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00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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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20 22:24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3-06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 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能国际")持有公司股票 143,138,1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4%,本次司 法处置标的为新能国际持有的公司 140,899,144 股股票,占其所持股份的 98.44%,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43,265,817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06%,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 为 143,138,168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1%。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如被司法拍卖成功将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将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 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 ...
ST金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11-20 22:22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3-068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17 日、2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以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会被 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详情请参阅同日公司披露的相关 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国际")持有的公司 1,835,317 股股票将被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股 ...
ST金鸿: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02 20:50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3-06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国际")转发的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函告,新能国际因 2018 年 8 月 22 日为一致行动人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业务,未能按照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约定购回股票,质权人中泰证券将对控股股东新能国际已 违约的股票进行强制执行处理。 一、本次存在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情况 新能国际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通知,新 能国际因 2018 年 8 月 22 日为一致行动人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 保,质押予中泰证券的 15,000,000 股股票涉及违约,中泰证券有权按照协议的约 定对上述涉及违约的质押股份进行处置,中泰证券已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至 10 月 ...
ST金鸿(00066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1 00:00
财务业绩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33亿元,同比下降13.10%[5]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82亿元,同比下降7.20%[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3.90万元,同比下降378.70%[5]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2.42万元,同比增长85.11%[5] - 营业收入为8.82亿元[1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亿元[17] 现金流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亿元,同比下降31.11%[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0.36亿元[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亿元[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8亿元[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0亿元[20]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800万元[20]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70亿元[20] 资产负债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末总资产为28.24亿元,较年初下降2.48%[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52亿元,较年初下降3.05%[8]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流动资产为514,096,276.73元人民币[14]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非流动资产为2,219,200,870.70元人民币[14]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总资产为2,733,297,147.43元人民币[14]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流动负债为1,089,524,524.98元人民币[14]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非流动负债为1,032,524,524.98元人民币[14]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总负债为2,122,049,049.96元人民币[14]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股东权益为611,248,097.47元人民币[14] - 资产总计为28.24亿元[15] - 负债总计为22.51亿元[15] - 商誉为4.23亿元[15] - 长期借款为2.74亿元[15] - 应付债券为0元[15] 其他财务指标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0.86亿元,同比下降34.81%[8]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0.45亿元,同比下降95.93%[8]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所得税费用为0.87亿元,同比增长523.22%[8] - 研发费用为0.86亿元[17] - 财务费用为4.50亿元[17] - 信用减值损失为0.45亿元[17] 债务情况 - 公司于2018年、2019年发行的"15金鸿债"和"16中油金鸿MTN001"债券未能如期偿付[12] - 公司已制定了债务清偿方案并与部分债权人达成和解[12] - 公司正在与尚未签署和解协议的债权人进行沟通[12] 其他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7,391,265.69元[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9,820.46万元[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4,669.19万元[19]
ST金鸿: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0 16:25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3-064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 4 层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达威 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第 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治理的良好运转,根据《 ...
ST金鸿:独立董事对相关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2023-10-20 16:25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金鸿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人员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具备其行使职权 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公司法》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聘任和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段崇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张忠伟、杨杰、肖晓兰 2023年10月20日 ...
ST金鸿: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公司控股股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2023-09-12 16:55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3-060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其公司控股股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 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 被执行人 | 执行法院 | 立案时间 | 执行依据文 | 案号 |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概要 | 失信被执行人 | | --- | --- | --- | --- | --- | --- | --- | | | | | 号 | | | 行为具体情形 | | | | | | | 一、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 | | | | | | |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原告中泰证券(上海) | | | | | | | |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利息 50 万元 | | | | | | | | 二、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三期偿 | | | | | | | | 还 ...
ST金鸿:关于“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及“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清偿方案补充说明的公告
2023-09-08 21:46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3-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15 金鸿债"及"16 中油金鸿 MTN001"债务清偿方案的议案》,同时披露了《调整后的"15 金鸿 债"(债券代码: 112276.SZ)及"16 中油金鸿 MTN001"(代码:101662006) 债务清偿方案》(以下简称"债务清偿方案"),现就该方案中有关情况做如下 补充说明: 一、"15 金鸿债"和"16 中油金鸿 MTN001"逾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 2020 年 8 月制定的第二次清偿方案中的方案一:15 金鸿债债务余 额及利息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一次性清偿本息共计 16,678.82 万元;16 中油金 鸿 MTN001债务余额及利息在 2020年 9月 30日前一次性清偿本息共计 16,508.83 万元;截止目前涉及折价偿付方案的债券已全部支付完毕。 第二次清 ...
ST金鸿: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4 16:26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3-057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15 金鸿债"及"16 中油金鸿 MTN001"债务清偿 方案的议案》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 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4 日 在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达威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15 金鸿 债"及"16 中油金鸿 MTN001"债务清偿方案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 ...
ST金鸿:调整后的15金鸿债和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和解方案
2023-09-04 16:26
调整后的"15 金鸿债"(债券代码: 112276.SZ) 及"16 中油金鸿 MTN001"(代码:101662006) 债务清偿方案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15 金鸿债"(债券代 码:112276.SZ)和"16 中油金鸿 MTN001"(代码:101662006)[以下简称"两 债"]债务逾期后的清偿事宜于 2020 年 8 月制定了第二次清偿方案,并与债权人 签署了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约定了两种清偿方案,方案一为债务余额及利息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一次性清偿,方案二为总债务本金的 55%及相应利息的清偿 展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和 2024 年 6 月 30 日按照 10%、20%、30%、40%的比例清偿。 或者,乙方有权申请恢复与甲方之间已生效的司法文书(包括但不 限于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的强制执行程序,并依照上述司 法文书所确定的债权本金(仅限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尚未偿还的部分) 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计算方法,向甲方主张其尚未支付的剩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