚东旭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
证监会发布· 2026-04-10 16:11
监管处罚概况 - 河北证监局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 没收其案涉期间全部业务收入3,258.49万元 并处以罚款21,018.74万元 合计罚没24,277.23万元 [2] - 对6名责任人员处以10万元至4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并对其中2名责任人员分别采取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案件背景与关联方 - 处罚源于中兴财光华在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及东旭蓝天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2] - 2025年6月 河北、深圳证监局已对东旭集团、东旭光电及东旭蓝天的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资金占用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 审计机构具体失职行为 - 中兴财光华在审计过程中风险评估程序流于形式 在货币资金、销售和收款循环、采购和付款循环等多个关键审计程序中存在重大缺陷 [3] - 对异常大额预付款、向供应商付款使用内部审批单等多项重大异常线索未保持职业怀疑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3] - 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2015年至2018年年报及东旭蓝天2018年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 - 为东旭集团2019年年报、东旭光电2019年至2020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为东旭蓝天2019年年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为2020年年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 - 为东旭集团"18东旭01"、"18东旭02"债券发行及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 [3] - 中兴财光华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3] 处罚依据与裁量考量 - 中兴财光华的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及《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构成"未勤勉尽责 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的情形 [4] - 河北证监局认定中兴财光华相关审计业务收入3,258.49万元为违法业务收入并全部没收 [4] - 在资格罚方面 鉴于财政部已对中兴财光华作出暂停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且范围涵盖证券领域 河北证监局未另行作出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处罚 [4] 监管趋势与后续行动 - 监管机构将继续落实"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 突出严监严管 [4] - 将持续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及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4]
光伏大佬被拘留 身家曾超200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14 14:12
核心事件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执行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调查中 [2] - 公司公告称,截至2月13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任职,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公司股权结构 - 东旭集团通过直接持股及全资子公司绍兴国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超21%的股份 [2] - 具体股权穿透显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3.59%(29,583,181股),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72%(146,031,000股) [3] 实际控制人历史背景与违法事实 - 李兆廷曾为石家庄首富,2019年凭借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嘉麟杰三家上市公司,以235亿元财富登上胡润百富榜第140位,当时三家上市公司总市值为278.31亿元,资产总计近千亿 [4] - 2015年至2019年期间,李兆廷主导下的东旭集团通过虚构业务、虚假记账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累计虚增收入478.25亿元,虚增利润130.01亿元,最高单年度虚增货币资金达447.9亿元 [4] - 依托虚假财务数据,东旭集团2018年欺诈发行公司债券35亿元,旗下东旭光电2017年骗取股票非公开发行核准,违法募资75.65亿元 [5] - 东旭集团长期非经营性占用东旭光电、东旭蓝天资金,截至案发未归还金额合计169.59亿元 [5] - 针对相关违法行为,监管部门拟对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合计罚款17亿元,并对19名主要责任人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东旭系”上市公司现状 - “东旭系”上市公司中,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已先后退市,目前仅剩嘉麟杰 [6] - 公司主营高档织物面料及成衣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起绒类面料、纬编羊毛面料、运动功能性面料、成衣、防护用品 [6]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8亿元,同比增长3.49%;归母净利润为0.52亿元,同比增长205.46% [6] 市场反应 - 截至2月13日收盘,公司股价涨0.32%,报3.16元/股 [7]
