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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3-09-12 18: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 O 二三年九月 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声明与承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 立财务顾问")接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铜 陵有色")的委托,担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 向铜陵有色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 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 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 ...
铜陵有色: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2023-09-12 18:33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8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 报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 9 月 12 日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铜 陵有色")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 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 号),证 监会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1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526,533,308 股增至 12,667,009,987 股。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其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 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变 动 ...
铜陵有色: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12 18:33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 5 楼 邮编: 230022 电话(Tel): (86-0551)65609815 传真(Fax): (86-0551)65608051 网址(Website): www.chengyi-law.com 电子信箱(E-mail):chengyilawyer@163.com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公司""上市公司")的委托,指派束晓俊、万晓 宇、方娟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担任铜陵有色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及本律师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铜陵有色:安徽承义关于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发行情况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06 19:08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 5 楼 邮编: 230022 电话(Tel): (86-0551)65609815 传真(Fax): (86-0551)65608051 网址(Website): www.chengyi-law.com 电子信箱(E-mail):chengyilawyer@163.com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发行情况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之 法律意见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发行情况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之 法律意见书 (2023)承义法字第00230号 致: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 ...
铜陵有色: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3-09-06 19:0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 O 二三年九月 声明与承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 立财务顾问")接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铜陵有色")的委托,担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 事项向铜陵有色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 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 而成。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 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
铜陵有色: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09-06 19:08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88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 资产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与提示 3、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 阅 2023 年 7 月 1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经证监会注册的重组报告书。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出现的简称均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中的释义内容相同。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览 | 可转债中文简称 | 铜陵定转 | | --- | --- | | 可转债代码 | 124023 | | 可转债发行总量 | 3,336,626 张 | | 可转债登记完成日 | 年 月 日 2023 9 4 | | 可转债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1 | 可转债存续起止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
铜陵有色:关于副总经理退休离任的公告
2023-09-05 15:44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8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刘道昆先生任职期间主抓生产组织、安全环保、新能源建设与绿色发展, 恪尽职守、勤勉敬业、改革创新,公司董事会对刘道昆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 1 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5 日 2023 年 9 月 5 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收到副总经理刘道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到法定退休年龄,刘道昆先生 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其辞去副总经 理职务的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道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900 股。其所持股份将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进行 ...
铜陵有色(000630)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6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0630,股票简称为铜陵有色[8]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龚华东[9] - 公司联系人为姚兵和王逍,联系地址为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9]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687.97亿元,同比增长11.10%[1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9亿元,同比增长2.57%[1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09亿元,同比下降76.56%[1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36元,同比增长3.03%[1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总资产为636.19亿元,同比增长3.51%[1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3.34亿元,同比增长3.73%[12] 公司主要业务 - 公司2023年上半年主要业务包括铜采选、冶炼、加工、贸易,主要产品有阴极铜、硫酸、黄金、白银、铜箔等[18] 公司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0亿元[2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0亿元[27] 公司资产情况 - 公司2023年上半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1.90亿元[1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政府补助金额为4.67亿元[15] 公司环保情况 - 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列出了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包括镉、砷、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76] - 公司在报告中提到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监控要点,包括烟尘、CODcr、铅、镉、汞等[77] - 公司在报告中强调了工业污染物的连续排放情况,包括CODcr、铅、镉、汞等[78] 公司承诺事项 - 公司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96] - 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承诺,如有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7] - 公司承诺资产重组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98] 公司股权及交易承诺 - 公司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违反将承担赔偿责任[112] - 公司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113] - 公司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14]
铜陵有色: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2023-08-25 18:55
【下载】 容 诚 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30Z260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财务 公司")管理层对 2023年 6 月 30 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 评估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是有色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有色财务公司管理层所做的与其 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有色财务公司与其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以及我们认 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 一、有色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有色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有色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 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您可使用手机 ...
铜陵有色: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5 18:52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8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次监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农生主 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6 人,实际出席监事 6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有色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