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00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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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000669)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2025-06-12 17:45
资产冻结情况 - 中油金鸿100%股权被司法冻结3年,因恒丰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2][3] - 华东公司18%股权被司法冻结3年,因建行沙河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2][5] 公司现状与对策 - 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但资产有被处置风险[6] - 公司将协调解决资产冻结,与债权人沟通债务解决方案[6]
ST金鸿(000669)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2025-06-12 17:17
资产冻结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100%股权被司法冻结[2] - 公司子公司华东公司18%股权被司法冻结[2] - 中油金鸿股权冻结因恒丰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3] - 华东公司股权冻结因建行沙河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4] 应对措施 - 公司将协调解决资产冻结,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债务解决方案[5]
ST金鸿(000669) - 000669ST金鸿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527
2025-05-27 20:00
业务注入与资产注入 -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天然气综合利用业务,暂无生物医药公司注入计划 [1] - 山西坤杰股权过户后主业不变期限已过,公司目前仍无资产注入计划 [1] 债权问题 - 华北债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后续将继续跟进收回 [2] 能源发展计划 - 深挖存量市场,用新设备、新工艺提高服务质量,为用户制定多能源供应方案 [2] - 以衡阳市为依托,发展 LNG 储运销一体化布局,推进船用 LNG 加注站布局 [2] 诉讼与失信问题 -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多起诉讼,将积极应诉,依法保护各方权益并及时披露信息 [2][3][4][6] 重组与摘帽 - 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将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明确是否有重组计划 [3][4] - 公司正努力解决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力争尽快摘帽 [4] 子公司相关问题 - 子公司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知情权诉讼未出判决结果,公司将持续关注 [4] - 公司正与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沟通推进股权转让,已签署协议并收到部分款项 [6] - 华东公司诉沙河金通公司及沙河建投案处于二审待判决阶段 [7] 公司主页问题 - 公司主页正在积极安排测试 [5] 业绩与财务问题 - 2025 年业绩受多种因素影响,具体以届时披露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准 [6]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05.16 万元,2024 年亏损因债权坏账等 [8] 公司发展规划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来将立足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7][8][9] - 督促下属经营主体提升经营质量,解决风险警示事项和历史遗留问题,考虑中小股东建议并及时披露信息 [8]
ST金鸿: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9:24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作为原告就与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向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于2025年1月受理[1] - 案件于2025年2月11日开庭审理,公司已披露相关进展公告[1] 判决结果 - 天津领先控股需立即支付公司垫付款项21,347,736.39元(含20,771,059.89元本金及576,676.5元利息)并支付利息[2] - 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协助天津领先控股办理位于吉林市昌邑区双吉街莲湖路的地块(面积221713.33平方米)及建筑物(4398.22平方米)的产权变更手续[2] - 法院驳回双方其他诉讼及反诉请求[2] - 案件受理费123,800元由天津领先控股承担,反诉费113,037.17元由公司承担[3] 诉讼影响 - 本次诉讼处于一审判决阶段,结果尚未生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3] -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审计财务报告为准[3] 其他诉讼事项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3]
ST金鸿(000669)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5-05-27 18:45
诉讼情况 - 公司为重大诉讼原告,起诉金额4058.32万元[3][4] - 法院判天津领先控股付垫付资金2134.773639万元及利息[7] - 案件受理费123,800元由天津领先控股负担,反诉费113,037.17元由公司负担[8] 其他信息 - 公司需协助办理土地及建筑物变更登记,面积分别为221713.33、4398.22平方米[7] - 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影响不确定[10]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11]
ST金鸿连收4个涨停板
证券时报网· 2025-05-27 10:19
公司股价表现 - ST金鸿盘中涨停,已连续4个涨停板,最新股价报2.45元 [2] - 累计上涨21.89%,累计换手率8.88%,最新A股总市值达16.67亿元 [2] - 涨停板封单金额为1131.10万元,换手率2.94%,成交量1999.77万股,成交金额4835.18万元 [2] 龙虎榜数据 - 因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2%上榜龙虎榜1次 [2] - 买卖居前营业部中,机构净买入91.20万元,营业部席位合计净买入73.61万元 [2] 财务数据 - 一季度营业总收入3.52亿元,同比下降10.34% [2] - 一季度净利润-0.16亿元,同比下降388.14% [2] 近期资金流向 - 2025年5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5.23万元,当日涨跌幅4.95%,换手率1.72% [2] - 2025年5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91.49万元,当日涨跌幅5.21%,换手率1.94% [2] - 2025年5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81.81万元,当日涨跌幅4.98%,换手率2.28% [2] - 2025年5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2.73万元,当日涨跌幅-1.47%,换手率0.99% [2] - 2025年5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2.97万元,当日涨跌幅0.00%,换手率0.92% [2]
ST金鸿(000669)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5-25 15:45
股票情况 - 2025年5月22 - 2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2.28%,属异常波动[3] - 股票异动期间相关人员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7] 公司运营 - 近期公司经营及内外部环境未重大变化[5] - 控股子公司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被起诉[5] 信息披露 - 公司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4] - 公司无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情形[8] 活动安排 - 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5] - 公司将参加2025年5月27日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6]
ST金鸿(000669) - 关于参加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5-05-21 18:01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5 年吉 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5-044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5 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 (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 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周二)15:00-16:30。届时公司董 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郭韬先生、财务总监牛威先生、独立董事陈立新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 ...
ST金鸿(000669)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2025-05-19 18:45
诉讼情况 - 案件已受理,暂定于2025年5月29日开庭[3][10] - 控股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二[3] - 截至披露日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11] 涉案金额 - 涉案金额为12,527,066.27元[3] - 原告请求支付工程款11838411.29元[6] - 原告请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688654.98元(暂计至2025年3月20日)[6] 工程结算 - 案涉工程总造价为24019509.36元,甲供主材费用为4348781.07元[8] - 被告湘沁公司尚应支付11838411.29元[8] 影响与披露 - 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影响不确定[3][12]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13]
ST金鸿(000669) -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9 18:45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 237 号复星国际中心 20 层 2005-2007 室 邮编:100020 电话:(8610)65862898/85710901 传真:(8610)65866828 http://www.jundufirm.com 1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君意字(20250519-01)号 致: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李果律师、炼峻玮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 ...