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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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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7:1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或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 发表审计意见或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委托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 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 ...
甘化科工(0005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7:17
2025 年 10 月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维护公平信息披露原则,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统一管理内幕信息,公司董事会应当按 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 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
甘化科工(000576)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7:1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2025 年 10 月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以下统称"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的要 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 息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或者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证 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 ...
甘化科工(0005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4 17:1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 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 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制定本着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 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 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 导。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 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六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 ...
甘化科工(0005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7:17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 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 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上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部门须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 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 ...
甘化科工(0005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7:1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 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 的保证、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 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公司及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非全资子公司的其 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 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 控制 ...
甘化科工(0005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7:1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
甘化科工(0005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7:1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在董事会中设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甘化科工(0005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7:1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 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 并公告: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1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职,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条 股东会是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甘化科工(0005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7:1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及高管人员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 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 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