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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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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2024-08-19 18:12
持股变动 - 变动前德力西集团及胡成中合计持股190,350,000股,占比42.98%[1] - 2021 - 2024年多次增持及被动增持,合计增持208.74万股[1][3][8] - 截至2024年8月16日,合计持股192,437,400股,占比44.09%[6] 股本变动 - 2023 - 2024年多次回购注销股份,总股本从442,861,324股变为436,418,214股[1][2][3][4][5] 其他 - 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交易及注销股份[8] - 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8]
甘化科工: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8-19 18:12
回购注销 - 公司回购注销67名激励对象173.1058万股限制性股票[2] - 2024年8月16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2]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总股本由438,149,272股变更为436,418,214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438,149,272元变更为436,418,214元[2][4][5] 工商登记 - 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3]
甘化科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4-08-16 18:43
控股股东股份情况 - 德力西集团本次解除质押1000万股,占所持股份5.37%,占总股本2.28%[1] - 德力西集团本次质押1000万股,占所持股份5.37%,占总股本2.28%[3] - 截至公告日,德力西集团持股186087400股,比例42.47%[3] 质押比例变化 - 解质及再质押前后,德力西集团质押股份70499999股,占所持37.89%,占总股本16.09%[3] 股份限售冻结 - 德力西集团已质押股份中限售和冻结3000万股,占已质押42.55%[3] - 德力西集团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0股,占未质押0%[3] - 德力西集团3000万股质押股份于2024年5月21日被司法冻结[4]
甘化科工: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8-02 16:44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2500 - 5000万元[2] - 回购价格不超10元/股[2] - 实施期限自2024年3月4日起不超12个月[2] 截至2024年7月31日情况 - 回购股份4030000股,占总股本0.92%[2] - 最高成交价7.05元/股,最低5.53元/股[3] - 支付总金额24739453元[3] 其他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3] - 后续将继续实施回购计划[4]
甘化科工: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7-02 16:17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2500 - 5000万元,价格不超10元/股[2] - 实施期限自2024年3月4日起不超12个月[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6月28日回购260万股,占比0.59%[2] - 最高成交价7.05元/股,最低5.84元/股[2] - 支付总金额16580594元[3] 后续安排 - 后续将在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4] - 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甘化科工: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3 20:11
股东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10人,代表股份157,840,671股,占比36.2145%[6] - 现场出席6人,代表股份157,748,270股,占比36.1933%[6] - 网络投票4人,代表股份92,401股,占比0.0212%[6] - 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35,401股,占比0.0311%[6]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提案同意股数占比99.9873%[7][9][10][13][15][17] -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反对股数占比0.0039%[13] -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反对股数占比0.0122%[17]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9955%[18] - 修订《分红管理制度》议案反对股数占比0.0585%[21] - 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同意157,820,571股,占比99.9873%[22] - 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反对20,100股,占比0.0127%[22] - 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议案,中小股东同意115,301股,占比85.1552%[22] - 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议案,中小股东反对20,100股,占比14.8448%[22] 其他情况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联股东310,870股回避表决[19] - 上海国瓴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合规[23][24] -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24] - 备查文件含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25] - 公告发布于2024年6月14日[27]
甘化科工: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2024-06-13 20:09
会议安排 -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1] - 2024年5月22日公司董事会公告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11] - 现场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14:30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77号D楼会议室[15][16]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16]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15至15:00 [16]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7,840,671股,占比36.2145% [18]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7,748,270股,占比36.1933% [19]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401股,占比0.0212% [20] -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38,149,272股,回购专户股份2,300,000股无表决权,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5,849,272股[18] -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35,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21]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股数157,820,571股,占比99.9873%;中小股东同意115,301股,占比85.1552%[30][32][36][38][41][43] - 2023年度股东大会某议案同意股数157,522,701股,占比99.9955%,反对股数6,200股,占比0.0039%,弃权股数900股,占比0.0006%[45] -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157,748,270股,占比99.9415%,反对股数92,401股,占比0.0585%,弃权股数0股[47]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157,820,571股,占比99.9873%,反对股数20,100股,占比0.0127%,弃权股数0股[50] 决议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50] - 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会议通知》未列入议程的事项[52]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53]
甘化科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6-13 20:09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4-44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及 2024 年 6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同时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前述 67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3.1058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
甘化科工: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13 20:09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2024 年 6 月 (已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 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第五条 公司应在综合考虑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 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 ...
甘化科工: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
2024-06-13 20: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4年9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6,418,214元[14]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7998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股份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42%[24] - 公司目前股份总额为436,418,214股,股本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4]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8]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4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董事与监事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87]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0]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3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12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32][135]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www.cninfo.com.cn为信息披露媒体[13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