深夜突发!资本大佬被刑拘,东旭系彻底爆雷
新浪财经· 2026-02-14 13:57
核心事件 - 2025年2月13日晚间,嘉麟杰(002486.SZ)突发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当日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执行拘留,案件正处于调查中,具体案由暂未披露 [1][14] - 此次事件标志着“东旭系”多年积弊的集中爆发,牵扯千亿资本版图崩塌、巨额财务造假丑闻及多家上市公司命运 [3][16] - 李兆廷被拘留后,嘉麟杰紧急发布公告与实控人及“东旭系”切割,强调李兆廷未在公司任职、公司未被要求协助调查、生产经营正常,以稳定市场 [5][18] 涉事人物背景 - 李兆廷,1965年7月出生,1986年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曾是知名光伏业界大佬、“东旭系”掌门人 [3][16] - 2019年,李兆廷曾以235亿元财富成为石家庄首富,巅峰时期手握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嘉麟杰3家上市公司实控权 [3][16] - 2025年3月,李兆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同年6月,河北证监局对其开出5.89亿元天价罚单,并处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5][18] “东旭系”发展历程 - 1997年,32岁的李兆廷从石家庄柴油机厂辞职,与妻子李青创办东旭集团前身,初期聚焦CRT高端装备制造,很快成为全球顶尖电视玻壳装备制造商,市占率超50% [6][19] - 东旭集团2004年正式注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均为李兆廷,注册资本368亿元,李兆廷个人仅持股1.4565%,但作为创始人是实际控制人 [7][20] - 该资本帝国曾是河北民企标杆,如今却债务高企、丑闻缠身 [6][19] “东旭系”旗下上市公司现状 - **东旭光电(000413.SZ)**:曾是“东旭系”支柱及核心主业平台,主营光电显示、高端装备,但也是财务造假重灾区,2015至2019年虚增收入167.6亿元、利润56.27亿元,2017年欺诈发行募集资金75.65亿元,目前已陷入经营困境并退市 [8][21] - **东旭蓝天(000040.SZ)**:曾是“东旭系”新能源布局载体,受集团债务危机拖累,业绩持续亏损,股权多次变更,目前已脱离“东旭系”控制并退市 [9][22] - **嘉麟杰(002486.SZ)**:主营高档织物面料及成衣的生产和销售,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18亿元,实现净利润5199.58万元,2016年东旭集团成为其最大股东,2018年通过收购成为其实控人,目前是“东旭系”唯一仅剩的A股上市平台 [5][10][18][23] 事件影响与后续 - 李兆廷被拘留标志着“东旭系”丑闻进入刑事调查新阶段,后续大概率会有更多涉案细节、追责结果出炉 [11][24] - 嘉麟杰作为“东旭系”仅剩的A股上市独苗,成为此次事件中最受关注的标的 [10][23]
览富年终数据盘点:2025年31家上市公司退市
搜狐财经· 2025-12-31 10:02
2025年A股市场退市情况概览 - 2025年是“国九条”及退市新规全面落地首年,A股市场持续优胜劣汰,退市制度改革深化,多元出清机制成熟,立体化追责体系完善,资本市场“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生态加速成形 [1] 退市数量与格局 - 截至2025年12月30日,年内已有31家A股上市公司退市 [1] - 已形成“强制退市为主、主动退市提速”的多元化格局 [3] - 2025年A股上市公司退市数量较2024年同期减少21家,回顾历史数据,2022年至2024年A股退市公司数量分别为46家、45家、52家 [6] 退市原因分类 - 退市原因主要包括财务类退市、交易类退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以及主动退市等 [1] - “其他不符合挂牌的情形”成为最大退市类型,主要涉及信息披露违规、财务数据异常、持续经营能力存疑等综合问题,超10家企业因此终止上市 [5] - “股价低于面值”退市企业共计6家,多为“股价连续20日低于1元”所致 [5] - “低于5亿市值”退市企业共计4家 [5] -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企业共计3家 [5] - “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定期报告”退市企业1家 [5] 主动退市与吸收合并案例 - 在多元化退出渠道畅通背景下,中航产融(600705.SH)、玉龙股份(601028.SH)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考量选择主动退市 [6] - 中国重工(601989.SH)、海通证券(600837.SH)等公司因吸收合并摘牌 [6] 行业分布特征 - 2025年A股退市企业呈现分散化特征,但部分领域退市案例相对集中,环保行业是典型,年内共有*ST旭蓝(000040.SZ)、*ST元成(603388.SH)2家企业退市,均属于面值退市情形 [6] 近期新增退市案例 - 广道退(920680.BJ)是北交所成立以来首只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的个股,其财务造假行为长达7年,披露的2018年至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及《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8] - *ST东通(300379.SZ)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进入退市整理期 [8] 退市常态化与监管趋势 - 2025年以来,A股正在加速形成退市常态化的格局 [9] - 严格退市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效率、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循环,规范市场行为,降低投资者损失 [9] - 监管部门坚持“退市不免责”原则,以立体化追责确保“退得下、退得稳”,实现监管“零容忍” [9] - 