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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生物(0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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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市值管理目标与原则 -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4][5] - 遵循系统性、科学性等原则[6] 管理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领导,董秘分管,证券部执行[8] - 董事会监督规划落实,制定投资价值长期目标[7][8] 提升投资价值方式 - 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提升价值[13][14] - 制定最低分红比例,提升分红次数和比例[13] 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 -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准确披露信息[14] - 股价异常时披露公告,误解时自愿披露[15][16] 市值维护措施 - 市值低迷时回购、大股东增持[14] 合规要求 - 不得操控信息、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16] - 股份交易遵守规则,不披露涉密信息[1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执行,相悖时以规定为准[1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9][20]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2] - 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向证券部报告[15] 重大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管理机构,证券部负责管理及披露[4][6] - 关联交易等特定情形需报告[10][12]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或未上报,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18]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制度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2] 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3] 责任追究原则 - 实行责任追究应遵循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适应等原则[4] 责任情形与处理 - 七种情形需追究责任人责任[3][4] - 四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5] - 四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6] 处罚形式与生效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8][9] - 公司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3]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信息披露制度目的 - 加强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可披露情况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10]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6]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0] 审批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经相关部门申请,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7] 资料及登记 - 相关部门等需填写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等资料,知情人保密承诺函保管十年[8] - 登记及存档保管内容含豁免披露方式等信息[9]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1] 惩戒措施 - 不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行为将对相关人员惩戒[13] 知情人要求 - 需填报知情人相关信息,明确知悉制度内容,负有保密义务[24][27] - 知情人不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主动备案,泄密愿担责[27]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资金占用防范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长效机制[2] - 董事长是防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0] - 财务部定期检查杜绝非经营性占用[10] 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方交易及时结算,防非正常经营性占用[5] - 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5] 侵占处理机制 - 董事会采取措施要求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11]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1] - 财务总监2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并抄送董秘[11] - 董事长召开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宜[12] - 控股股东未清偿,公司20日内申请变现冻结股份偿还[13] 清欠要求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13] - 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向监管部门和深交所报告公告[19] 违规处罚 - 董监高协助侵占,董事会处分或提议罢免[18] - 非经营性占用造成影响,对责任人处罚[18] - 违规造成投资者损失,除处罚追究法律责任[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内幕信息界定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超5%属内幕信息[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为保密负责人[2]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向外界泄露内幕信息[2] 信息流转与报告 - 部门间流转需部门负责人批准,子公司间需原持有公司负责人批准[11] - 重大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秘[12] 信息披露与报备 - 董秘评估审核后组织编制披露文件并公开[1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备案[15]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2] - 证券部填写登记表核实后交董秘报备[19] - 内幕信息披露后5日内向深交所报送进程备忘录[20] 档案保存 - 董秘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三年[16] - 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1] 违规追责 - 大股东等违规泄密公司有权追责[28] - 保荐人等违规泄密公司可解除合同追责[28] - 知情人违规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内部控制制度 - 围绕五要素进行管理工作[2] - 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五项原则[3][4][5] - 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6] 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9] 风险评估与控制 -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方法[14][16] - 运用多种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16] 控制措施 -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梳理业务流程分离职务[16] - 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权限、审批程序和责任[16] 子公司管理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19] 信息与沟通 - 建立相关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沟通[20][21] - 对信息筛选、核对、整合提高实用性[21] -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重要信息传递给董事会及管理层[21] - 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集成与共享,加强系统控制[21] 内部监督 - 分为日常和专项监督,专项范围和频率依风险评估确定[23] - 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监督运行、督促整改并审查[23] 责任追究与报告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责任人[24] -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含七方面内容[24]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24] - 若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25]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7]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本部门及公司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7] 股东信息告知与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并披露公司[11][2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2]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6]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6] 报告内容与处理 - 年度、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19]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1]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对证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3]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6]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需经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32] - 临时报告披露依不同情况由董事长、总经理等不同层级人员审核签发[33] 信息审核与签发 - 向有关部门递交文件及宣传性信息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3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未经批准他人不得随意回答投资者咨询[36] 保密与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9]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将受处分[41][4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8][49]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方式能控制的公司或主体[2] 运作规范 - 应按上市公司标准规范运作,健全治理和管理制度[5] 人员管理 - 公司向其委派或推荐董监高等,可按需调整任期[9] 财务要求 - 核算和管理遵循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报表需审计[11][12] 担保资助 - 对外担保和资助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实施[13]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子公司需配合执行意见[15] 报表提交 - 应在规定时间向公司提交相应财务报表[19] 信息报告 - 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报告重大事项[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其解释修订[22]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期限不超十二个月[9]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5]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部为委托理财日常管理部门[11] - 建立并完善委托理财管理台账[14] - 年末或按周期全面盘点并报批处理[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