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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0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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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000509) - 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8 21:00
会议信息 - 华塑控股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通讯表决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6日以即时通讯和邮件发出[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狄磊主持,高管列席[2]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 - 议案需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表决3票同意[3]
华塑控股(000509) - 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8 21:00
会议召开 - 华塑控股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通讯表决召开[2] -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4日下午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38] 议案表决 - 推选戴为民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获全票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 多项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获全票通过,部分需股东会或特别决议审议[4][5][6][7][14][15][16][17][18][19][26][27][28][29][30][31][32][33][34][35][36]
华塑控股(0005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8 20:46
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等[3] 任职限制与职责 - 特定情况者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 -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6] - 总经理可决定一定金额内投资项目及费用支出[7] - 总经理拟定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及一定金额以上融资方案[7] - 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代行部分职责[8] - 财务负责人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并负责[9] 勤勉与回避义务 - 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多项勤勉义务[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10] -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持有公司股份应向董事会申报[10] 总经理办公会议 -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月月初召开[20]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通知其他相关人员[21] - 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22] - 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或决议形式作出,经签署后组织实施[14] 报告与评价 - 总经理就公司重大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需对报告真实性负责[16] - 定期报告应以书面方式,不定期报告可口头或书面,依要求而定[16][17]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办法另行制定[19]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参照考核指标发放[19] 离任与违规处理 - 总经理离任时应进行离任审计[19] - 总经理违规或失职致公司损失,应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9]
华塑控股(00050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8 20:4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情形股东回避表决[9]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关联交易表决与披露 - 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应保证独立董事参加并发表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士[14]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股东会决策的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还需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16]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特定日常关联交易等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4] - 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资金与担保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相应担保[15]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关联交易额度与期限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等业务,以利息为准适用相关规定[18]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等,可对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以额度计算适用规定[18]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协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人连续十二个月内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0] 大股东违规处理 - 公司大股东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公司有权冻结其股份,拒绝归还可依法处置[23][24]
华塑控股(0005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8 20:46
担保限制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5] - 不得为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人担保[9] - 严禁对无股权关系企业及超参股企业股权比例担保[5] 审批要求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13] 调剂规则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进行担保额度预计,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7]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7] 合同管理 - 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有反担保时需订立书面反担保合同[19] - 担保合同至少应包含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六项内容[20] 日常管理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经办,法务风控职能部协助办理[22] - 财务部每月需与相关部门沟通并编制对外担保清单[23]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4]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4]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及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需及时披露[31] 责任追究 - 董事会视情况对有过错的责任人给予处分及追究法律责任[33]
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8 20:46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公司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监 督和评价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指导、监督和评价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 (二)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三)推动建立并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 1 第四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 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
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8 20:46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 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 ...
华塑控股(00050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8 20:46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 平等的法人关系。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不含)股份,或者持有其股 份在50%以下(含)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并依据母公 司"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和事项清单在其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制度中制定相应的 审议程序,制定或调整其章程等制度,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控股 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 ...
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6-18 20:46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体 系和内部控制,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规范授权对象 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总经理 工作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董事会职 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公司董事长和经理层。授权对象依据授权实施决策应 符合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是指公司的经营班子,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 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四条 授权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第三章 授权范围 1 第五条 授权事项应当严格限定在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会 ...
华塑控股(00050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18 20:46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