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0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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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1-17 00:00
第一条 为提高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 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相关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 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 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置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 定舆情处理方案;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 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
新金路:关于变更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12-18 16:23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4—73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第十二届第四次监事局会议, 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 计机构。该事项已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关于 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张欣琪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张欣琪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 ...
新金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4-12-09 16:27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4—72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 二、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情况 | 序 | | | 产 | 品 | 产 | 品 | 购 买 金 | 产 | 品 | 预计年 | 资 | 金 | 是 | 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托方 | 受托方 | | | | | 额 (万 | | | | | | 到 | 期 | | 号 | | | 名 | 称 | 类 | 型 | 元) | 期限 | | 化收益 | 来源 | | 赎回 | | | | 四 川 新 | 兴 业 银 | | | 保 | 本 | | | | | | | | | | | 金 路 集 | 行 股 份 | 结 | 构 | 浮 | 动 | | | | 1.5%或 | 募 | 集 | | | | 1 | 团 股 份 | 有 限 公 | 性 | 存 | ...
附件:部分指数样本调整名单
2024-11-29 20:17
附件:部分指数样本调整名单 沪深 300 指数样本调整名单: | 调出名单 | | | 调入名单 | | --- | --- | --- | --- |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 000733 | 振华科技 | 000630 | 铜陵有色 | | 002410 | 广联达 | 000975 | 山金国际 | | 002603 | 以岭药业 | 002028 | 思源电气 | | 002821 | 凯莱英 | 002422 | 科伦药业 | | 002841 | 视源股份 | 002463 | 沪电股份 | | 300142 | 沃森生物 | 300394 | 天孚通信 | | 300223 | 北京君正 | 300502 | 新易盛 | | 300454 | 深信服 | 600066 | 宇通客车 | | 300496 | 中科创达 | 600160 | 巨化股份 | | 300751 | 迈为股份 | 600377 | 宁沪高速 | | 300919 | 中伟股份 | 600482 | 中国动力 | | 300957 | 贝泰妮 | 601127 | 赛力斯 | | 6 ...
关于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中证A500等指数定期调整结果的公告
2024-11-29 20:17
附件:部分指数样本调整名单 根据指数规则,经指数专家委员会审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调整沪深300、中证500、中证 1000、中证A50、中证A100、中证A500等指数样本,于2024年12月13日收市后生效。其中沪深300指数 更换16只样本,中证500指数更换50只样本,中证1000指数更换100只样本,中证A50指数更换7只样 本,中证A100指数更换9只样本,中证A500指数更换21只样本。上述指数样本调整名单和备选名单见附 件。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为便于投资者获取指数样本调整信息,对于本次定期调整的其他指数,投资者后续可直接通过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官网(www.csindex.com.cn)右上角搜索栏检索指数代码进入各指数页面,并在右侧相关 资料中查阅"拟生效样本"。 2024年11月29日 ...
新金路(000510)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6:47
营收与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5.41亿元,同比降10%;年初至报告期末15.15亿元,同比降23.02%[1] - 本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99.21万元,同比增182.42%;年初至报告期末亏损3422.01万元,同比减亏60.88%[1] - 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15.15亿元,较上期的19.68亿元下降约22.92%[15] - 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总成本15.47亿元,较上期的20.50亿元下降约24.54%[15] - 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180.49万元,上年同期为-8792.66万元[1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2.01万元,上年同期为-8748.24万元[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58元,上年同期为-0.1436元[17] 资产与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5.35亿元,较上年度末降1.9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3.6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7.18%[1] - 2024年第三季度末资产总计25.35亿元,较上一报告期的25.85亿元略有下降[13] - 2024年第三季度末负债合计11.12亿元,较上一报告期的12.58亿元有所减少[14] - 2024年第三季度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4.23亿元,较上一报告期的13.27亿元有所增加[14] 资产项目变动情况 - 货币资金较年初降30.85%,因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4] -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614.81%,因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增加[4] -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144.79%,因预付存货采购货款暂未结算金额增加[4] - 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降51.36%,因转让贵州航瑞科技股权及收回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资产包处置款[4] -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63.42%,因实施石灰窑综合节能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4] -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降34.46%,因终止收购安徽天兵电子科技股权,收回预付股权收购诚意金3000万元[4] - 期末货币资金224,319,676.93元,期初为324,372,516.22元 [12] - 期末应收票据42,888,650.00元,期初为6,000,000.00元 [12] - 期末应收账款75,416,748.99元,期初为74,098,341.78元 [12] - 期末预付款项109,873,251.50元,期初为44,884,071.83元 [12] - 期末存货345,233,678.14元,期初为318,720,750.27元 [12] - 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13,978.99元 [12] - 长期股权投资从6365.43万元降至3096.13万元[13] - 在建工程从7783.79万元增至1.27亿元[13] - 短期借款从2.91亿元降至2.56亿元[13] - 应付票据从1.74亿元降至7815万元[13] - 合同负债从4250.34万元增至8196.84万元[13] 现金流量情况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134.92%,因上年同期支付广西栗木公司股权收购款,本报告期收到贵州航瑞科技股权转让款等[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50.71万元,上年同期为-13555.97万元[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48.45万元,上年同期为-22760.07万元[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70.25万元,上年同期为8075.07万元[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767.99万元,上年同期为-28240.96万元[1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6.13亿元,上年同期为18.78亿元[1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3.76亿元,上年同期为16.35亿元[1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47亿元,上年同期为2.86亿元[19]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9,089 [8] - 刘江东持股比例8.29%,持股数量53,752,951股;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7%,持股数量49,078,365股等 [9] 股权与投资动态 - 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9,361,335股,新增股份于9月5日上市 [10] - 2024年8月投资设立新金路(海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司持股100% [11]
新金路: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1 16:49
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之委托,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王骏、王 朕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于本所律师所审查的公司本次股东会有关文件和材料,公司保证其已 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 料、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 ...
新金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0-11 16:49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10月11日14∶5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9:15 - 15:00[2] - 现场会议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 投票情况 - 228人投票,代表128,420,761股,占比19.8014%[3] - 变更注册资本议案,同意127,046,941股,占比98.9302%[4]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同意127,030,241股,占比98.9172%[6] 中小股东情况 - 226人代表25,589,445股,占比3.9457%[3] - 变更注册资本议案,中小股东同意24,215,625股,占比94.6313%[5]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中小股东同意24,198,925股,占比94.5660%[6]
新金路: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0-11 16:49
公司股本 - 公司现注册资本为64854.3589万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60918.225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0] - 1993年5月7日上市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284.8万股,向发起人发行1700万股,占比32.17%[9]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7]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诉讼[2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局相关 - 董事局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82]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局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2] - 董事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2] 总裁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3至5名[97]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9] - 总裁可对购置项目进行不超过总投资费用10%的调整[99] 监事局相关 - 公司监事局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07] - 监事局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8] - 监事局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10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报[11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8] 重大交易与担保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8]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29]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3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3]
新金路: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0-11 16:49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0]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2]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2] 现金管理 -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4]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签订后公司应及时公告三方协议主要内容[7]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8]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3] - 董事局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3] - 董事局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3]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3] 现场核查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4] 现金管理公告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在董事局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5] 实施地点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局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0] 补充资金限制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8] 永久补充资金要求 - 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相关要求[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