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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生物(0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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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8:48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7,12,16] 人员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7,10]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具体经营管理[12,13] - 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做好财务工作,有编制执行预算等多项职权[16]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20]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经理级会议审议总经理职权内重大事项[24] - 经理级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需提前2天通知[23][26] - 临时会议需提前1天通知,议事及决策制度与经理级会议部分规定相同[29] - 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需提前3天通知[32] 其他规定 - 总经理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事先听取职工代表意见[9] - 总经理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权,否则董事会指定[11] - 总经理享有对特定固定资产等的处置权[35] - 遇重大事故等,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39]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41] -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组织[43] - 本细则修改由总经理负责组织,修改后经董事会批准生效[4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依聘任合同规定[48] - 细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49]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相悖时以其为准[49]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0]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1] - 文档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52]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4 18:45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5名董事实到[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5票同意[2] - 逐项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各项均5票同意[3][4][5][6][7][8][9][10][11][12] 制度查看 - 各项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13]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 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 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投资审批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六种情况之一由董事会审议[5][6] - 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六种情况之一需股东会审议[6] - 无需审议的由总经理审批[7] 投资管理 - 财务部核算编制报表,管理中心结合评估[9] - 委派股权代表,人选总经理办公会确定[10][12] - 代表关注被投单位,重大事项日报,每年述职[12] 投资处置与披露 - 四种情形下处置长期股权投资[13]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规视情节处分赔偿,严重上报监管[16][17] - 制度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20][21]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 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 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上 市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 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 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 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 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 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 情人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各部 门和控股子公司,并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因 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重大事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公司 大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和公司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 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和其他信息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 的日常工作部门。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 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