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0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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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000622) - 关于收到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
2025-02-19 16: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08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立实业")于近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提 交的《关于提请召开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简 称"本函件"),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山东信托函件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恒立实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进一步完善恒立实业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农商行") 作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托·厦诚31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 "山东信托")的最终受益人,山东信托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依 据《公司章程》第五十条的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在 ...
*ST恒立(000622)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2-17 16:01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07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 具体情形 | 是否适用 | | --- | --- | | |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 |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 √ | |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 | |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 | --- | --- |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 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 | | | 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 ...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时报网· 2025-01-27 01: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及公司和子公司涉诉公告,业绩受收购、成本费用等因素影响,股票因业绩情况有终止上市风险,涉诉案件对利润影响较小 [1][6][12] 2024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业绩预计期间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 业绩变动原因 - 收购全资子公司新余锂想使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1] - 子公司新余锂想和零部件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零部件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及设备折旧额增加,母公司前期非公开发行中介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子公司湖南恒胜互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导致净利润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 [1] - 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涉及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约90%,主要包括收到财政稳岗补贴、财政扶持资金、资产处置收益、往来清算收益等 [2] - 非经营性损益事项主要为母公司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递延收益,往来清算收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3] 与会计师沟通情况 - 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是初步测算结果,因近期完成年审会计师改聘,审计机构对业务情况掌握信息不充分,对年度业绩预告营业收入预测暂无法发表确定意见,具体财务数据以审计后为准 [1]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情况 已被实施风险警示情况 - 因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以及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指出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8] 可能被终止上市情形 - 若2024年度出现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等十种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9][10] 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情况 - 本次为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10] 公司及子公司涉诉情况 诉讼基本情况 - 案件一:原告为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被告为公司,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合作诚意金550万元及逾期利息(暂计195万元),承担诉讼费等,因被告未按约定退还诚意金构成违约 [16][17][19] - 案件二:原告为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湖南先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为子公司零部件公司,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付设计费459,246.15元及逾期违约金(暂计33,065.72元)、欠付材料款和工程施工费37,925,448.50元及逾期违约金(暂计1,160,188.90元),承担诉讼费等,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构成违约 [20][23][25]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26] 诉讼对利润影响 - 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15][27]
*ST恒立(000622)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起诉状》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
2025-01-27 00:00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06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起诉状》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详见下文关于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原告: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驻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 421 号方圆商务楼。 被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驻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 山路 116 号恒立实业办公楼 6 楼。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近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立实业") 及全资子公司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零部件公司") 收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岳阳楼区法院")送达的《起 诉状》《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案件一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合作诚意金 5,5 ...
*ST恒立(000622) - 公告05(202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1-27 00:00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05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立实业")于 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 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 每十个 ...
恒立实业(000622) - 2025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6 15:35
2024年财务数据情况 - 2024年预计营业收入约30000 - 3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9.13% - 213.98%[2] - 2024年扣除后营业收入约30000 - 35000万元,上年同期为7954.06万元[2] - 2024年利润总额亏损3500 - 45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233.57万元[2]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300 - 43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7.46% - 274.57%[2]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约3300 - 430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72.44% - 255.00%[2]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14000 - 15000万元,上年末为18283.20万元[2] 财务数据变动原因 - 报告期收购全资子公司新余锂想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5] - 报告期成本费用增加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增加[5] -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涉及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约90%[5] 财务风险提示 - 若最终年报披露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将触及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8]
*ST恒立(000622) -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1 00:00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1月17日送达,1月20日召开[1] - 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1] 人事决策 -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勇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2] -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6票赞成通过[2] 制度制定 - 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2] - 《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6票赞成通过[3]
*ST恒立(000622) -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1-21 00:00
制度审议 - 制度经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舆情管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5]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7]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涵盖多种互联网信息载体[8]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部署[12]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ST恒立(00062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7 00: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月16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3]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111人,代表股份103,200,250股,占比24.2695%[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中,同意101,174,750股,占比98.0373%[5] - 中小股东总表决中,同意25,174,750股,占比92.5534%[5]
*ST恒立(000622)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立实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1-17 00:00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A0030 号 致: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