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四环生物(000518)
icon
搜索文档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9: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除外)[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根据审计部资料评估内控有效性并报告[13] 审计部工作 - 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络和组织工作[7] - 为决策提供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0] 其他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4]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04 19:01
公司变更 -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江苏省江阴市滨江开发区定山路10号”变更为“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2号海澜财富中心41层4106室”[1]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2] 股本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2955.6222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2955.6222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6]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等六种除外情形[6] - 公司回购股份可通过公开方式进行[6]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有权起诉[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对违规董事、高管等提起诉讼[9]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他人侵权,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诉讼[10]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有账面值和评估值时取较高者[1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1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12] 担保相关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关注[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注意[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关注[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关注[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需关注[13]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年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13] - 公司在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四人等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8] - 公司至少三年内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39] - 公司出现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39] 董事会职责与权限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25] - 董事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5]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25] - 董事会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等方案[25]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等事项[26] -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26] - 董事会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章程修改方案[26] 审计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下或占比0.5%以下,由董事长批准[29][3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或与关联法人相应交易,报股东会批准[29][31]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3]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3]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4] 报告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8]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2025-06-04 19:01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 人事变动 - 董事会同意选举邱为碧担任公司董事长[1] 董事长信息 - 邱为碧间接控制公司285,990,000股股份[4] - 邱为碧是公司实际控制人[4] - 邱为碧未直接持股且无关联关系及禁任情形[4]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6-04 19:01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 - 续聘议案已通过董事会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末,中审亚太合伙人93人,注会482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180余人[5]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审计收费6806.15万元[5] -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数7694.3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5] 执业处罚情况 - 中审亚太近3年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等[5] - 20名从业人员近3年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等[6] 项目人员经验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2家上市公司等审计报告[7] - 质控负责人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等审计报告[7] 审计费用 -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多因素,授权经理层协商确定[8]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04 19:00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277名,持股368,566,368股,占比35.7986%[2]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名,持股40,000股,占比0.0039%[2]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276名,持股368,526,368股,占比35.7947%[2] 投票结果 - 邱为碧得票数357,154,945,占比32.30%,中小股东投票数997,779,占比5.09%[3] - 陈龙得票数356,994,949,占比32.29%,中小股东投票数837,783,占比4.27%[3] - 韦麟福得票数357,259,950,占比32.31%,中小股东投票数1,102,784,占比5.62%[3]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04 19:00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6月4日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 - 现场会议2025年6月20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进行[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3日[1] 参会登记 - 现场参会本地股东6月19日9:30 - 11:30、13:00 - 15:00登记,异地股东6月19日前登记[5]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0518",简称为"四环投票"[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2]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 - 15:00[13] 会议地点 - 会议地点为江阴市滨江东路2号海澜财富中心41层4106室[2] 审议提案 -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包括总议案及4项非累积投票议案,提案1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4 19:00
董事会决策 - 选举邱为碧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2] - 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3] 公司变更 - 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5] 规则修订 - 修订多项议事规则,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7][8][9][10] 审计与会议 - 续聘审计机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2]
*ST四环(000518) - 四环生物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6-04 18:47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公告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4日9:15 - 15:00,现场会议于6月4日14:30召开[4]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277名,持股368,566,368股,占比35.7986%[5] 会议决议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改选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议案,选举邱为碧等为非独立董事[9] 合规情况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10]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8:4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4] 选举与会议召开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15]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5]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明确具体书面提议[15]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9] - 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临时会议,召集人需说明[1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延期会议或审议事项[19] - 书面会议通知应包含多项内容[1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认可[20] - 会议通知送达方式不同,送达日期不同[2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或任职期内超半数未出席需说明报告[23] - 董事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25] - 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7]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28]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担保事项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独立董事同意[3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33] - 会议记录、纪要和决议需董事签字确认[34] - 董事对决议负责,表明异议可免责[34]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十年[35] 决议公告与执行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需保密[37]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7] - 董事长跟踪检查,可要求纠正违规事项[39] 规则相关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股东会审议批准[39]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3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21 18:31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 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公告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投票方式、召开日期、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