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0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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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万方(000638)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修订对照表
2025-12-11 18:46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部分条款[2] - 修订后规定董高人员遵守信息披露内控要求[2] - 修订后规定董高及涉密人员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 除修订条款外,规定其他条款不变[2]
*ST万方(0006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12-11 18:46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调整 - 总经理原有的关联交易决定权删除[2] - 董事长有权决定一定金额内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除外)[2]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规定新的审议和披露条件[3]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特定金额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披露[3] - 超3000万且占比超5%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特定关联交易签订协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4]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 - 提交股东会的关联购买资产溢价超100%需说明情况[4] -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含全年预计和累计交易金额[5]
*ST万方(0006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12-11 18:46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2] - 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2] 管理规定 - 股东会应考虑召开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业务主管[2] - 公司及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2]
*ST万方(000638)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12-11 18:46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2] - 修订后董高对财务报告负责并说明编制审核程序[2] - 董高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2] - 按规定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2]
*ST万方(000638) - 分红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12-11 18:46
分红制度修订 - 拟修订《分红管理制度》部分条款[2] - 修订依据变更为《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2] - 监督主体从监事会改为审计委员会[2] - “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2]
*ST万方(00063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2025-12-11 18:4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 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统一为“股东会”[2][4]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同意并公告[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于主营,保荐人需单独同意[3] - 超募资金用于项目,保荐人出具专项意见,涉关联交易依规披露[3] - 转让或置换三年内募投项目需公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 - 超募资金偿债或补流需股东会通过、保荐人同意并披露[3] - 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危投资及对外资助并披露[3] - 12个月内超募资金偿债或补流累计不超总额30%[3]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及时公告,违规需说明措施[3]
*ST万方(000638)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12-11 18:46
制度修订 - 拟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名称变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 - 制度规范主体变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股份管理 - 相关人员融资融券交易,所持公司股份含信用账户内股份[2] - 董事、高管不得转交账户炒作买卖公司股票[2]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当年可转让25%[3]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3]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3] 信息管理 - 董事、高管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2]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 - 董事会秘书核查并通知相关人员[2] - 董事、高管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信息[2] 特殊情形 - 证券公司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持5%以上股份有特殊情形[4] 执行规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30日内执行[4] 报告公告 - 董事等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4] - 相关自然人买卖股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5] 限制时间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买卖股份限制时间从30日改为15日[4] - 公司季度报告等公告前,买卖股份限制时间为5日[4] 离任限制 - 董事等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4] 增持披露 - 相关主体披露增持情况且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计划[4] 违规处罚 - 董事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查实后处罚[4] 交易限制 - 董事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5]
*ST万方(000638)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12-11 18:4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11,386,551股[3]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4]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对违规人员诉讼[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股份质押等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9]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0] 会议召集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董事任职与职责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18]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21]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赔偿[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28]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31] 公司运营与管理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等[27]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五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3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3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4][3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35]
*ST万方(0006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12-11 18:46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5 / 6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 | | |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 | | 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 | 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 | | 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 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 | 息; | | |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 |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 | | | 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 | 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 | | | | 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 | 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 |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 | | | 1、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 | | 1、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 | 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
*ST万方(000638) -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12-11 18:46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修订对照表 董 事 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将《重大信息报告制度》中"股东大 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在本《重大信息报告制度修订对照表》不做单独修订列示。除上 述条款修订外,《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的其他条款不变。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1 / 1 特此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下表: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 | | | 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可以接触到公司应披露信 |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可以 | | 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 | 接触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 | | | 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 | 密义务。 | | | 第十条 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的情形之一 | 第十条 出现下列使公司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