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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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00054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07 19:0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3] 任期规定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总经理任期,均可连聘连任[4]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9] - 总经理办公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发出[10] 记录保存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1]
中原环保(0005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19:02
委员会组成与运作 -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薪酬与考核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8] - 高管薪酬与考核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办公室拟定草案或报告,公司提供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10] - 委员会考评后提报酬数额报董事会[11]
中原环保(00054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07 19:02
管理规范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4] - 管理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4] 工作开展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可网络直播[8] - 通过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开展活动[10] 活动要求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公开,可网上直播[14] - 接受调研应形成书面记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沟通管理 - 一对一沟通平等对待投资者,可公布相关文字记录资料[21]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21]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其获取未公开信息[24] 交流渠道 - 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重大事件可开通多部[26]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9] 责任与培训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3][34]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有违规行为,应组织知识培训[35] 档案与制度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3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0]
中原环保(000544) - 公司章程
2025-11-07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0月25日首次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974,684,488元,股份总数974,684,488股[6][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诉讼[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11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董事[12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6]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7]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以上,独立董事过半数[14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5]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5] -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9] 其他 - 公司党委会每届任期5年,党委设书记1名,纪委设书记1名[9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9]
中原环保(00054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07 19: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证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原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有关人员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 个人原因,使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 (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 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过程中应当积极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按规定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定期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并在规定期限内公平披露。 第五条 公司各单位、部室(中心)应当遵照规则要求, 全面、认真、准确填报年报相关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及 时提交至董事会办公室汇总编制,确保年报无遗漏、无差错。 第六条 ...
中原环保(00054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19: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好审计工作,确保 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 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监 督和核查以及外部审计的沟通、配合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 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 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中原环保(00054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07 19:02
第六条 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 于规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 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 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在非交易时段,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 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 司住所、证券交易场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 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 尚未披露的信息。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中 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原环保(00054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07 19: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 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 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 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
中原环保(0005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07 19: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及《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 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 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临时股东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 ...
中原环保(00054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07 19:02
董事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管[2] 董事辞职 - 辞职报告送达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 特定情形需补位生效,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6] 董事解除 - 股东会提案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6] 董事离职 - 两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6] - 继续履行公开承诺[8] - 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每年减持不超25%[11] - 持股变动由董秘监督[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