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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0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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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00051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6.47亿元,同比增长23.27%;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22.16亿元,同比下降5.50%[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910.89万元,同比增长34.09%;年初至报告期末亏损8748.24万元,同比下降1321.40%[2]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22.16亿元,较上期23.45亿元下降5.49%[18]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8792.66万元,上期盈利721.22万元[20] - 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1436元,上期为0.0118元[20] 资产与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6.0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47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5.99%[2]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2,607,058,558.26元,较2023年1月1日的2,297,489,836.43元增加[16] 现金流量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6亿元,同比下降119.26%[2] - 2023年1 - 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5,559,675.59元,较2022年1 - 9月的-61,824,675.33元变动-119.26%,主要因购买原材料现金增加[10] - 2023年1 - 9月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27,600,719.32元,较2022年1 - 9月的-223,325,954.00元变动-1.91%[10] - 2023年1 - 9月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80,750,748.76元,较2022年1 - 9月的-30,827,247.69元变动361.95%,主要因银行借款增加[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8.98亿元,上期为16.11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0.34亿元,上期为16.7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6亿元,上期为-0.62亿元[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061.31万元,上期为3048.66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6.82亿元,上期为25.38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8亿元,上期为-2.23亿元[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16亿元,上期为1.69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35亿元,上期为1.99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75.07万元,上期为-3082.72万元[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82亿元,上期为-3.16亿元;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61亿元,上期为4.42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846.59万元,上期为1.26亿元[2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8.78亿元,上期为15.56亿元[21]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313.02万元,上期为1013.14万元[2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6.35亿元,上期为11.01亿元[21]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19亿元,上期为2.66亿元[21]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7318.28万元,上期为1.44亿元[21]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86亿元,上期为1.69亿元[22] 资产项目变动情况 - 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末减少45.94%,主要因支付破产和解资金2.285亿元[6] - 应收票据较上年度末增长254.15%,因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6] - 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末增长149.44%,为提高市场占有率铺垫金额增加[6]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220,594,846.66元,较2023年1月1日的408,053,879.61元减少[16] - 2023年9月30日应收票据为34,075,392.00元,较2023年1月1日的9,621,875.00元增加[16]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84,710,877.89元,较2023年1月1日的33,960,972.51元增加[16] 费用情况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31.73%,因上年同期摊销员工持股计划[8]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18.01%,因银行借款及贴现利息增加[8]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9.20%,因对新材料、新产品研发投入增加[8]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1,810,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前10名股东中,刘江东持股比例8.82%,持股数量53,752,951股;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6%,持股数量49,078,365股[12] 公司业务拓展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路资管参与栗木矿业破产重整,已完成相关股权、工商过户手续;公司以现金收购安徽天兵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相关工作按协议推进[14] 负债情况 - 短期借款2.81亿元,较上期2.02亿元增长39.40%[17] - 应付票据1.40亿元,较上期4667.32万元增长201.98%[17] - 应付账款2.59亿元,较上期1.89亿元增长36.79%[17] - 应付职工薪酬2803.22万元,较上期6088.50万元下降53.96%[17] - 应交税费969.56万元,较上期2974.32万元下降67.40%[17] - 流动负债合计9.88亿元,较上期6.90亿元增长43.20%[17] - 负债合计11.91亿元,较上期8.38亿元增长42.16%[17]
新金路: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0-27 16:41
第三条 公司于 1989 年 9 月 20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分行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3 万股;1991 年 11 月 1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分行批准,公司向原个人股东配售人民币 普通股 200 万股;1992 年 12 月,报经四川省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批 准,公司再次向原个人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957 万股。1993 年 5 月 7 日,公司先后三次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19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均 属于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内资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ICHUAN XINJINLU GROUP CO.,LTD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 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23 层,邮政编码:618000。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四川新金 ...
新金路: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0-27 16: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遵照本 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选聘从事其他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局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局审议,并由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局、股东大会 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 第六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局提出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一)审计委员会; (二)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的董事;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 ...
新金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3-10-27 16:41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3—60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第三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董事局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 规则》、《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中与独立董事 相关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和完善。 除拟定修订内容外,其它条款保持不变,其中《公司章程》、《董事 局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局负责,依照本 |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 | 章程和董事局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
新金路: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10-27 16: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局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局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局特设立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是董事局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在董事局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 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 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局会议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
新金路: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
2023-10-27 16:4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局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 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局议事程序,提 高董事局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董事局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 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局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 总裁在董事局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 事局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董事局接受公司监事局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 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六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 宣布为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人员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 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董事 ...
新金路: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10-27 16:41
第二条 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局按照股东大会 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依照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局负责。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 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营班子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局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局提名和薪 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 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局会议 ...
新金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7 16: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局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局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 ...
新金路: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7 16:41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3—58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该制度。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董事局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提名 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中与独立董事相关部分内容进行相应 修订和完善,其中《公司章程》、《董事局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三次 董事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
新金路: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3-10-11 18:28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3—57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 总裁成景豪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保 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 成景豪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分别向 公司出具了《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减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其中彭朗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1,100 股,刘祥彬先生拟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96,325 股,成景豪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