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力度持续加码,相关条例明确主动退市中投资者保护安排,防范上市公司规避退市、利用破产重整损害投资者利益 [9]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18 04:26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已被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 -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案原告 [2] - 案件被告方包括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南方建投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 涉案金额与背景 - 本次诉讼涉案金额为122,557,486.08元,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 [2] - 涉案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2] - 案件源于河北省第三届(邢台)园林博览会园博园PPP项目,原告作为专业分包商已完成全部工程 [2][3] - 原告已完成工程结算款项为272,456,486.08元,已收到工程款149,899,000元,剩余122,557,486.08元未支付 [3] 诉讼请求 - 请求判令被告一东旭蓝天支付剩余工程款122,557,486.0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4] - 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被告一承担责任 [4] - 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三名被告共同承担 [4] 其他诉讼事项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
泉阳泉:全资子公司诉讼涉案1.23亿元,占净资产10.12%

新浪财经· 2025-11-17 17:10
诉讼案件概述 - 泉阳泉全资子公司园区园林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东旭蓝天、南方建设及邢台建设 [1] - 案件由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1] - 涉案金额为1.23亿元,此金额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 [1] 涉案金额与财务影响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1] - 园区园林公司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结算总金额为2.72亿元 [1] - 公司已收到工程款1.50亿元,剩余未收到的款项为1.23亿元 [1] -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1] 诉讼请求 - 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东旭蓝天支付剩余工程款1.23亿元及相应利息 [1] - 请求判令另外两方被告(南方建设、邢台建设)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1] - 请求判令所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1]
东旭蓝天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成萍
搜狐财经· 2025-08-23 02: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成萍 成立于1982年 位于深圳市 从事批发业为主 [1] - 公司注册资本148687.387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48687.387万人民币 [1] 公司经营与投资 - 公司对外投资72家企业 参与招投标项目142次 [1] - 公司拥有商标信息22条 专利信息174条 行政许可47个 [1] 公司管理层变动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从赵艳军变为成萍 [1]
光伏技术突破成市场焦点 东旭蓝天等公司股价走强
新华网· 2025-08-12 13:55
行业动态 - 光伏板块8月8日集体走强 聆达股份涨超10% 金辰股份和沐邦高科涨停 钧达股份创历史新高[1] - 电池片大尺寸产品市占率提升带动产业链格局变化及盈利修复 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行叠加全球绿色复苏推动行业需求成长[1] - 2022年上半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5475万千瓦 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80% 发电量达1.25万亿千瓦时[1] -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提升能源资源供应保障能力 加大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力度 装机规模与消纳水平是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关键[2] 公司业务 - 东旭蓝天8月8日股价涨幅4.35% 报收3.60元/股 成交额1.86亿元 换手率5.76% 主力资金净流入0.13亿元[1] - 公司自持光伏电站57座覆盖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 截至2021年底并网装机容量约1GW[2] - 2021年新能源业务收入22.75亿元 占总收入近60% 较上年增长68.5%[3] - 公司新投产高效光伏组件最高功率达670W以上 转换效率21.6% 已推出166/182/210系列产品[3] 技术发展 - 公司深耕光伏、储能等绿色技术研发 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布局新能源赛道[3] - 光伏行业通过技术进步和转换效率提升实现发电成本低于其他一次能源的终极目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